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flysonics 警告兩次 5-2 5-11

作者: weichipedia (阿克西斯教小埋★騎士)   2017-03-12 08:56:02
== ★壹☆文章代碼★ ============================================================
#1OlBfrWf (C_Chat)
== ★貳☆違規內容★ ============================================================
作者 flysonics (飛音) 看板 C_Chat
標題 Re: [公告] 卡漫夢工廠群組群組長遴選
時間 Mon Mar 6 09:25:04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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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啦 我先出來謝罪
我當初確實是護航他們護航很多沒錯
畢竟我很喜歡當初猛吸氏開版時的那種氣氛
我不知道後面竟然搞了這麼多層層疊疊的小手段...
BM版還切割開個新的 這個實在太誇張了 = =
謝罪發P幣 <(_ _)>
以下一千推每人稅前發100p
重複推的就不重複發了
現在人在外面
我晚上回家後再發
真的是非常抱歉 <(_ _)>
== ★參☆違反板規★ ============================================================
5-2 使用者於本板發文時,內文應有ACG點,ACG點之有無以板主判定為準。
違反本條者警告一次。
5-2-1 使用者於本板回覆文章時之限制如下:
*內文有ACG點者
*回覆文章之引用內容有ACG點者
*可由內文判斷與引用文章直接相關者
符合以上三要素其中之一,即為本板容許之範圍。
若以上三要素皆不具備,則視為違反5-2。
5-11 使用者禁止於本板發文或回文中討論PTT其他看板或其他討論區之看板事務、
風氣。看板事務界定為涉及看板管理者執行職權之行為,看板風氣界定為看
板使用者之群體行為。
違反本條者初犯警告一次,累犯者警告一次以上。
== ★肆☆判決結果★ ============================================================
原文刪除並備份至z-1-19-1-11-11-2-10
flysonics 警告一次 (5-2)
警告一次 (5-11)
上述違規依9-1競合,共計警告兩次。
== ★埋騎☆碎碎念★ ============================================================
因本公告並非本板板主所發佈之公告,故不構成5-11-1-7回覆公告違規。
作者: FrogStar (蛙星)   2016-02-15 18:45:00
我小學到國中連考13次第一名 畢業校排第六 國小代表學校
作者: dickLearning (懶叫深度學習)   2016-02-15 18:45:00
參加打手槍大賽
作者: FrogStar (蛙星)   2016-02-15 18:46:00
去領優良生代表 當過兩次模範生加市長獎
作者: akingeta1945 (紅魔族第一魔法師之夫)   2016-02-15 18:46:00
勵的尻槍選手
作者: FrogStar (蛙星)   2016-02-15 18:47:00
然後高中數學被當四次 校排差點千人斬 嘻嘻
作者: weichipedia (阿克西斯教小埋★騎士)   2016-02-15 18:48:00
尻槍千人斬
作者: rabbithouse (智乃的歐尼醬)   2017-03-12 08:57:00
先推再看
作者: K2135356 (K2GI_135356)   2017-03-12 08:58:00
簽名檔到底在幹嘛啦ORZ
作者: leegiway (Mr.李)   2017-03-12 08:58:00
怎麼不幫蛙星打個碼 公開處刑QQ @@
作者: yangzhe (yangzhe)   2017-03-12 09:05:00
尻槍千人斬好像有點厲害?
作者: PTTharuhi (晒月亮的貓)   2017-03-12 09:09:00
推簽名檔 XD
作者: kopune (無限期支持 i☆Ris)   2017-03-12 09:15:00
QQ
作者: fragmentwing (片翼碎夢)   2017-03-12 09:25:00
回文不是不用acg點嗎?板龜現在長這樣?還是因為沒有相關?
作者: kopune (無限期支持 i☆Ris)   2017-03-12 09:31:00
他後來改標題變成獨立一篇但我認為站長這篇公告也是屬於西洽板務 也是不能回吧
作者: weichipedia (阿克西斯教小埋★騎士)   2017-03-12 09:40:00
不是不能回啊 但別討論板務
作者: czplus (taskfever)   2017-03-12 09:45:00
作者: weichipedia (阿克西斯教小埋★騎士)   2017-03-12 09:46:00
喔 k阿伯我誤會你的意思了 當我沒說xp
作者: Xavy (グルグル回る)   2017-03-12 10:02:00
判定莫名其妙耶,哪有5-11又5-2的,選一個好嗎?
作者: weichipedia (阿克西斯教小埋★騎士)   2017-03-12 10:13:00
都違反當然是5-2+5-11
作者: Xavy (グルグル回る)   2017-03-12 10:14:00
那每個5-11都會有5-2了啊
作者: nahsnib (悟)   2017-03-12 10:20:00
不一定啊,討論AC_IN版風就有5-11但沒有5-2了比方說我發一篇文說NTR本為什麼受到AC_IN版的多數人喜愛有ACG點(NTR本),但不能討論別版版風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7-03-12 11:15:00
提到c洽bm版不算有ACG點的話,那發一篇洽娘的進版圖大概也不算ACG點
作者: weichipedia (阿克西斯教小埋★騎士)   2017-03-12 11:23:00
你怎麼會認為討論板務有acg點呢......
