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政見] uu26793

作者: uu26793 (不太友善 刻意解讀)   2017-02-16 12:17:20
※ 引述《uu26793 (Vigilo Confido)》之銘言:
: == E.對於新版板規之看法以及意見 =============================================
白色字為移動項目
黃色字為新增項目
綠色字為修改項目
灰色字為刪除項目
第三章 板主行政規範(本板板務的自我約束法條)
3-5 違規處理方式
3-5-1 基於創板理念1-2-1,原則上板主不主動處理違規,違反上位法
規範者例外。
3-5-2 基於創板理念1-2-2,接獲檢舉後,板主可視情況從嚴判決。
3-5-3 接獲檢舉後,需於七日內處理完畢。
==>新增 七日內結案。
第四章 使用者基本規範與罰則
4-1 本章節為使用者基本規範與違規懲罰原則。
4-1-1 詳細之規範、罰則,請參照第五章至第七章。
==>刪除 4-1-1 ,第五章~第七章內容合併至第四章。
4-1-1 本板對於發文之定義為發表文章,對於回文之定義為回覆文章。
文章內容包含標題、內文、簽名檔。
4-1-2 本板之推噓文之定義為使用者於文章下方之註解,包含以下三類:
*推文:推噓文分類中第一項,句首ID左方有亮白色之 推 。
*噓文:推噓文分類中第二項,句首ID左方有亮紅色之 噓 。
*加註:推噓文分類中第三項,句首ID左方有亮紅色之 → 。
4-1-3 轉錄文章之定義為以任何形式將其他看板或討論區之文章轉移至本板。
轉錄文章之文章內容包含被轉錄文章之標題、內文、簽名檔、推噓文
以及轉錄者所發表之言論。
4-1-3-1 轉錄文章至本板必須事先徵求原作者之同意,且不可修改原文內容。
禁止轉錄於本板受水桶中之使用者之文章。
4-1-3-2 轉錄者有義務檢查轉錄至本板之內容是否違反本板板規。
4-1-3-3 除避免違反其他板規之行為(如露點貼上馬賽克或者有雷內容修正等)
或原作者之特別要求外;轉錄者不得任意修改轉錄內容。
4-1-3-4 板主群應從嚴認定轉錄文章之違規,
轉錄內容違規者懲罰加重一級。
4-1-3-5 違反本條者初犯警告一次,累犯水桶一週以上。
==>5-1 6-1 7-1 併入 4-1 下。
依現行板規v14.1.0,轉錄文章之懲罰確實高出一級,
4-1-3-3 依 #1OXps40T (C_ChatBM) 新增。
4-2 使用者文章之發表、回覆及轉錄需要具有ACG點,ACG點即為動畫(A)、
漫畫(C)、遊戲(G)、輕小說(N)、周邊(G)、同人產物(D)等領域。
ACG點之有無以板主判定為準。
4-2-1 發表文章之限制如下:
*內文有ACG點者
違反本條者警告一次。
4-2-2 回覆文章之限制如下:
*內文有ACG點者
*回覆文章之引用內容有ACG點者
*可由內文判斷與引用文章直接相關者
符合以上三要素其中之一,即為本板容許之範圍。
違反本條者警告一次。
4-2-3 轉錄文章之限制如下:
*文章內容有ACG點者
違反本條者直接水桶一週。
4-2-4 本項違規判決分為以下三種:
*無違規: 沒有違反板規
*輕微違規:輕微違規,板主權衡後認為可以不處分。
然而記入違規紀錄。
*違規: 明顯違規,依條文規範處理。
4-2-5 各式遊戲之徵友文、揪團文,以單一遊戲一日一篇為限。
其餘需求者請於當日第一篇文章集中推文徵友。
非當日第一篇文章者不公告刪除文章,不計入4-2違規。
4-2-6 同一使用者之自介文須相隔一年後方可重新發表。
未滿一年重複發文者不公告刪除文章,不計入4-2違規。
==>5-2 7-2 併入 4-2 下。
4-3 使用者不應發表或轉錄內容空洞之文章(一行文等)。
4-3-1 發表及轉錄文章應盡量充實文章內容,若多次發表內容空洞或遊走於
板規4-2邊緣之文章經檢舉且情節嚴重者,板主應指名警告處理。
4-3-1-1 若經板主指名警告後,第二次違反4-3者,水桶半年。
第三次違反4-3者永久水桶。
4-3-1-2 多次遊走於板規邊緣係指半年內被檢舉違反板規4-2,且判決為違規或
輕微違規,累計達十篇者。
4-3-1-3 經板主判定4-3違規並公告處理後,於公告前違反4-2之計數歸零。
4-3-1-4 板主群須對情節是否嚴重進行判定,經板主群討論後超過半數同意
方可判決是否違規。
4-3-1-5 針對轉錄文章部分,板主應從嚴認定ACG點之有無。
==>5-3 7-3 併入 4-3 下。
4-4 使用者禁止於短時間內大量發文、回文、推文、轉錄。
