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海賊王》手遊被罰三千萬 版權方集英社卻無法維權
近日,北京市工商局對外發布了部分侵犯商標權的案例,其中《口袋海賊王》和《街機海
賊王》兩款手遊涉嫌侵犯“海賊王”商標被處罰款近3000萬元。尷尬的是,《ONE PIECE
》的版權方集英社卻無權獲得這筆賠款。
根據“海賊王”商標權利人北京隨手互動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提供的線索,工商局發現某遊
戲商開發的《口袋海賊王》和《街機海賊王》在未經過授權的情況下就在各大應用商店上
架,按照《商標法實施條例》的處罰規定,工商局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並處罰
金29370330.99元。
值得註意的是,國內“海賊王”商標權利人並不是《ONE PIECE》版權方集英社。也就是
說,這筆罰款的獲賠方並不是集英社。
《ONE PIECE》的版權方集英社在2007年7月4日申請註冊了“航海王ONE PIECE”的各類商
標,但始終沒有註冊“海賊王”的商標。當然,這與漫畫最初官方譯名為《航海王》有很
大關系。但實際上,無論是漫迷還是廠商,《海賊王》的名氣顯然更大更響。
《ONE PIECE》版權方在開拓中國市場時,偏偏正好漏掉這個最具知名度的商標註冊,這
也讓另外一家公司搶先下手,在2007年8月24日成功註冊申請了“海賊王”商標,而當《
海賊王》的影響力遠比《航海王》更大時,集英社再想申請“海賊王”商標時,自然毫無
疑問地被駁回了。
《航海王》(又稱海賊王)是日本漫畫家尾田榮一郎創作的一部漫畫作品,該作最早從1997
年就已經開始連載,迄今已有20年的時間。在國內,《海賊王》更是與《火影忍者》、《
死神》並稱為三大民工漫,擁有大批粉絲。這自然也讓《海賊王》成為山寨的重災區。
對此,集英社卻無可奈何。當授權遊戲廠商《海賊王》IP的時候,只能用“航海王”,不
能用大眾更熟知的“海賊王”,而“海賊王”卻要比“航海王”更容易被玩家接受。而且
但凡有“海賊王”的侵權時,集英社也無法上訴,只能看著手握“海賊王”商標的遊戲公
司去維權索賠。
集英社的尷尬再次為行業敲響警鐘,企業商標布局尤為重要,一定要得到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