作者: zseineo (Zany)   2017-03-12 11:25:00
創作本身有acg點啊
作者: Xavy (グルグル回る)   2017-03-12 11:36:00
哈 你也知道討論版務不會有ACG點喔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7-03-12 11:37:00
為何「ACG討論版的版務」本身不算ACG點?版務不算ACG點的話,那公告文是不是也不算?版主你們是不是要先生個免責條款?
作者: weichipedia (阿克西斯教小埋★騎士)   2017-03-12 11:40:00
啥 你把公告加進acg點的限制...?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7-03-12 11:41:00
發洽娘的進版圖有ACG點是因為那跟洽娘有關,不是跟創作有關。不然創作一篇八卦版的進版圖,難道可以發在這裡嗎?
作者: tomuy (咖啡中毒)   2017-03-12 11:41:00
樓上你想討論不會去BM版嗎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7-03-12 11:43:00
版主你看不懂我在說啥嗎..............還有誰規定只能去BM板討論 公告文底下不能討論?
作者: weichipedia (阿克西斯教小埋★騎士)   2017-03-12 11:43:00
可以討論啊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7-03-12 11:44:00
公告文不需要加ACG點限制啊,因為與本版有關的公告本身就是ACG點
作者: weichipedia (阿克西斯教小埋★騎士)   2017-03-12 11:44:00
公告文本來就不在acg點的限制之內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7-03-12 11:45:00
不能討論是一回事,有沒有ACG點是一回事
作者: weichipedia (阿克西斯教小埋★騎士)   2017-03-12 11:45:00
板規沒有明文訂定但我先說我的處理原則,我主觀認定討論板務無acg點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7-03-12 11:46:00
可是板規沒有寫公告文不在ACG點的限制內而且你認為討論版務沒有ACG點的話,如同Xavy所說那每個5-11都會有5-2了啊 那要5-11幹嘛
作者: weichipedia (阿克西斯教小埋★騎士)   2017-03-12 11:49:00
並不是每個5-11都會有5-2啊 你去/一下5-11有的是有討論ACG而連帶討論板務的比如這篇#1Om4JluH (C_Chat)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7-03-12 11:51:00
我無法理解C洽BM不算ACG點 都是C洽的相關版了還沒有?要找人挑毛病也不是這樣
作者: weichipedia (阿克西斯教小埋★騎士)   2017-03-12 11:52:00
因為板規給予板主判斷acg點有無的裁量權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7-03-12 11:53:00
OK,我接受你有這樣的權力判斷
作者: weichipedia (阿克西斯教小埋★騎士)   2017-03-12 11:53:00
我不清楚另外幾位板主怎麼判斷,需要的話你可以私信或是去bm板問
作者: deepseas (怒海潛將)   2017-03-12 12:08:00
重點是「版務」...版務要有ACG點是不是要每一項都加個ACG舉例?
作者: mikeneko (三毛貓)   2017-03-12 12:11:00
事實上你畫一顆蘋果都能丟進來PO,因為創作=ACG不管是洽娘還是八卦進版,都可以丟到希洽PO的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7-03-12 12:15:00
沒有這回事吧 誰說創作=ACG?不然我做個裝置藝術拍下來也算嗎?
作者: mikeneko (三毛貓)   2017-03-12 12:16:00
先版主說的,不要看我 你要判例BM版都有
作者: tonyxfg (tonyxfg)   2017-03-12 12:16:00
廣義來說圖畫都是ACG中的一種,不過這版比較偏向日系ACG,看起來不像日式的即使是漫畫,也老是有人問ACG點在哪= =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7-03-12 12:18:00
板規上寫了動畫漫畫遊戲周邊 只有一張原創圖我認為不算漫畫,但實際上還是版主認定
作者: tonyxfg (tonyxfg)   2017-03-12 12:18:00
然後啊,雖然理論上非日系ANSI跟圖畫理論上都能po在版上,不過實際上很少有人這麼做就是了原創圖可以歸類在同人產物那邊啊(同人是有原創的哦,不是二次創作才叫同人)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7-03-12 12:23:00
我懂你的意思,只是這個分界點很微妙,單純"創作"=ACG範圍好像太大了,極端的就像我說的裝置藝術(雖然PO上來應該是會被無視或噓)像電影也是創作啊,那拍個短片也能PO嗎?
作者: tonyxfg (tonyxfg)   2017-03-12 12:24:00
這就要看你怎麼定義ACG了,本版主要以日系萌為大宗,但以前的版主則是盡量採多元化,鼓勵非日系的ACG類也能加入討論(不過成效不彰就是了)。而現在的版主群還不太清楚這方面的範圍。
作者: pinqooo (東條家的二里頭)   2017-03-12 12:44:00
回文什麼時候要求ACG點了?還裁量權勒
作者: weichipedia (阿克西斯教小埋★騎士)   2017-03-12 12:45:00
請參見板規5-2-1
作者: pinqooo (東條家的二里頭)   2017-03-12 12:55:00
http://i.imgur.com/4P2HTUn.jpg5-2-1有強制要求要ACG點?你當第三條死人?
作者: chuchu000 (chuchu000)   2017-03-12 12:56:00
哎我沒拿到p幣哎
作者: weichipedia (阿克西斯教小埋★騎士)   2017-03-12 13:23:00
我判斷與引用文章無直接相關 故違規
作者: david7112123 (Ukuhama)   2017-03-12 15:32:00
簽名檔XD
作者: WindSucker (抽風者)   2017-03-12 16:02:00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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