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inofox (終らない瞧捌の唄を詠う)》之銘言:
: 猛爆性骨癌♥阿飛米德
: 【公告】*※照片有血注意※
: https://www.plurk.com/p/m80zjc
: 很抱歉都還沒發感謝噗就要先發這種噗,但這次在歐美翁收到的小點心裡有一根針
: 感謝你,我多了一個舌環。
: 我不是要討拍,我只是要告知這事情的嚴重性,所以請不要拍我。
: 事情也沒有辦法追究了我也打擊到不想追究,但這徹底破壞了我對一些事物的信任,從今
: 以後,我不會再接受任何熟人以外給予的疑似手作的點心。
: 好色龍:那是一個單獨包裝、只有一個的手做小點心,大小剛好就包著那根真,
: 不可能是不小心。
看推文我覺得還蠻慘的
好像越來越多人的腦中思維就只剩下二分法
事情發生了,就只有挑一邊挺跟挑一邊罵的份
然後腦中完全容不下與自己相反的說法
保護自己這件事正常來說應該是家教該教的東西
內容不外乎走路要看路、陌生人給的東西不要喝、沒事別走無人夜巷....etc
風險是每個人自己選擇的,後果也是自己要承擔的
森氣氣的這群人,你們當然可以選擇走路不看路
摔到大坑斷了骨頭,事後在醫院砲轟政府馬路不修
要是誰說走路要看路就氣噗噗的痛罵別人檢討被害者
你們也可以選擇穿著暴露跑去酒吧夜店路醉倒地當屍體
醒來後發現身上的洞充滿不明物體甚至還不只一個人份
事後大聲控訴被強姦哭哭,要是誰說別一個人穿著暴露去外面爛醉
就氣噗噗的痛罵別人檢討被害者
你們當然也可以選擇在外面亂吃陌生人不明來源的東西
結果被下了針、放了藥,發現吞了不該吞的東西,或醒來身上少了點東西
然後砲轟這根本不認識也無從找起的陌生人,要是誰說別亂吃陌生人給的東西
就氣噗噗的痛罵別人檢討被害者
沒錯啊,喜歡去外面爛醉鬼混沒有錯,喜歡亂吃陌生人給的東西也沒錯
錯的是給加料東西的人,錯的是強姦你的人,錯的是放任大洞不處理的政府
有錯的,犯罪的,都是這些意圖不軌的壞人
但受到傷害承擔後果的是你們,不是那些壞人
這是種選擇
你們可以選擇繼續痛罵那些壞人,跟提醒你們要保護自己的人
也可以選擇出門在外要稍微有戒心一點,保護自己減少出事的風險
然而看到一些人無限上綱的思維真是令人搖頭
什麼叫去外面吃飯都要先檢驗? 去外面商家吃飯,出了事,這些商家要負責的
如果商家亂搞,你找到人去追究,於是這成為一種威嚇力
跟亂吃陌生人給的東西事後也找不到犯人的情況豈能相提並論?
還有些人說那是同好,不是陌生人.................
同好是你們自己認為的,跟對方很熟嗎? 知道名字嗎?
醒醒吧,現實就是這世界充滿壞人
最基礎的防範之心有,這種來歷不明陌生人給的東西別再吃了
作者:
whe84311 (Rainsa)
2016-05-10 12:53:00這根針沒關係 陌生人給你的食物你敢吃下肚就要承擔風險
作者:
xxx60709 (納垢的大不潔者)
2017-05-10 15:27:00推防人
作者:
ks3290 (山豆基)
2017-05-10 15:27:00如果把在這種場合出席的粉絲當陌生人看 我不懂他參加的理由是什麼 充滿陌生人的環境超欠防範的不是嗎?
