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i.imgur.com/VIFWfSh.jpg
http://i.imgur.com/NKRA0uS.jpg
http://i.imgur.com/vAdTUUY.jpg
http://i.imgur.com/7iWhm5x.jpg
剛剛在社團看到這個
小弟我才疏學淺 不太懂這違反什麼法律
有哪位法律系的大哥可以幫我開釋一下
畢竟事關自己的權利R 有些時候會在那交付一些acg相關的商品
作者:
amudi (阿姆迪)
2017-06-20 23:01:00就是單純唬你啊 他根本沒權限去管海邊
作者:
amudi (阿姆迪)
2017-06-20 23:02:00簡單說 就算抓到 根本沒有法條可以辦上有政策 下有對策
兜售可能有相關問題 畢竟其他商家有付租金 但是面交就黑人問號了 那裡不去公共空間來著!?
作者:
buke (一坪的海岸線)
2017-06-20 23:02:00新聞有報 第一張是店家自己印的
作者:
jeeyi345 (letmein)
2017-06-20 23:02:00客人看得到吃不到 森7777
作者:
padfone1 (notforsale)
2017-06-20 23:02:00可以請大大解釋一下百貨商場非公共場所嗎?
作者:
OAzenO (すごいにゃ~)
2017-06-20 23:03:00這沒違法啦 純粹是私下面交檔店家財路 店家不爽這樣
作者:
buke (一坪的海岸線)
2017-06-20 23:03:00第二張才是官方改過的 把面交改掉
作者:
tf010714 (美味蟹堡一份)
2017-06-20 23:03:00交易只要沒有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屬於私法自治吧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7-06-20 23:04:00百貨商場不是公共場所...所以在那邊裸奔也不會變成妨礙風化和公然猥褻了喔?
簡單地說 他們把面交的 當做以前光華橋中站著賣大補帖或
作者:
andy0481 (想吃比叡的咖哩)
2017-06-20 23:04:00新聞有報 警察說無法管 地下街官方說沒同意發且撤公告了
看得圍起來覺得還滿誇張的 有必要為了防交易做到這種地步?
作者:
RoChing (綠野賢宗)
2017-06-20 23:04:00既然禁止愛心筆和攤販什麼的,就得各種商業活動都一視同仁才不會有漏洞?
作者:
a152508 (a十五二十五零八)
2017-06-20 23:04:00真不知道要用哪條法律抓我 明天繼續賣遊戲王卡
被抓到就說 我只是拿東西給朋友,然後他順便還我上次幫他墊的錢啊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7-06-20 23:04:00原則上如果沒有違背法律 私法自治是允許的。
作者:
buke (一坪的海岸線)
2017-06-20 23:05:00圍起來是要辦什麼活動吧 只是貼在哪
作者:
gox1117 (月影秋楓)
2017-06-20 23:05:00唬人的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7-06-20 23:06:00不過實務上也不可能這樣管.
北捷的延伸,所以如果想套大捷法來開罰,就法來說OK啊
作者:
OAzenO (すごいにゃ~)
2017-06-20 23:06:00面交算不算商業活動都還有的吵 不是店家說的算
作者:
kevingwn (如雲如風的人生)
2017-06-20 23:06:00我沒有面交 我是在那邊把錢給賣方 結果貨就在手上了
作者:
andy0481 (想吃比叡的咖哩)
2017-06-20 23:06:00那邊在市中心 大家方便去 也有店家跟店家賽 順便約方便
作者:
coon182 (微笑å°ç©ºç©ºâ™¥)
2017-06-20 23:07:00胡說八道,地下街又不規北捷管,憑什麼拿大捷法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7-06-20 23:07:00地下街是有自治中心.
對阿,因為大捷法有禁止面交,所以地下街也想跟進(?
作者:
andy0481 (想吃比叡的咖哩)
2017-06-20 23:08:00兜售又要看怎樣才算攤販了 面交後順便翻卡本算嗎?
簡單說被告還有得吵 但就看你想不想跟他玩 不想就自重
作者: pedrovish (小派達爾推) 2017-06-20 23:08:00
面交都賣得比他們便宜 森77
作者:
tf010714 (美味蟹堡一份)
2017-06-20 23:08:00我不熟捷運法 鐵路法是在付費區內禁止商業行為
地下街是有管委會的..但是要貼這種公告 商業處同意嗎
作者:
andy0481 (想吃比叡的咖哩)
2017-06-20 23:09:00自重就是不去地下街面交順便打店家賽抽卡包而已
正常面交就嗨*2 一手交錢 一手交貨 了不起多確認下貨 好 沒問題 謝謝*2 大概不會超過一分鐘 你要抓屁抓
我看社團有人是說面交已經是完成交易後的交付流程 所以不算在捷運規定之內
作者:
D122 (å°é»‘çƒ)
2017-06-20 23:10:00看新聞就覺得怪怪的 翻卡本挑還算面交媽
他主要不是針對"正常"面交阿XD 要去看數字版的文
作者:
andy0481 (想吃比叡的咖哩)
2017-06-20 23:10:00有G點阿 卡牌遊戲面交很常見的 地下街也是熱門面交點
但是管委會與店家不是執法單位 台北市商業處有處份權嗎???????????
