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amuraiJack (傑克武士)》之銘言:
: 注意:不重視智慧財產權,卻又不敢直說的請左轉,我不會和你們浪費時間了。
廢話很多,直接END了,
到底是要扯智慧財產權還是要扯描圖,戰場先設定好才能戰
自己拍照,自己描圖,拍的不是版權物,是沒有智慧財產權的問題
單純以畫圖來說的話
爭議等級高低:
S 直接在腦海裡構圖,靠自己的經驗能力去畫圖
A 看著實體,畫出圖像
B 看著照片,轉繪成圖像
C 拿著照片壓在下面,透明或半透明的紙壓在上面描
論外:服裝、造型、人工物抄襲
基本上,S和A比較沒有爭議性,街頭藝人、動畫漫畫大多是屬於這類
比較可能出問題的是構圖的對象已經申請智慧財產權保護
比如說知名動畫(迪士尼系列等等)、特殊建築物(101)
B和C的部分使用照片或已經畫好的圖像,當工具協助繪畫
比如說上季的溜冰甲甲、被抓包用照片轉描
或是臨摹清明上河圖
如果照片或圖片是繪圖者自己拍攝的或免費資源,那只能說這是為了節省經費
比如說這一季的長騎妹妹到台灣
如果說照片或圖片是盜版、翻拍、未授權等等
如果是用來自己練習,那也不太會有事
如果是商業用途,那才可能踩到智慧財產權
先下結論:
1.
人體基本動作、繪圖角度、骨架擺放...都是公共財,不受智慧財產權保障
只有編排後的舞蹈創作,或經過設計服飾配件,才進入智慧財產權保障
EX:雙手合十或高舉右手等等簡單動作,不受智慧財產權保障
編排過後的PPP舞蹈才算,
有個很實用的作家完顏阿骨打,
就是描別人整篇的作品的動作(加分鏡)被抓包,
因此退出江湖
2.
版權物(包含服裝設計)
灌籃高手就是因為涉嫌描NBA球員明星卡,去付費當作是買權利
一個很類似的觀念
生日快樂歌是有版權的,所有的ACG電視影集(包含歐美)都不會用完整的生日快樂歌
一定要改編或刪減
3.
私人住宅或商業建築物
如果要出現在商業作品中,要徵求對方同意,不然可以畫得很像,但是某地方故意不一樣
前者如戰車少女被重建N次的大洗、
後者如Wc Donal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