作者: asdf70044 (A7) 2017-05-10 15:28:00
真的 連人家叫啥都不知道還敢吃 了不起
作者:
arsian (arsian)
2017-05-10 15:28:00那你有沒有自己種菜自己蓋馬路自己開夜店來保護自己勒 有別人存在的世界是很危險的
作者: gj6sm3 (淑女) 2017-05-10 15:28:00
活著很危險 一輩子不要走在馬路上最好
作者:
win4104 (BB)
2017-05-10 15:28:00防人是有成本的 夜店該防 大半夜的暗巷該防看起來就有問題的人該防
作者:
win4104 (BB)
2017-05-10 15:29:00什麼事情都有程度差異
作者:
ks3290 (山豆基)
2017-05-10 15:29:00是說防人是p站我有在追的繪師(被打
作者:
aaaaooo (路過鄉民)
2017-05-10 15:29:00自己的下屬也要防 防到最後就是別人也不信任你
作者:
win4104 (BB)
2017-05-10 15:30:00在普遍認知安全的場合 檢討要求被害人要防人這就不是偏激的二分法嗎
作者:
Golu (沒了戒指的魔王)
2017-05-10 15:31:00要有自我保護的基本概念,但也不要因噎廢食(O
作者:
arrakis (DukeLeto)
2017-05-10 15:31:00一個wifi太強就算了居然還有第二個...
作者:
dsa3717 (FishCA)
2017-05-10 15:31:00我對場子不熟 不過真的能親密到無戒心嗎…?
今天早上賣我早餐的阿姨名字叫做什麼啊~我的豆頁好痛
作者:
QBian (小妹QB子)
2017-05-10 15:32:00我常拿場子的親友糖說
作者:
win4104 (BB)
2017-05-10 15:32:00沒有到可以完全無戒心吧 但是至少我不覺得應該譴責選擇
作者: Galm (水牛) 2017-05-10 15:32:00
那要不要乾脆就不要生下來當人類最安全?
作者:
win4104 (BB)
2017-05-10 15:33:00相信自己粉絲的創作者
作者:
InnGee (InnGee)
2017-05-10 15:33:00用這種極端的舉例說明不了什麼,程度這兩個字很難懂?
中午我跟誰買的便當啊~她的名字我真的不知道欸~怎辦我現在是不是有針在胃裡啊!!?
作者:
win4104 (BB)
2017-05-10 15:34:00如果我是千人粉絲等級的大手 我可能會防一下吧
食物添加指甲添加血添加口水添加愛液的都不曉得聽過幾次了......
作者:
ck8861103 (puppy4ever)
2017-05-10 15:34:00你有逛過夜市嗎 還是你覺得那邊都是可以找到人負責的呢或者說你覺得夜市沒那麼恐怖啦所以沒差?所以你只是沒遇到真心想弄你的人而已嘛
作者:
Ed860227 (Phag125)
2017-05-10 15:36:00那個夜市的承租攤販是有資料在夜市管理委員會那邊 是可以找到人的 此篇只是說雙方都不要太無限上綱而已覺得沒啥太大問題
作者:
InnGee (InnGee)
2017-05-10 15:36:00要舉這種極端的例子就要有本事出來回應推文的極端例子
作者:
ck8861103 (puppy4ever)
2017-05-10 15:37:00沒特定是夜市攤販啊 是說所有的一切哦
作者: gj6sm3 (淑女) 2017-05-10 15:38:00
又不是知名明星,誰會想到粉絲有問題,特別是在女性向場次,噗友認親 送點心很常見,再加上是only 進場幾乎都是同好
作者:
xxx60709 (納垢的大不潔者)
2017-05-10 15:39:00一堆人拿原PO商家就有提的商家反駁原PO...
