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愛麗絲與藏六雷
如題,
藏六讓紗名住進他家,
而自己有一個孫女叫做早苗,
這時,藏六在法律上至少是紗名的監護人,
因為故事中紗名沒有出現其他親屬,
所以藏六應該是法院根據民法第1094條第3項選定的監護人,
問題來了,我查維基百科,紗名他已經稱藏六的姓,樫村,
一般的監護人和被監護人的關係,應該沒有這種效果,
讓我們看民法第1078條,養子女從收養者之姓或維持原來之姓,
可以知道,藏六已經收養了紗名!
但是,民法上並沒有收養人為養孫子女的規定,
而是只能收養人為自己的養子女,
所以藏六只能收養紗名當他的養女,
但是早苗是他的孫女,
所以紗名年紀輕輕,已經成為早苗的姑姑了!
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