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edama ( )
2017-03-11 01:57:49https://www.facebook.com/VKstyle/posts/10154236790572477
V.K克
47分鐘 ·
對於近日接受今週刊採訪,本人的不當發言而傷害動漫粉絲,我在此誠摯的致歉。
在此我也再次為2014年所發生的爭議事件慎重道歉。
首先,身為製作人與作曲者,錄製出有抄襲爭議的作品,我責無旁貸。並且在此曲已有爭
議的情況下,本人身為公司負責人、決策者,做出決定將此作品發表,是相當不智的行為
。在此也對當時我沒有第一時間扛起責任,所有當事的相關廠商、歌曲製作的工作人員以
及Connect方所有創作者及粉絲們致歉。
這些年,有廠商、合作夥伴、朋友們因此事件而持續受到影響及波及,也需對他們致上最
深的歉意。
本人為我不夠成熟、粗糙決定與不恰當發言所引發的事件鄭重致歉。 未來我會更慎重的
對待我的作品。
對於持續監督的人,讓我深刻反省,我心懷感激,未來也請用更嚴格的標準持續要求V.K
的作品與行為;也對一路持續支持我、鼓勵我的粉絲及朋友們致上最深的謝意。
作者:
by7321 (都是They的錯)
2017-03-11 01:58:00道過歉惹 可以繼續致敬惹
作者:
aram9527 (特殊連殺雙管霰彈槍)
2017-03-11 01:59:00所以還是沒說自己抄襲啊
作者:
bugbuug (蟲蟲)
2017-03-11 01:59:00好喔
作者:
Gokudo (極道)
2017-03-11 01:59:00了不起,負責!
作者:
PSYREN (JABO)
2017-03-11 01:59:00迴避率很高
作者:
st890284 (st890284)
2017-03-11 02:00:00燒起來了才想止血 以前就裝沒事
作者:
uei1201 (æ–°å…«)
2017-03-11 02:01:00反社會
作者: xeriocs 2017-03-11 02:03:00
真要覺得責無旁貸就不會在今週刊說那鬼話了 想滅火是吧
作者: wryyyyyyyy (蜥蜴長老) 2017-03-11 02:05:00
現在才知道有錯喔
其實道歉也只是讓圈外人覺得"他都道歉了"而已說穿就只是一個公關行為而已 沒甚麼意思
作者:
cokecola (Colamark)
2017-03-11 02:08:00OO不分藍綠,$$有入袋就好
作者: fiction4569 (廢) 2017-03-11 02:09:00
都說自己是作曲了,還在“錄製出”的問題?
作者:
loverxa (隨便的人)
2017-03-11 02:10:00只為發言道歉 絕不會為抄襲道歉
作者:
a760981 (七夜剎那)
2017-03-11 02:11:00(′・ω・`) 小心有人檢舉你啊 自重自重
作者:
aaaaooo (路過鄉民)
2017-03-11 02:12:00這真是太姆咪啦
今天還不是因為有人良心看不下去你這累犯吃香喝辣才把自己的事業給賭上去了
作者:
Yanrei (大å°å§è¬æ²ï¼)
2017-03-11 02:12:00其實不承認也是能理解,畢竟是吃飯的東西,或許真的承認後會從此找不到生意,不過就算你不承認至少也低調點...出來亂放話根本...
自己抄襲搞到朋友圈 結果想帶風向消除自己的罪惡感....
作者:
john0909 (醬洞玖洞玖)
2017-03-11 02:19:00了不起 負責
作者: backzerg (Blackzerg) 2017-03-11 02:22:00
本人發言不當傷害到金主肥宅 在此道歉 請繼續掏錢支持我
作者:
uu26793 (不太友善 刻意解讀)
2017-03-11 02:22:00?????
作者:
npn1992 (沉默是金)
2017-03-11 02:22:00燒起來才道歉,不就很棒,不是說那首那麼相像connect跟自己無關嗎,呵呵
承認的話鐵桿粉也護不了 不會認的啦 哭哭等冷卻就好
作者:
e49523 (濃濃一口痰)
2017-03-11 02:26:00動漫粉虱反社會
作者:
ADYex (寵物狼音樹)
2017-03-11 02:27:00反社會
作者: cp394 (糟糕) 2017-03-11 02:27:00
你說爭什麼議?
作者:
andy0481 (想吃比叡的咖哩)
2017-03-11 02:29:00點進FB就知道了 不承認講得哭哭一點就一堆人幫加油
作者:
CIA7 (ㄐㄐ)
2017-03-11 02:33:00風波都快過去了自己又嘴賤開地圖砲 呵呵呵
作者:
surimodo (好吃棉花糖)
2017-03-11 02:35:00錄製出有抄襲爭議的作品
要不要解釋一下"反社會"的評價怎麼來的? 不當發言是指在心裡想想就好 不該說出來嗎XD
作者:
cz999888 (Sliver knight)
2017-03-11 02:45:00啊啦啊啦,我好像記得有誰說動漫粉絲好像有點反社會?
作者:
z72117211 (z72117211)
2017-03-11 02:51:00可以繼續仁囉
作者:
suifong (小火柴)
2017-03-11 02:56:00人家都已經道歉了,這些反社會的人到底想怎麼樣啦~
作者:
pan46 (pan)
2017-03-11 02:57:00我想說都道歉了還噓這麼兇 結果又是半套喔
作者: bl00din (幻想體) 2017-03-11 03:00:00
哭哭 想說三年風頭該過了
作者: lslayer 2017-03-11 03:00:00
人家都說我們是反社會的了不噓怎麼對得起他呢 你們說對吧
作者:
cz999888 (Sliver knight)
2017-03-11 03:05:00向他認為有點反社會的動漫粉絲道歉之後就能繼續努力做一個仁囉
作者: Iamtheking (努力活著) 2017-03-11 03:10:00
了不起 抄襲
作者:
KHDSN (嗯啊啊嘰)
2017-03-11 03:39:00很棒
作者:
romeie06 (newwel0001)
2017-03-11 03:44:00超人4ni
作者: epidemic000 (賢木jocker) 2017-03-11 04:03:00
FB還是一堆粉絲呢 嘶狗一~
所以別人沒出來說,你也不用出來道歉?而且你也沒有“承認”啊,在迂迴哦???