作者: asdf70044 (A7) 2017-05-10 15:41:00
要硬比賣的商譽跟路邊阿狗阿貓送的 沒輒
作者:
ck8861103 (puppy4ever)
2017-05-10 15:41:00人類就是這樣啊 沒自己碰到都覺得不可思議
作者:
Yanrei (大å°å§è¬æ²ï¼)
2017-05-10 15:42:00你搞錯很多東西,那串推文根本不是在說「不該注意」,會炸裂一整串是因為有一些超高姿態的在說些風涼話,然後再提一些自己八成也做不到的方式去預防
作者:
ck8861103 (puppy4ever)
2017-05-10 15:44:00我只會覺得事主衰洨 但他那狀況還真不是別人不會發生的
作者: gj6sm3 (淑女) 2017-05-10 15:44:00
酒駕是台灣日常,所以都不要出現在馬路上啊,不然要有被撞的心理準備,所以被酒駕撞死也沒什麼好同情的
作者:
Yanrei (大å°å§è¬æ²ï¼)
2017-05-10 15:44:00事情發生後要去檢討,這東西沒人不懂,問題是在那邊搞得一副先知模樣根本莫名其妙
作者:
a9367391 (以月下酒而觴詠)
2017-05-10 15:44:00補血
作者:
notsmall (NotSmall)
2017-05-10 15:44:00同意這個有點像防衛駕駛的觀念 但是論述可以再修一下
作者: aikoDisk (Nadleeh) 2017-05-10 15:45:00
我認同 所以大家幹嘛譴責頂新呢? 那都是你們沒去防範^_^
看原po的回文心態大概就是那種 反正我不會出事 你們出事
作者: jackz (呦呵呵) 2017-05-10 15:45:00
死的不是他們 都馬出一張嘴
作者:
xxx60709 (納垢的大不潔者)
2017-05-10 15:46:00將真的啦,前幾個月速食店也爆發過店員玩食物亂放東西etc真的是防不勝防,但是基本的自我保護依照社會風氣沒錯
有人分析過 譴責受害者心態就是覺得都是受害者不小心 所以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
作者:
bestfly (大佑柚唷)
2017-05-10 15:47:00根據這邏輯完全只能獨立生存不能活在社會中啊
以後去同人場擺攤要放防彈玻璃 整個場地都是陌生人說不定會砍人或偷東 人一定要好好保護自己
本來就是有人出事時才能提出觀念讓人防範,你平常沒事po這種文馬上就沉了
作者:
bestfly (大佑柚唷)
2017-05-10 15:48:00誰知道外面買的便當有沒有下毒、衣服有沒有浸過毒料
作者:
zien0223 (LazyCat)
2017-05-10 15:48:00同人畫家收到危險禮物這很罕見吧 拿撿屍這種常上新聞版面的舉例你不覺得勉強?
嗯嗯,真的,走在路上莫名其妙被撞死也是活該、捷運上遇到隨機殺人不懂應變也是自己選擇不去預防的呢,外面本來就有風險呢。
走在路上被車撞被人砍一定是因為你沒有保護好自己 活該
作者:
InnGee (InnGee)
2017-05-10 15:49:00等等又要出來放大決了
作者:
xxx60709 (納垢的大不潔者)
2017-05-10 15:49:00你們這些推文拿給當事人看一定很精彩
作者:
bestfly (大佑柚唷)
2017-05-10 15:50:00照著邏輯來看走在路上被砍死也是被砍死的人的錯
作者:
kenimai (非理法権天)
2017-05-10 15:50:00廢文
公車捷運上有人會拿針紮人拿刀砍人啊 搭計程車司機會害乘客 還敢搭?這麼不會保護自己
好酷喔~走到別人靈堂前笑慘的感覺是什麼啊?你能幫我回答嗎?
作者:
arsian (arsian)
2017-05-10 15:50:00你收紅包時會不會擔心鈔票上有塗氰化物 還是你發紅包時有註明你的名字電話住址 小朋友若中毒方便追究呀
作者:
DendiQ (貔貅)
2017-05-10 15:51:00原來只要出事時有人可以追究跟報復就好,soga
作者:
zien0223 (LazyCat)
2017-05-10 15:51:00幾年前毒蠻牛事件發生前 請問能有幾個人預料到便利商店裡的東西會被人下毒 難到你也要說買毒蠻牛的人不檢查就喝活該?
作者: aikoDisk (Nadleeh) 2017-05-10 15:51:00
這樣看來很多人應該蠻支持8+9的 莫名被砍是因為你沒有防人之心啊
把防不勝防的東西說是常識是基礎 就是幹話啦...頂新油
這篇讓我想起新人殺手東巴的話:不是騙人的人不好,而
郵差快遞寄的東西你怎麼敢收?! 裡面有炸彈或毒物怎麼辦? 他們都是陌生人欸
作者:
syin2 2017-05-10 15:53:00不曉得原來各打五十大板就叫不二分法喔?