4-4-1 初犯警告一次,累犯者直接水桶一週以上。
4-4-2 若有短時間大量發文、轉文之必要性,需先於C_ChatBM板發文申請,經核
准後則不受4-4之限制。
4-4-3 若文章作者允許連續推文、噓文或加註,則不受4-4之限制。
4-4-4 本條之違規與否由板主群認定。
==>5-4 6-2 7-4 併入 4-4 下。
4-5 使用者於本板不可對於現實存在之人物或群體進行人身攻擊。
本項目依照人身攻擊之主詞是否明確、使用之言詞分為輕度人身攻擊、
重度人身攻擊兩種,其他討論區以及PTT其他看板視同群體。
4-5-1 輕度人身攻擊成立之要件為
*主詞不明確,使用之言詞有負面攻擊之意義
*主詞明確,使用之言詞有負面攻擊之意義但情節輕微者
符合以上任一項條件及違反4-5-1。
違反本條者警告一次。
4-5-2 重度人身攻擊成立之要件為
*主詞明確,且使用之言詞具有負面攻擊之意義且情節嚴重者
違反本條者直接水桶一個月。
4-5-3 針對個人之人身攻擊需當事人檢舉方成案,針對群體之人身攻擊
經檢舉後成案。
4-6 使用者於本板引起爭議,且符合4-6-1中之條件者,
認定為蓄意引戰,違反本條者直接水桶一個月以上。
4-6-1 蓄意引戰條件如下表:
*於本板板主S文程序後,仍無視警告繼續發表相關爭議性內容者。
*經板主判定蓄意引起爭議者。
*內容含有私人恩怨並產生針對之事實者。
*多次負面攻擊ACG相關作品、聲優、角色等相關支持粉絲群眾者。
*蓄意挑起不同ACGN作品粉絲、玩家之間的紛爭者。
符合以上任一條件即構成蓄意引戰。
4-6-2 私人恩怨之違規需當事人檢舉方成案。
==>5-6 6-6 7-6 併入 4-6 下。
4-7 使用者文章標題不可透露三個月以內之作品劇情。
違反本條者指名警告一次並刪除文章。
4-7-1 劇情出現之時間認定以該劇情最早出現為準,即重製之劇情不在
防雷規範內。
4-7-2 若於板主判決前修改文章標題達到防雷標準,則不刪除文章或退文。
4-7-3 若不希望推文內容中有劇情透露,可於標題或內文加註。
4-7-4 若文章作者有標明文章禁雷,使用者禁止於推噓文中放雷。
違反本條者初犯警告一次,累犯水桶一週。
==>5-7 6-5 7-7 併入 4-7 下,防雷條款依 #1OXps40T (C_ChatBM) 修改。
4-8 使用者禁止於本板發布十八禁內容,十八禁內容如4-6-1規範。
違規本條者初犯警告一次以上,累犯直接水桶一週以上。
4-8-1 本板中十八禁內容之定義為
*過於露骨之色情、血腥文字描述。
*含有女性乳頭、男女性下體之圖片。
*含有明顯性交畫面之圖片。
*含有過度血腥畫面之圖片。
*其餘經符合中華民國法律十八禁定義之內容。
==>5-8 6-6 7-8 併入 4-8 下。
4-9 使用者禁止散佈、播放或徵求版權物完整內容,
分享部分內容達4-9-1中規範者視同分享完整內容,
違反本條者直接水桶一個月。
4-9-1 分享內容之比例上限為
*動畫部分:單集影片片長之三分之一。
*漫畫部分:三分之一話,僅發行單行本者則為三分之一本。
*小說部分:長度一章以內之內容。
*遊戲部分:遊戲官方允許之檔案。
4-9-2 討論改機、非法ACG分享媒介者,等同違反4-9。
==>5-9 6-7 7-9 併入 4-9 下,無論是否代理皆依照 4-9-1 之標準。
4-10 使用者禁止提及中華民國政治相關議題。
發表、轉錄文章者直接水桶一個月以上;
推噓文者直接水桶一週以上。
4-10-1 政治相關ACG作品之討論為本條之例外,唯討論時仍不可對於現實存
在之政治人物或政黨進行負面評論,違者警告一次。
==>5-10 6-8 7-10 併入 4-10 下。
4-11 使用者禁止於本板討論PTT其他看板或其他討論區之看板事務、風氣。
看板事務界定為涉及看板管理者執行職權之行為,看板風氣界定為看
板使用者之群體行為。
違反本條者初犯警告一次,累犯者警告一次以上。
4-11-1 討論本板板務應依照 4-11-1-1 至 4-11-1-6 之程序辦理。
4-11-1-1 使用者禁止於C_Chat板開新文章討論看板事務。
違者以板規 4-11 處理。
4-11-1-2 使用者可於C_ChatBM板討論看板事務。若其他使用者認為討論事項
重要,可至該文推文附議。若附議人數於兩週內達到30人以上,
板主必須將該議題移至C_Chat板,以專用分類[板務]發文。
使用者可針對該主題使用「回文」或「推文」討論。
4-11-1-3 使用者禁止於[板務]分類的討論串之外,發文或回文討論看板事務。
違者以板規 4-11 處理。
4-11-1-4 使用者禁止於特定議題之[板務]文內討論其他議題。
