Re: [政見] Senkanseiki

作者: Senkanseiki (戦艦棲姫)   2017-02-12 13:55:28
聽說可以每天發一篇宣傳文,那就恭敬不如從命了
這邊來針對部分既有板規發表一些看法(終於啃完一遍了就是XD
※ 引述《Senkanseiki (戦艦棲姫)》之銘言:
: D.願意詳讀新版與舊版板規並遵守執行
: E.對於新版板規之看法以及意見
大部分會在下面的部份提及,這裡提下面沒有提到的
: 5-8 使用者禁止於本板發布內含十八禁內容之文章,十八禁內容如5-8-1規範。
: 違規本條者初犯警告一次以上,累犯直接水桶一週以上。
: 5-8-1 本板中十八禁內容之定義為
: *過於露骨之色情、血腥文字描述。
: *含有女性乳頭、男女性下體之圖片。
: *含有明顯性交畫面之圖片。
: *含有過度血腥畫面之圖片。
: *其餘經符合中華民國法律十八禁定義之內容。
這條的定義還蠻莫名的,5-8-1我會改成這樣
5-8-1 本板中十八禁內容之定義為
*官能描述:直接描述性交場合。
*官能影像:可以看到人類外生殖器的圖片/影片或連結。教科書為例外。
*血腥描述:直接描述殘酷行為,或包含了動物屍體者。
殘酷行為包括所有的虐待、刑罰、殺害等內容。
*血腥影像:可以看到殘酷行為的圖片/影片或連結。教科書為例外。
*其餘經符合中華民國法律十八禁定義之內容。
基本上還是希望定義能明確化,不然原本感覺都很套套邏輯。
: 5-10 使用者禁止於發文或回文中提及中華民國政治相關議題。
: 違反本條者直接水桶一個月以上。
這條我認為可以廢除,或者合併到戰文條款中就好。
我想這條可能是戒嚴時代殘存的想法,而且會造成許多不便,
比方說如果要討論向沉默的艦隊這種充滿政治意味的作品時,
這條就會反過來變成限制器,沒辦法讓大家好好討論,
我覺得這條應該直接合併到戰文條款就好。
: F.對於玩梗的爭議用詞看法
見戰文、人身攻擊。我認為只要沒有引發這兩個問題,你要怎麼玩是你的事。
: G.對於ACG點認定、戰文和人身攻擊的處理方式
ACG點的補充
這部分跟4-2、5-2、5-2-1、7-2有關
ACG點認定以行政細節來說,我會採取「有人認為沒有ACG點再處理」的檢舉方式
也就是有人主動去C_CHATBM洽妹那邊檢舉之後我才認為要處理
不過只要被檢舉,就會從嚴判斷究竟原文提到的ACG部分與文章主旨到底有沒有實際關聯
如果只是閒聊文就算了,本來閒聊板就是給大家灌水聊天用
但如果灌水數量多到洗板我認為板友依然可以按照新版規5-3、5-4來檢舉
至於從嚴判斷的標準,從既有板規中衍伸如下
1) 文章內容必須切合題旨並且主題明確,內容不可邏輯跳躍、前後無關
2) 文章可定義出一個直接有關的ACG作品
3) 文章可定義出一個ACG概念,主旨在討論ACG中該概念的影響
4) 文章可定義出一個在ACG與現實世界共通的概念,主旨在討論ACG與現實世界的異同
5) 文章可定義出一個主要用於現實世界的概念,主旨在討論ACG中該概念的影響
上述項目中必須符合至少2項才算是ACG文章,否則直接判斷無ACG點
※這些項目可以再調整,這只是初版而已
戰文的補充
我其實不覺得戰文有什麼不好,強者就是要戰阿。
只是恐怕有些人會覺得「怎麼進來看到都是這種文,我想看別的我不想看這兩個人吵架」
因此我對戰文的認定是「同主題發文頻率大於每天12篇」
說穿了其實跟洗板文比較接近,檢舉洗板或者版主自行判斷有洗板的狀況時就會介入
至於所謂的蓄意引戰…我部分沿用5-6-1定義:(也就是我會調整這方面的定義)
1) 版主S文後仍然回文,並擴大爭議。
2) 版主S文後發表類似主旨的文章,並再度引發爭議。
3) 內文主旨為私人恩怨之相關事實,並引發爭議。
4) 攻擊特定ACG角色、ACG概念、ACG相關從業人員、ACG的支持群眾等,
引發爭議三次(被板主S過文三次)後依然發表攻擊性文章。
5) 文章內容造成ACG內不同派別支持者的爭議三次後仍然發表前述引發爭議的文章。
個人的變動部分:
1) 把多次定義為3次。
2) 把「蓄意」這個詞從定義裡拿掉,避免套套邏輯
3) 我認定的蓄意是指「在版主S文警告或多次引發爭議後不改善」。
人身攻擊下次在討論…我今天有點感冒,頭開始痛了QQ
: H.對希洽常規非常規活動的看法
依然沒有意見,我個人是不太參加網聚的類型
大致如上,歡迎大家對我提出的想法提出討論
作者: emptie ([ ])   2017-02-12 13:59:00
包含動物屍體……美食漫畫要死一片了吧……
作者: Senkanseiki (戦艦棲姫)   2017-02-12 13:59:00
請見快樂樹朋友原則上變成食物就不算,不過這點還有再明確化的空間我的重點是殘酷行為啦…
作者: kevin0925x (EXD)   2017-02-12 14:02:00
把動物抓來生吃 或是空之境界那種吃人的片段算嗎
作者: Porops (豬排)   2017-02-12 14:04:00
殘酷行為是有圖才禁止還是討論都不行?
作者: trollfrank (戳法黛妃)   2017-02-12 14:29:00
恩...這樣哥殺漫畫應該完全out
作者: Senkanseiki (戦艦棲姫)   2017-02-12 14:41:00
不要直接貼內容或者適當的馬賽克就可以Safe貼內容有另一個問題叫做版權
作者: shinobunodok (R-Hong)   2017-02-12 14:44:00
說真的要版權的話 這個板可以東西收一收了關一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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