原PO沒說受害者活該阿 有人是看到關鍵字直接END嗎
作者:
blackone979 (ææ´¾ã¯ä¿ºã®å«)
2017-05-10 15:54:00我想原po上街應該都有張開圓在防備啦 誰叫我們不是念能力者
作者:
Yanrei (大å°å§è¬æ²ï¼)
2017-05-10 15:54:00不是那個,後面還有說常識的
作者:
Yanrei (大å°å§è¬æ²ï¼)
2017-05-10 15:55:00說常識之後就開始炸裂一整串了
去銀行辦事遇到搶劫誰叫你這麼不小心 走在路上遇到恐攻誰叫你要去人多的地方
今天的問題其實是在你要怎麼去防「粉絲」「同好」吧?
自己選擇不信任別人不代表有權利在旁邊說風涼話譴責信
作者: asdf70044 (A7) 2017-05-10 15:55:00
原PO呼籲之後 大家防護都提高等級了呢
既然預設在會場的是粉絲或同好,那自然不會料想到會有這種惡意行為出現
作者:
ssccg (23)
2017-05-10 15:57:00選擇信任別人的人也不見得有權利把防範標準不同的人都劃成是在譴責、檢討被害人吧
作者:
Nuages (雲)
2017-05-10 15:57:00基本上啦 這種事情大家都知道 事後也會後悔自己幹麻不仔細一點辣但是我們身為旁人吼 就沒必要一副先知樣 在旁邊嘴個兩句風涼話馬後炮了啦
不太了解同人圈粉絲或同好的文化,大家都是這麼放心?
主流?我只有看到你在分類推文爾以啦?啊~我的防禦升級了?謝謝原po
作者: hayate65536 2017-05-10 15:57:00
推防人之心不可無,希望以後別再發生這種事情了…
作者:
Yanrei (大å°å§è¬æ²ï¼)
2017-05-10 15:58:00「只吃未拆封的店製品 不是基本常識嗎? 沒死運氣好」
作者: gj6sm3 (淑女) 2017-05-10 15:58:00
很多推文只是學你的例句而已啊www 你看他們什麼感覺,就是別人看你什麼感覺
作者:
Ed860227 (Phag125)
2017-05-10 15:58:00我也看不出原po有要檢討當事人的意思 只是說要多加注意而已 但是原po並無法帶入自己是當事人 想要接受粉絲的心意的情況 當事人是有心要跟粉絲交流但是得到不好的回報 我想最終當事人比起身體上 心靈上更加受創
每個人生活經驗不同當然信任旁人的程度不一樣,就算有
作者: hayate65536 2017-05-10 15:59:00
還有我以為二分法這種鬼東西只會在八卦版出現,看來到處都一個樣呢…
大家都不該去人多的地方 被人偷東西搶劫被砍被潑酸推擠受傷被傳染感冒遇到恐攻都是自己活該
作者:
InnGee (InnGee)
2017-05-10 16:00:00無限上綱的不是自己嗎?別人用一樣的邏輯就是無限上綱哦?
作者: aikoDisk (Nadleeh) 2017-05-10 16:00:00
不算 不要侮辱超級英雄「馬後炮隊長」
整以後對人的信任程度. 但這不是那些因為自己經驗選擇
作者:
ssccg (23)
2017-05-10 16:00:00說沒死運氣好當然超過,但是只說不要吃我覺得不算啊
推文的各位別反駁原po喔,不然就準備被分類吧,我先:感謝原po我感覺我的防禦升級了呦
作者:
winklly (阿鳥)
2017-05-10 16:01:00你真的很有講幹話的才能 尤其是火上加油那種
但今天從噗浪反應看來,原本在這種小圈子的同人會場交換禮物是很稀鬆平常的事
作者: aikoDisk (Nadleeh) 2017-05-10 16:02:00
感謝原po讚嘆原po我感覺開始體會到圓的念能力了
作者: iamfisheye 2017-05-10 16:02:00
原po自己也二分法了呢
好笑 自己把人分成二分法的人和不會二分法的人是哪樣
就是因為這樣的默契突然被打破,多數人才會反應出他們的不安吧?
這篇就用自己的生活經驗當基礎去指責別人怎麼做不到啊
作者:
Porops (豬排)
2017-05-10 16:03:00舉去店家就是因為有實例在店家也出事,這樣叫無線上綱?
