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zxcmoney (ä¿®å¸)
2017-05-11 19:53:10※ 引述《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之銘言:
: 這件事就是我們常常在罵集資的點
: 也就是"只要ip"
: 簡單來說,政府的想法是"培養IP"
: 而不是"讓創作者更能去展現自己的目標
: 這就變成什麼呢?就是集資做IP
: 也就是五百億那一套
: 我猜以後政府的補助是這個方向的話
: 將會有越來越多只顧著弄IP出來領輔助的幽靈案或免洗案出現...
: 到底輔助IP提升質量的方式好不好,我想這是能討論的就是
我個人是不喜歡這種做法的,
就算成功了,也就只是幾個IP,要是退流行了呢?
重新再花錢 "培養IP" 嗎?
說實話,要有IP,任何人用打字機的創作都算是IP,
但不代表這IP有足夠的價值,去進行商業活動。
而且根據個人的印象,
過去就有輔助樂陞開發線上遊戲的案例,
這種作法似乎已經失敗好幾次了。
我認為應該要打造的,是可以持續生產IP的環境,
不過以hermis的看法,是我們的社會結構沒辦法產生文創產業。
某方面來說,真的就是如此,
勞工普遍低薪造成內需市場不足,產出的產品就不可能符合多元的市場偏好,
因為有能力購買產品的,勢必是中產階級以上,但這些只是少數人的話,
產出的產品會變成只是滿足少數人小眾產品。
在這種情況下,要有多元的IP創作環境,
我唯一想到的東西是UBI(無條件基本收入制度),
如果願意只領基本收入,也要投入創作的人夠多,持續產生多元的IP。
但台灣有能力實施UBI嗎?
換個問題,我們要的到底是什麼?
要個IP然後產出一系列產品,當作"台灣之光"就好,
還是要有文創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