噓 guitar0225: 翻譯:我道歉了喔~因為被發現惹~神翻譯XD
作者:
hinofox (終らない瞧捌の唄を詠う)
2017-03-11 04:20:00啊不是100%原創?哪來的爭議('・ω・')
作者:
liehen (Alexaki)
2017-03-11 04:20:00抄襲還一堆廢話 別人不講你會道歉? 呵呵
作者:
baxiche (血蝶)
2017-03-11 05:01:00vk克就是噓
作者:
yangzhe (yangzhe)
2017-03-11 06:10:00抱歉,我有點反社會,所以我要噓你
作者: roncarrot 2017-03-11 06:35:00
我反社會,抱歉
2014年的聲明兩天你就刪了,是知道還是不想讓人知道
作者:
lolic (lolic)
2017-03-11 07:49:00反社會跟上
作者: iamnotaMJ 2017-03-11 07:53:00
只是看苗頭不對做做戲吧zz
不好意思,我反社會,沒有這麼高的情操可以一下就原諒
作者:
genovis (Genovis)
2017-03-11 08:12:00自己抄襲動漫音樂還抹黑別人,況且牠自己不就是個動漫宅,抄襲一堆動漫音樂,可悲啊這個基隆人
作者: Stel0m0 (沒有有的沒的) 2017-03-11 08:14:00
感到噁心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17-03-11 08:25:00
不是發言的問題,是作品
作者: a060119 2017-03-11 08:36:00
噁心
作者: wate5566 (_(:3」∠)_) 2017-03-11 08:46:00
是擅長致敬的朋友呢
作者: tuna0214 2017-03-11 08:52:00
對不起 我反社會
作者:
jayppt (絕代香蕉)
2017-03-11 09:10:00用錢包制裁這種人才會怕 以後跟他合作的廠商注意一下是誰然後別消費就是
作者: qaz223gy (亞阿相界) 2017-03-11 09:23:00
只為發言道歉 絕口不為抄襲而道歉
作者:
SamZJ (SamZJ)
2017-03-11 09:29:00抄襲還想學論文造假只有掛名的方式撇清責任
作者: ghostxx (aka0978) 2017-03-11 09:43:00
有說跟沒說一樣 跟政客有87%像 可以轉換跑道了
作者: venvendoggy (奧格瑪金城武) 2017-03-11 09:50:00
樹沒有皮必死無疑
作者: rat1882043 (剝絲燉紅蛙) 2017-03-11 09:55:00
我會繼續支持你的,加油!
作者:
qtgeorge ( ′▽`)=○# ( ̄#)3 ̄)
2017-03-11 10:00:00\我反社會我驕傲/
作者:
Xhocer (以å‰ä¹Ÿå¾ˆå¿«æ¨‚)
2017-03-11 10:53:00講那麼多,承認自己抄襲不就好了
作者: elesai0956 2017-03-11 11:01:00
…fb早就該有不喜歡的功能了吧
作者: acx850817 (毫無反應,就只是個遊戲廢) 2017-03-11 12:09:00
不噓對不起自己
作者:
biarg (塵羽)
2017-03-11 12:24:00喔
作者:
yuehzai (心葉)
2017-03-11 12:31:00沒事兒沒事兒 你本來就沒有粉絲
作者:
biarg (塵羽)
2017-03-11 12:33:00補
作者:
infi23 (流浪)
2017-03-11 12:33:00我反社會 我驕傲
作者: pcfox (京極元狐) 2017-03-11 12:41:00
抄生回家
作者:
dderfken (托雷迪亞(é¬é¬šå¼µ))
2017-03-11 12:46:00一篇什麼都沒說的屁文
作者:
KHDSN (嗯啊啊嘰)
2017-03-11 12:59:00路過再噓一次
作者: UniversalGod (UniversalGod) 2017-03-11 13:28:00
了不起 抄襲
作者:
niniyo (阿阿阿阿阿阿阿阿阿阿)
2017-03-11 13:35:00看一次噓一次
道歉不承認抄襲,言下之意就是我被反社會的動漫迷逼的道歉過幾個月繼續上週刊哭哭表示反社會動漫迷霸凌我
作者:
Jasonnor (Jasonnor)
2017-03-11 13:41:00理性尊重包容(笑
作者: mayanino (喵喵朱) 2017-03-11 13:57:00
突然想到你罵的是你的客人了嗎???可惜我反社會,有你的商品我絕對不掏錢
作者:
OochunoO (遙控器推廣協會)
2017-03-11 14:13:00昨天才一副都是they的錯的屌樣 今天道歉有人相信是誠心的?
作者:
kuangit29 (jerrywong)
2017-03-11 14:15:00真的很可悲
作者: Iamtheking (努力活著) 2017-03-11 14:37:00
干y
作者: michaeimm (小風☆) 2017-03-11 15:51:00
我反社會,我很抱歉
作者: unrechiran (遠雨) 2017-03-11 18:04:00
道歉有用要法律幹嘛
作者:
xEclipse (Leviathan)
2017-03-11 18:11:00不配作為作曲家 垃圾
作者:
irene160 (鬼出示人滾)
2017-03-11 22:14:00不要臉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