作者:
Ed860227 (Phag125)
2017-05-10 16:04:00因為作者跟粉絲的相處跟普通陌生人的相處不同 不接受陌生人的食物是常識沒錯 但是這點和作者粉絲間的情況不同 原po完全沒考慮這點這是他嚴重的錯誤
作者:
Porops (豬排)
2017-05-10 16:04:00「不是自己從種菜開始的食物我都不會吃啦」這才叫無線上綱好嗎?
作者:
Yanrei (大å°å§è¬æ²ï¼)
2017-05-10 16:04:00重點是那個嘲諷的口氣,其實就跟你這篇差不多問題...
作者: am11522 (你媽叫你去吃飯) 2017-05-10 16:05:00
你最好吃飯都不要吃外賣的 說不定老闆看你不順眼也在裡面下毒
作者:
Yanrei (大å°å§è¬æ²ï¼)
2017-05-10 16:05:00對一個被害人說沒死算你運氣好...
原po:我的標準才是標準 過高是無線上綱 過低腦袋二分法
作者:
Yanrei (大å°å§è¬æ²ï¼)
2017-05-10 16:07:00後面為了強化自己的論點,然後又舉了一大堆根本不可能的方式去防範,火上加油
作者:
Porops (豬排)
2017-05-10 16:08:00又在轉移概念了,同人場吃粉絲的就是出事了我也不會同情,店家可以究責又如何?事情就不會發生了嗎
作者:
jacktypetlan (å››å四隻石ç…å)
2017-05-10 16:08:00你自己就在二分法
無限上綱的是你吧 吃點心跟走路不看路 去夜店本質哪裡一樣了? 走路不看路跟穿裸露衣服去夜店 兩件事的風險確實本身就很大 但是吃粉絲給的點心哪裡風險大了?
不照我的標準 出事你自負(啊不然找原po負責嗎? 幹話耶)
作者:
Porops (豬排)
2017-05-10 16:09:00說的好像可以究責出事就可以復元了
作者:
ck8861103 (puppy4ever)
2017-05-10 16:10:00你只是沒被人弄過而已 那麼大的惡意可以說成事主不注意
作者:
Yanrei (大å°å§è¬æ²ï¼)
2017-05-10 16:10:00就算能事後求償,招還是中了,傷害依舊產生,搞不好還是很嚴重的東西...
可以提倡,但用嘲諷語氣然後說自己是在提倡不是檢討?
作者:
winklly (阿鳥)
2017-05-10 16:10:00檢討被害人還可以這麼多幹話真不簡單
作者:
Porops (豬排)
2017-05-10 16:11:00可以究責根本就不在事件討論中,原噗主也沒有究責打算,自己突然跳出來說不能究責噗噗,店家至少可以究責,邏輯?
我還是看不懂為何 有明確目標究責=安全度upup 這種毫無根據與邏輯的說詞可以當神主牌再三強調耶...
「建議還是少吃陌生人的食物會比較好一些」「活該,這是常識,沒死運氣好」
作者:
lv256 (等級256)
2017-05-10 16:14:00不能同意這篇更多了
作者:
Yanrei (大å°å§è¬æ²ï¼)
2017-05-10 16:14:00原串推文那樣講會引起這麼大的反彈我覺得很正常,並不是這些推文覺得提高警覺不重要,他們在意的是那種酸被害人自作自受的言論
這篇上面原PO回文說「沒死運氣好」這句話基本上沒錯啊
作者:
wifi (請輸入密碼)
2017-05-10 16:15:00本篇最有趣的就是指著別人然後4根手指指自己
作者: Galm (水牛) 2017-05-10 16:16:00
所以說什麼是幹話? 而這篇就是幹話啊...
作者: aikoDisk (Nadleeh) 2017-05-10 16:16:00
我只感受的到原po想表達的"我說的即是真理"也是只有二分法的腦啊 要其他人怎麼接受
作者:
wifi (請輸入密碼)
2017-05-10 16:17:00別人都偏激只會二分 而我好棒棒最客觀
說實在的 吃包裝好有明確來源的食品也不一定有人會出來負責 看看臺灣精美的食安事件而且就算可以究責又如何? 那些「壞人」有在怕嗎?「重罰」X萬就拍拍屁股走人無論究責與否 傷害還是造成的 有些還是防不勝防的事件 善意提醒可以 馬後炮酸言酸語絕對是二度傷害而不是提醒別人預防
作者:
ssccg (23)
2017-05-10 16:22:00有明確究責的確安全度會up啊,但也不到保證不出事的程度
有人分不清楚靠賣食品度日的商家與陌生人給小禮物的差別欸www 腦袋還真是物以稀為貴啊wwww 原PO補個血以前這種場沒出過事? 啊是以前都沒亂吃東西出事的?
