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hielt: 用罪犯當材料會怎樣ygo不就演過了08/23 12:01
看到這句大笑(雖然我想了一下YGO是什麼)
那葛齁
「罪犯」如何定義的問題,我上一篇回死筆之亂時有提過惹
我們先假設一個基本上不可能成立的前提:
司法絕對公正,與時俱進,沒有冤罪問題,所有的罪犯都是死有餘辜普天同慶
如果可以達成這個前提
那麼把罪犯拿來當材料(我們先限縮一下是「死刑犯」好惹)
就真的跟推文說的「強制器捐」一樣
當然這裡也假設罪犯練成的賢者之石,和好人鍊成的一樣純粹,質能同等
而這些賢者之石全部都投入國家使用(例如拿來發電之類der)
我想應該可以很大程度規避道德的問題
當然我相信還是會有人無法接受拿死人的屍體「物盡其用」拿來發的電...
不過把某些罪證確鑿的禽獸強暴犯通通拿去作雞精...喔不是
通通拿來真.用愛發電
我想大部分人是不會有意見的
不過問題就在於上述的前提,基本上是不可能成立的
那麼這個手段就注定要面對人權問題及道德問題
即便這種東西非常含糊、籠統、曖昧得難以劃定界限
畢竟即使罪大惡極,終究是在殺害一條人命,而且還是死無全屍的手法
應該多多少少有人會無法接受吧
我剛剛也思考了一下關於罪犯如何產生的問題
是不是整個社會結構迫使某些罪犯不得不鋌而走險的
但我相信這應該只是「一部份」,罪不至死的也許其情可憫
再者,有些事情,我們可以理解,然而不能縱容
司法不可能盡善盡美,社會也很難落實公平正義,
貧富差距這種資本主義的原罪都不知道怎麼消弭了
我們能作的也就是一步一步地推動整個國家了
那麼,在法律真的能夠確鑿某些人犯案、罪行重大、人神共憤
而且無教化可能的情況下
我覺得讓他死得更有價值一點
也算是讓他贖罪+回饋社會了啦
...不過法律作得到這種事嗎...
人所犯下的罪惡,最終還是必須要由人來審判;
然而什麼樣的人,才有資格去審判他人的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