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這件事被日本推特主糊成一坨撒尿牛丸在批判@@
問題一:
30歲做聲優和性侵有無直接因果關係?
問題二:
檢討性侵受害者之定義?
問題三:
批評30歲想做聲優,和檢討性侵受害者之關聯
標準的檢討受害者,應該是針對性侵這件事本身批評,例如:
「女生穿這麼騷被性侵活該」
「被性侵也不知道要反抗,其實很爽吧」
「走那麼暗的巷子/去夜店被撿屍很常見啊,都叫你不要做,出事才來哀哀叫」
但這個新聞裡,30歲做聲優和性侵有直接關聯嗎?
難道社長是出於「30歲已經過了做聲優的年紀了,如果想當就給我爽一爽」的動機性侵對方?
而酸民看到了就檢討受害者「誰叫你這把年紀還要當聲優,活該被性侵啊哈哈」?
並沒有,可以看出日本酸民完全是關注錯重點
就像一個身障者被詐騙集團騙了幾十萬
然後酸民嘲笑「哈哈你看他好蠢喔,居然被詐騙集團騙耶哈哈」
你卻爆氣「幹拎娘不要歧視身障者喔!!」
這不是很奇怪嗎?
所以日本推特批評「嘲笑30歲做聲優的人」是檢討被害者,有亂冠人罪名的嫌疑
當然,嘲笑別人追夢不可取,沒有要護航酸民的意思
※ 引述《wizardfizban (瘋法師)》之銘言:
: 「30歲還想做聲優哈哈」遭性侵女被笑 網友:日本完了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802/1174205/
: 日本一位想要成為「聲優」(配音員)的30歲女性A,遭到工作單位社長性侵,卻被不少
: 網友笑「30歲還想做聲優哈哈」,有網友就在推特上批評「日本真是玩完了」。
: 《日本集合》網站消息,這位A女因故在今年5月時,要跟事務所解約,結果卻遭社長打耳
: 光、掐脖子,然後性侵,還被強迫要從ATM拿出日幣10萬元(約台幣2.7萬元)作為「解約
: 費」。6月時,該社長又對另一女作出同樣行為,最後被捕。
: 消息中說,雖然日本人會評論「這位社長絕對是渣滓」,但卻有不少人做出「Blame the
: Victim」(指責受害者)這種殘忍的行為,取笑A女:「30歲做聲優(笑)」,「30歲有
: 聲優志願?」,「真的想追夢嗎?」,「30歲還想做聲優……哈哈」,在評論焦點也多集
: 中在「30歲」上。
: 文中說,有日本網友對這樣的評論感到痛心:「年齡與追夢有關係嗎?當該位女士全力追
: =====
: 日本聲優偶像化的程度太徹底了...
: 好像沒幾個人還記得聲優的工作是聲音呀!
: 30歲又怎了....
: 很多聲優都配音配很久呀!
: 要年紀輕才能做的工作叫偶像,不是聲優呀!
: 總感覺又是一個亂象。
: 近來新的動畫不少也都向著捧聲優的方向在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