作者:
Porops (豬排)
2017-05-10 16:27:00你說頂新還是統一跟陌生人食品的差別嗎?
作者:
ssccg (23)
2017-05-10 16:27:00現實本來就沒辦法所有東西都檢驗,所以靠accountability來建立信任是很常見的方法吧
作者: am11522 (你媽叫你去吃飯) 2017-05-10 16:28:00
就我參加以來沒有啊怎樣
作者: am11522 (你媽叫你去吃飯) 2017-05-10 16:29:00
防範還需要你教哦?你要不要乾脆開班授課?
作者:
Porops (豬排)
2017-05-10 16:29:00科科,到現在為止多少攤主吞到針?多少統一出事?
作者:
lv256 (等級256)
2017-05-10 16:29:00有人不明白"安全度提升"跟"100%安全"的差別嗎?
作者: am11522 (你媽叫你去吃飯) 2017-05-10 16:30:00
講的自己好像很大愛但是只是想跟大家說,安安你們看我今天要說的是一個沒有保護自己的例子,我最棒我沒事
一群只會哭哭檢討受害者,卻沒看見關注受害就理盲的www
作者: am11522 (你媽叫你去吃飯) 2017-05-10 16:32:00
場子本來大家就會自重,誰會想要去懷疑別人?你懂不懂什麼叫信任是一種社會資產啊?
推你,就算大家那麼氣,受傷害的人還是受傷了啊。我不覺得總是用鍵盤大罵加害人就可以世界大同
作者:
Porops (豬排)
2017-05-10 16:34:00有些人對食品安全的標準也很異於常人嘛,只出過一個例子的大談危險,出過N次包的可以天天吃
作者: am11522 (你媽叫你去吃飯) 2017-05-10 16:34:00
就事論事,那怎麼不講藏針的腦袋有問題要討論社會結構與防範犯罪的問題?不是很愛就事論事??
只有一次就不會從小到大被教不要亂吃來路不明的東西了還只有一次咧wwwwww現在在說的就是怎麼降低被腦袋有問題的人波及的作法有人說不該檢討加害者了嗎? 到頭來受傷的還是自己不是
作者: am11522 (你媽叫你去吃飯) 2017-05-10 16:37:00
所以信任別人是錯的????
作者:
Porops (豬排)
2017-05-10 16:38:00舉些例子阿,你不是說吞針,我看看你從小到大遇到哪些陌生人送食物藏針
作者:
Porops (豬排)
2017-05-10 16:39:00原PO自己就在比店家食品安全,你可能要問原po喔
假如我綠燈直行撞死了闖紅燈的人,然後有人發文說就算綠燈也要謹慎,就算他是好意,我不會覺得他是關注受害者,只是他媽講幹話而已
至少我不會選擇信任對我有害無益的作法溫室裡長大的人啊,看過的壞事還太少了
矮油不用落落長打一堆拉 反正會保護自己的人不可能不懂這些簡單的道理 至於不懂的 你跟他們雞同鴨講也沒用 要吞針還是被撿屍那都是自己的選擇
作者:
Porops (豬排)
2017-05-10 16:41:00那你還吃統一就更神奇啦....