包裝好的錢當禮物交換對方包裝好的商品 只是禮物交換喔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7-06-20 23:11:00頂多就是檢舉給其他單位開罰吧 不過這我覺得沒有任何意義
作者: grandzxcv (frogero) 2017-06-20 23:11:00
憲法吧哈哈
作者:
coon182 (微笑å°ç©ºç©ºâ™¥)
2017-06-20 23:11:00商業處沒處分權啊,連警方自己都說無法可管
作者:
Valter (V)
2017-06-20 23:11:00被炎上後已經偷偷撤掉了
和樓上推文說的一樣 說我們好朋友 我還上次他借我的錢和東西而已 有問題ㄇ
作者:
andy0481 (想吃比叡的咖哩)
2017-06-20 23:12:00頂多是趕人出去吧 然後又會從別的入口進去 哈哈
作者:
coon182 (微笑å°ç©ºç©ºâ™¥)
2017-06-20 23:12:00除非商業處認定自己就是執法單位?這會被罵死吧
1.車站人員接獲其他乘客現場檢舉有面交情事2.保全與稽查捷警等主動發現 並開單(由哪個單位開單)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7-06-20 23:13:00認真來講捷運也很少在抓這種東西...
這樣說應該不會有事 不過以後出沒可能會稍微注意 頂多這樣
最後一張圍起來的 感覺這應該是管委會日後想以這塊來
作者: grandzxcv (frogero) 2017-06-20 23:14:00
直接說我要抽成不就好了
作者:
Valter (V)
2017-06-20 23:15:00看不爽的話 民眾可以當場檢舉阿雖然檢舉這個沒有獎金就是了
作者:
ducamao (Macha)
2017-06-20 23:27:00人家去廁所不也可以…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7-06-20 23:30:00我只是想說通常會睜一隻閉一隻眼
作者:
nekoten (貓天)
2017-06-20 23:32:00面交明明就不犯法 抓了又怎樣 哪一條法說不能面交?原來大捷法有規定不能面交喔XD有在捷運站面交過XDDD聲請釋憲的話明顯違憲吧 怎麼能這樣限制人民活動自由?
大眾捷運法第五十條 面交會被開罰的理由主要是因爲被視為未經許可的商業行為 不過低調點應該沒事啦
就算有 就說我和朋友約見面交換東西 也沒辦法證明"商業行為"的存在吧我在捷運站內面交過好幾次遊戲片也沒碰過有人來抓
作者: yef7591 (嘎哈哈哈哈) 2017-06-20 23:41:00
幫朋友買東西不行喔
那就別說得太過張揚 否則會引來有心人士不斷檢舉目前職業檢舉人真的不少
作者: shinkiro (Shinkiro) 2017-06-20 23:44:00
不爽被搶生意,草莓立法臭了嗎
作者: dio799 (路客法) 2017-06-20 23:46:00
單純店家每天看 看得到賺不到 覺得礙眼所以希望他們滾的感覺 啊店家自己可以上沒屋頂蝦皮雅虎擺商品啊 玻璃心
店家看到沒經授權的業者私自這樣販售 成天檢舉這些賣家也飽
作者:
MAGICXX (逢甲阿法)
2017-06-20 23:48:00先約見面 走到地面交易再下來 有差嗎…?
不懂去那裡面交說不定還會買杯飲料坐下來聊天,怎會影響(不良)生意
作者:
LayerZ (無法如願)
2017-06-20 23:51:00看看有沒有行政命令公文
作者:
l92Kbps (ac3filter)
2017-06-21 00:21:00背對背交
作者:
Diaw01 (Diaw)
2017-06-21 00:47:00有沒有禁止賣包包 禁止要人幫忙實現夢想的捷運站也有禁止面交 實際上大家還是都在面交吧~~
作者:
MasCat (帥貓咪)
2017-06-21 00:57:00呵呵 哪間卡店的老闆啊 這樣做對卡店有幫助?
作者:
wtfconk (mean)
2017-06-21 01:13:00所以說法律常識很重要,現在一堆商家自以為皇帝訂個規則就想凌駕法律之上,連基本公民課的素養都沒有,讀書還是有用的
擴張解釋到地下街應該有疑慮啦 就閃一下就沒事的東西店家不爽 就互相一下 跟他起爭議也是麻煩啊
作者:
EEWH (白馬)
2017-06-21 01:47:00也太神奇
作者:
lv256 (等級256)
2017-06-21 02:13:00面交又不是營業 根本管不到吧
約在地下街然後要交貨付款爬個樓梯上去就好啦,沒很難吧
作者:
tsairay (火の紅寶石)
2017-06-21 02:50:00都能讓你吃東西了,根本不算捷運站內
這前兩天新聞有報 只能嚇唬人而已 他根本沒有法原依據可以告你 除了擺攤他可能可以趕走以外 面交他根本不能阻止
作者:
th58810 (龜王)
2017-06-21 07:46:00傻了嗎?面交可以就近消費啊,不然便利商店代收帳單好玩的嗎?
作者:
g3sg1 (ACR入手!)
2017-06-21 08:14:00法盲何苦為難法盲
作者:
frice (Frice)
2017-06-21 09:19:00之前有看到訪問 好像是有人直接拿整本出來擺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