4-11-1-5 若板主群認為該議題事關重大,可主動將議題移至C_Chat板討論。
執行方式比照板規 4-11-1-2 至 4-11-1-4 辦理。
4-11-1-6 若板主群認為有需要,可針對該議題發起記名公投或不記名投票。
投票之結果代表本板板友之多數民意,板主須遵循投票結果行政。
4-11-2 使用者禁止於C_Chat板發表或回覆公告。
違反本條者初犯直接水桶一個月以上,累犯永久水桶。
4-11-3 使用者若於C_Chat板發表或回覆文章宣傳PTT其他ACG相關看板之開板、
活動、投票、賭盤等相關活動,需經過申請方可發表。
違反本條者直接水桶一週。
4-11-4 推噓文相關
4-11-2-1 使用者禁止於[板務]、[公告]、[統計]分類以外之文章內推噓文討論
本板板務。
違反本條者警告一次。
4-11-2-2 使用者禁止於特定議題之[板務]、[公告]分類文章內討論其他議題。
違反本條者警告一次。
==>這段誰寫的,廢話一堆。
4-12 使用者未經申請禁止於本板發表及轉錄任何涉及營利性質之內容。
4-12-1 為鼓勵創作,動漫相關二次創作之廣告於申請通過後可於本板發表。
4-12-2 問卷文、市場調查需經過申請,板主同意後方可發文。
違反本條者者等同違反 4-12 。
==>5-12 7-12 併入 4-12 下。
4-13 使用者禁止發表抄襲或擅改他人之創作。
違反本條者警告一次。
4-13-1 本條須經當事人檢舉後方成案,檢舉者需負舉證責任。
==>5-13 6-10 7-13 併入 4-13 下。
4-14 使用者禁止刪除或修改推噓文。
違反本條者直接水桶一週以上。
4-14-1 [討論]分類不受 4-14 之限制。
4-14-2 經板主判決違規之推噓文不受 4-14 之限制,發文者可直接刪除。
4-14-3 原推文者要求刪除或修改者不受 4-14 之限制。
4-14-4 轉錄前原文下方之推噓文視為文章內容。
==>5-14 7-14 併入 4-14 下, 4-14-4 依 #1OXps40T (C_ChatBM) 新增。
4-15 使用者禁止於本板公布任何個人資料。
違反本條者直接水桶一個月以上。
4-15-1 個人資料之包含但不限於下列條件:
*私人信件
*私人言論
*個人資料
==>5-15 6-11 7-15 併入 4-15 下。
4-16 使用者禁止於本板發表、轉錄任何違反板規上位法之文章內容。
違反本條者板主得視情況處以警告一次至永久水桶之處分。
4-16-1 本條所規定之上位法包含但並不限於下列法規:
*卡漫綜合討論小組小組規
*卡漫夢工廠群組群組規
*台大批踢踢實業坊站規
*中華民國現行法律
==>5-16 6-12 7-16 併入 4-16 下。
第五章 發文及回文(發文違規細項以及罰則)
第六章 推噓文(推文違規細項以及罰則)
第七章 轉錄(轉錄文章違規細項以及罰則)
==>整合至第四章,全數刪除。
第五章 特殊重大違規
第六章 罰則累計方法
==>條文編號修改
第七章 檢舉、申訴、各項事務申請流程
7-1 檢舉流程
7-1-1 使用者檢舉違規必須利用以下方式檢舉方成案:
*於C_ChatBM發文,使用[檢舉]分類檢舉
*寄發站內信給任一現任板主
7-1-2 檢舉成案後,板主有義務處理並於C_ChatBM板回覆判決結果。
*於C_ChatBM板發文者,於文章下方推文或回覆文章
*站內信檢舉者,以站內信回覆判決結果
7-1-3 若判決違規確定,板主必須於C_Chat板公告判決結果並執行。
==>廢除站內信檢舉
第八章 板規增修相關規定
11-4 是Houseman1104板主的生日,此條留白以資紀念((X
好啦其實是下面沒有了XD
==>章節數量不足,本條刪除。
作者: pinqooo (東條家的二里頭)   2017-02-16 12:23:00
等你上ㄛ
作者: howerd11 (時間永遠不夠)   2017-02-16 12:25:00
檢舉還要七日內處理 有夠混的超爛
作者: chister ( )   2017-02-16 12:29:00
七日處理很快了
作者: achero (姆咪好臭都不洗澡辣)   2017-02-16 13:29:00
有人當版主是僕人喔 母咪西西
作者: weichipedia (阿克西斯教小埋★騎士)   2017-02-16 16:11:00
居然把房子人生日砍掉 幫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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