作者:
TomChu (TomChu)
2017-05-10 16:43:00有些人的邏輯真的很怪XD
就他最大家容易被檢視啊,其他商家還不是動不動出包只是每次都不同人所以沒有累積惡名精神來了,繼續忙,大家慢慢戰
作者:
InnGee (InnGee)
2017-05-10 16:49:00寧願看流流歌廢文也不想看這種文
作者:
ck8861103 (puppy4ever)
2017-05-10 16:50:00台灣就這樣啊 只要你不是0過失的受害者就會有這種論調然後對方只會死咬你的過失說你就是XX 覺得自己最有理
作者: am11522 (你媽叫你去吃飯) 2017-05-10 16:52:00
妳們就是覺得他活該才會這樣發文啊,你們就是認為自己沒受害就是高人一等,就是有資格講自己很棒因為我都沒信任人所以我沒受害你受害囉這樣啊
作者:
ck8861103 (puppy4ever)
2017-05-10 16:54:00反正不管對方怎麼反駁 他心中就是"錯就是錯 還想說啥"
作者:
lca096 (LCA)
2017-05-10 16:55:00你都已經預設好立場了還要別人說什麼,噓一下就回文崩潰嗎
作者:
ck8861103 (puppy4ever)
2017-05-10 16:58:00最好笑的是 這種想法卻指著別人說是無腦的二分法
作者: Jay0924 2017-05-10 17:04:00
口氣差ng
作者:
jwind3 (接風哥)
2017-05-10 17:06:00這篇中肯
作者: am11522 (你媽叫你去吃飯) 2017-05-10 17:07:00
越看越氣
作者:
WLshadow (Facebrook)
2017-05-10 17:08:00還是不要出門好了 外面的世界太可怕
作者: Miyupon (ハピネス教徒) 2017-05-10 17:14:00
作者: s76727 (ㄌㄩㄝ) 2017-05-10 17:14:00
一直強調究責,有些會做這種事的人才不在乎這個勒,看看那些隨機殺人犯,他們在乎嗎?
作者:
pzn666 (溜冰)
2017-05-10 17:15:00通篇中二度爆表
作者:
chocopie (好吃的巧克力派 :))
2017-05-10 17:17:00所以你想要表達甚麼?
作者:
pzn666 (溜冰)
2017-05-10 17:18:00這論調就跟當初鄭傑亂砍人下面推文說自己要在捷運上滑手機,危險逼近都不知道活該
作者: wakamegohan (鹹豆) 2017-05-10 17:22:00
蛤
作者: beach2551 (beach) 2017-05-10 17:25:00
需要的是關心而不是說教
作者:
pzn666 (溜冰)
2017-05-10 17:28:00圖跟這次事情的程度也差太多...
作者:
ck8861103 (puppy4ever)
2017-05-10 17:28:00哀...你怎會堅持反對方都覺得吃不明來歷食物是正確的
作者:
pzn666 (溜冰)
2017-05-10 17:29:00希望原PO在自己遇到意外或危險時能夠第一時間檢討自己
作者: anlam (木田) 2017-05-10 17:29:00
哇你講的好有見地好有建設性,都沒有人想到呢
作者:
happsey (蒼)
2017-05-10 17:32:00原PO真聰明真小心
作者:
ck8861103 (puppy4ever)
2017-05-10 17:40:00所以你看到一個兩個這樣喊 就思考都不思考了直接二分法認為全部都是這樣喔? 你要不要回頭看自己說了啥
作者:
doorsky (60的野望)
2017-05-10 17:44:00說得不錯 上篇推文很多人程度很好笑 呵呵
大家都是大人了,當然會注意平日暗藏的危險但沒人會24hr去懷疑任何親近自己的人都有惡意吧尤其是同人展上,讀者用仰慕的表情送你的小點心你難道真的每個都把人想的那麼不堪?大家都要害你?內文講的被害者一副幼稚天真無防備的樣子,還說不是檢討被害者只是要提醒關心,你的善意還真是受不起
你舉的例子跟偽裝成善意的惡意差遠了你講的結論有沒有道理? 有、但是舉的例子沒有建設性
作者: yuchi4315 2017-05-10 18:03:00
自己二分法分的超爽,還敢講別人耶~
作者: simon315tw (那樣的耀眼) 2017-05-10 18:06:00
商家就不會偷工減料了嗎
作者:
bbc0217 (渡)
2017-05-10 18:53:00你舉例的方式可以再好一點
作者: m6699 (<(‵▽′)> ) 2017-05-10 19:13:00
嗯,你這叫沒有檢討受害者
作者:
Zeroyeu (凌羽)
2017-05-10 19:43:00你剛好是最無聊的第三種人
作者:
kkksteve (達特steve)
2017-05-10 20:18:00喔
作者:
xxx773 (773)
2017-05-10 22: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