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nownews.com/n/2017/05/05/2497750
1.近年來國內電子競技選手屢次在國際比賽大放異彩,亮麗成績吸引總統關注
2.但檢視國內對電競產業的輔導卻呈多頭馬車,文化部、教育部、體育署、經濟部各有職
掌,缺乏單一主管機關,讓電競選手與遊戲業者找資源、求協助,耗時又傷神
3.總統指示,具「電競專長」也可比照一般運動選手,成為替代役評選項目,文化部隨即
宣布新增「電競替代役」,解決青年選手因服役被迫中斷訓練以及出國比賽等問題
4.未來電競技藝將適用「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但中央體育主管機關體育署卻仍不願意擔
起電競主管機關責任,讓選手出國比賽的獎勵、納入職業運動輔導等需求都難以滿足。
5.南韓將電競納入文化體育觀光部管轄,並斥資新台幣4.5億元,興建可容納上千人的大型
電競館,作為南韓政府持續推動遊戲與電競產業發展的決心。
6.而台灣在電競比賽確定納入2022年大陸杭州亞運會競賽項目後,體育署仍不願意承擔主
管責任,文化部又態度消極,未替電競選手與戰隊擘畫品牌、形象等行銷策略,遑論興
建大型電競館提供選手練功、比賽場地。
END.在南韓,選手只要拿獎,可以保送大學,甚至折抵兵役,台灣卻遲遲未將電競列為產
業或正式運動項目,只能靠遊戲業者與戰隊自謀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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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ˊ_>ˋ).... 每個單位都點名一次呢...
文化部:態度消極,沒有幫忙進行相關行銷以及蓋館
教育部:大概跟升學之類的有關吧,文中只提到一次
體育署:不願意擔任主管機關責任
經濟部:給予相關產業的投資抵減優惠以及創新研發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