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簡單說就是立命館大學,發表了一篇利用人工智能篩選暗喻色情表現的論文,不
: 過因為論文的研究對象,是拿PIXIV上熱門的10篇R-18小說(其中8篇是BL小說),
: 在未經原作者同意之下,將作者名子與小說部分內容大剌剌的寫在論文內,論文
: 在人工知能学会全国大会網站公開後,馬上受到一堆人的批判,認為明顯違反學
: 術倫理。
:
: 其中一位被公開文章的作者,不爽自己的作品被引用,已經將部分作品下架,並考
: 慮之後是否要停止創作。
:
: → younglu: 論文要引用一定要標明作者與出處否則不合法也違學術倫理 05/26 02:49
: → younglu: 今天這件之所以會燒起來,主要爭議不是在引用 05/26 02:49
: → younglu: 而是在於"有害" 05/26 02:52
: → younglu: 至於研究材料 你不會說以他人著作為研究材料違學術倫理吧 05/26 03:53
: → younglu: 不過我也了解你的意思,同人創作算是有點特殊的領域 05/26 03:53
: → younglu: BL這塊有自行隱蔽的內部默契,作者經常不願意被公開 05/26 03:53
: → younglu: 今天被拿來研究又被貼上有害標籤還公開自然會犯眾怒 05/26 03:53
: → younglu: 不然這可能頂多就是篇濫竽充數的爛論文,不會引發關注 05/26 03:53
我不知道 y 大是不是從事學術領域的,
如果是的話,
大概要請 y 大去重修學術倫理。
從這篇論文的內容來看,
把那段話翻譯成「引用」是錯誤的,
正確的翻譯應該用「使用」。
在論文中的「引用」,
是指作者想要描述或解釋一個現象,
而這個現像已經有其他已經發表的文獻有對其描述或解釋,
因此作者「引用」已經發表之文獻,
一來是免去重複他人已完成之研究的麻煩,
二來也是告訴讀者這個描述或解釋並不是作者團隊發現的。
可是在這篇論文中根本不是這麼一回事,
這篇論文是直接拿 pixiv 上的那些文章做為「研究對象」,
並不是「引用」其文章中的描述或解釋,
而是讓作者團隊的 AI 去分析文章的「內容」,
且完全沒有徵求過原文章作者的同意。
這樣的作法已經逾越「合理的學術使用」的適用範疇了,
因為這就像是沒有經過你的同意,
就在你的食物裡加藥把你做為研究的對像一樣。
更糟糕的是這篇論文還直接把做為研究對象的文章名稱和作者給公開!
這就像什麼?
這就像我直接去醫院血庫拿幾包血
(如果醫院血庫的血都有記錄捐贈者),
然後把這些血拿去用我寫的程式分析判讀歸類後發表文章:
來自 X 醫院的 Y、Z 先生與 V、W 小姐經過我的程式分析,
顯示上述四人為腦殘智障。
我完全沒有經過醫院和 Y、Z、V、W 等人的同意喔!
而且我還把人名和醫院名大辣辣的寫了出來!
你還覺得這沒有問題或只有小問題嗎?
從頭到尾都是問題啊!!!
任何學術研究所用的到「材料」,
只要這個材料有牽涉到個人隱私或財產,
就一定要徵求過當事人的同意,
而且不是只有口頭同意,
是要有完整書面契約的同意,
且文章發表時絕對不能讓任何人能透過任何方法找出研究材料的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