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EVE Online: CO2聯盟高層背叛,損失慘重

作者: MoriNakamura (森)   2017-09-13 16:47:42
版上好久沒有EVE相關文章,剛好最近缺P幣賭LOL世界賽,又有個大抓馬,來刷點錢(X
本篇會同步發在巴哈討論版上
作者: aaice (Best of Me)   2017-09-13 16:51:00
高層中出了個叛徒....這制裁方式不錯
作者: a24285293 (雞眼)   2017-09-13 16:52:00
被查到個資的話那人應該很慘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7-09-13 16:54:00
倒了吧XD
作者: aaaaooo (路過鄉民)   2017-09-13 16:54:00
看來就算eve 在現實作出犯罪行為一樣會被官方制裁
作者: Despairile (.....)   2017-09-13 16:55:00
所以遊戲中這樣的行為應該被官方默許
作者: SuperSg (萌翻天的時代來啦°▽°)   2017-09-13 16:58:00
約40萬台幣,但這筆財產應該是聯盟所屬而非一人獨有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7-09-13 17:00:00
應該說,EVE是只要你不是利用程式或BUG非法得利,官方其實都不太管...但是如果把遊戲恩怨帶到現實面,恐嚇威脅的話,被抓到就BAN
作者: silverair (木柵福山雅治)   2017-09-13 17:03:00
EVE就是鼓勵你這樣做阿,這遊戲跟其他遊戲不一樣的地方就在這裡,真的要防通通鎖起來就好,搞的跟單機一樣這個就跟天堂被砍到噴裝,結果要真人快打一樣,遊戲機制就是這樣,不爽還在那邊跟人家玩= =
作者: Despairile (.....)   2017-09-13 17:07:00
我不對這樣的機制做評論拉 不過這家公司之前不是有
作者: seraph01 (ああああ)   2017-09-13 17:07:00
抓馬 好看
作者: zzro   2017-09-13 17:11:00
EVE 這樣玩都沒有玩家告過法院嗎
作者: tw15 (巴拉巴拉)   2017-09-13 17:13:00
這種反叛好猛 不過所有權能轉移也太寬鬆的規則了吧還是其實很難達成,然後他成功了
作者: SCLPAL (看相的說我一臉被劈樣)   2017-09-13 17:14:00
高層權限不知道怎樣
作者: ssarc (ftb)   2017-09-13 17:14:00
怎麼告法院? 遊戲叛徒有違法嗎? 恐嚇就有
作者: Yijhen0525 (深雪)   2017-09-13 17:15:00
要人的一條命就是牽涉到現實行為總之別扯到現實基本上不會有事
作者: dixieland999 (迪西蘭)   2017-09-13 17:17:00
看著一堆電子數據也能上演夜市人生,不知該說什麼不過想比這次...我覺得之前用美人計的比較屌吧XD
作者: Despairile (.....)   2017-09-13 17:21:00
我知道近年比較沒問題啦 只是聯想到當時那個作弊事件的處置方式有點冏這樣
作者: asd8604 (Peter)   2017-09-13 17:27:00
敢做這種事的真的不怕有人報復嗎
作者: seraph01 (ああああ)   2017-09-13 17:28:00
偷取虛擬寶物裝備─未經同意,移轉他人遊戲裝備財貨依刑法第三五九條「保護電磁紀錄」處罰。 <-這個嗎?
作者: zzro   2017-09-13 17:31:00
沒到盜帳號啦 不過盜公會的錢或是黑g台灣怎麼處理?
作者: seraph01 (ああああ)   2017-09-13 17:32:00
以詐術騙取有價虛擬裝備財貨構成刑法第三三九條第二項「詐欺得利罪」。
作者: darksol (darksol)   2017-09-13 17:32:00
高階公會成員>有權限 不符合"未經同意"這要件吧除非原本他的角色沒給權限 而是去偷別人帳秘轉權限
作者: seraph01 (ああああ)   2017-09-13 17:34:00
不過那也不屬於一人的
作者: zzro   2017-09-13 17:34:00
然後感覺那遊戲可以自己創合約之類的 高階成員都不用簽約?
作者: XIUXIAN (女為)   2017-09-13 17:44:00
早就有牽扯到現實,像之前計畫性到現實發展性關係那種。
作者: seraph01 (ああああ)   2017-09-13 17:45:00
不爽一個人,結果把全聯盟資產盜走
作者: XIUXIAN (女為)   2017-09-13 17:45:00
是沒到犯罪啦,但也只有一線之隔,而且你也不知現實的多少資料已經被打包了,只是沒拿去用而已。
作者: silverair (木柵福山雅治)   2017-09-13 17:54:00
遊戲機制不算偷取,不然噴裝算強盜?
作者: seraph01 (ああああ)   2017-09-13 17:56:00
看了其他盜用公會財產的案例 是用背信罪
作者: p587868 (′‧ω‧‵)   2017-09-13 18:04:00
EVE的EULA明文寫定不干預玩家間互動 除非違反真實世界法令所以在這個前提下法院根本不受理官方認可的行為
作者: F16V (Manners maketh man.)   2017-09-13 18:31:00
未看先猜又是Goons搞的BoB gg後就不玩了QQGoons的成員還玩過AirRivals過一樣也是公會被搞 根本人生死對頭 還是天天摸姆咪安定
作者: crazylin924 (獅子丸)   2017-09-13 20:10:00
這遊戲的抓馬影響力也太大了...
作者: linzero (【林】)   2017-09-13 20:46:00
一個人被判就能把底下資產所有權轉移,這樣系統制度面也可能有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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