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廢除私信檢舉

作者: hermis (火山菌病病人No.01221)   2017-04-21 10:41:13
※ 引述《houseman1104 (長門房子人˙雷恩哈特)》之銘言:
: 這次又有人被私信檢舉攻擊了
: 希望大家能連署並要求
: uu26793與weichipedia兩位板主
: 盡快履行當初廢除私信檢舉的政見
: 每個人都應該為自己的檢舉負責
: 避免有心人惡意帶風向說是ooo檢舉的
: 這種秘密警察行為著實令人不齒
: 2人過半照理是可以更改了
: 私信檢舉
: 不公開也不透明
: 應該廢除了
: 請大家附議
犯板規就犯板規,就算不私信檢舉也不能抱持僥倖之心
而如今連釣魚的都會被罰,我看不出廢除匿名檢舉的必要性在哪
匿名檢舉與釣魚之間存在的利益連結,有人想要玩弄洽眾於股掌之間
那當然得罰,如今堵住了魚餌,那匿名檢舉也造成不了甚麼危害。
反過來說,就是因為是擔心檢舉人得罪被檢舉人,所以匿名檢舉才有
其必要性。
至於帶風向的事情,只要大家抱持著犯規被罰是必然誰檢舉都一樣的
想法,不就沒事了嗎?
說到底,撇開板規處置是否有問題或疏失不談,犯規被罰是不容質疑
的程序正義,誰檢舉的有差嗎?
處置有問題,還可以申訴,板規有問題,還能再修改。但是怨恨一但
結下了那可就不死不休了。
對於想要低調幫助版主落實板規的版友來說,廢除匿名檢舉問題很大。
匿名檢舉是板主保護板友的一個措施,要廢除不可不慎。
話雖如此,但我認為即使有匿名檢舉,人身攻擊相關的板規檢舉必須具
名,私下匿名檢舉是在將版主綁架在檢舉人的道德觀跟價值觀上面,這
會影響到版主執行板規的威信與原則。
我支持有條件的禁止匿名私信檢舉,亦即人身攻擊部分需要具名公開檢
舉,但我認為單純就發廣告信、在推文貼病毒連結之類判斷比較簡單的
檢舉還是該開放匿名。
這樣可以有效減輕版主爬文的力氣,初步評估,會比完全廢除匿名檢舉
或完全不廢除匿名檢舉帶來的效益大。
作者: chister ( )   2017-04-21 10:42:00
作者: wu7744 (卡爾姆特)   2017-04-21 10:44:00
作者: hachiman (働きないでござる!!)   2017-04-21 10:44:00
作者: play1109 (我的朋友都不是ACG愛好者)   2017-04-21 10:48:00
作者: qsgjnmvb (伊莉亞)   2017-04-21 10:49:00
推拉
作者: SeijyaKijin (代時上克下的鬼邪天opeop)   2017-04-21 10:51:00
ㄊ推
作者: badend8769 (壞結局)   2017-04-21 11:04:00
現在本來就是人身攻擊私信還是會公開ID阿..
作者: zhtw (人生就是不停的後悔。。)   2017-04-21 11:12:00
同意
作者: hermis (火山菌病病人No.01221)   2017-04-21 11:12:00
原來如此
作者: oidkk (嘖嘖)   2017-04-21 11:44:00
同意
作者: azc3144 (魔法科的守護者)   2017-04-21 12:16:00
+1
作者: autokey (該起床啦)   2017-04-21 12:31:00
認真!
作者: Kenqr (function(){})()   2017-04-21 16:03:00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