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小說的對立面不應該是定義不清(也不可能清)的「純文學」,而是「重小說」。
現在還沒有「重小說」這個名詞吧?以前也沒有「輕小說」這個名詞。
「輕小說」的一個模糊定義是「讓人能輕鬆閱讀的小說」,那麼相反,讓人讀了感
到沉重的,可謂「重小說」。
世人所推崇的文學藝術,通常也是比較「重」的:它使我看見以前看不太見的東西
,令我想到以前想不到的事情,反映著人性與社會,在某些狀況下,可能演變到怎樣,
而這直接間接就關係到我的人生,我所處的社會。讀者會因為這樣而感到沉重,然後對
敢寫這些、能夠寫到這樣的作者加以尊敬。
大家通常覺得現實夠辛苦、夠黑暗了,「重小說」就逼你看到還有更辛苦、更黑暗
、更變態,而且這變態不是沒來由的變態,而是真有或真可能有的。事態的發展,也會
隨著事情該有的理路,而不是人的美好幻想。希望或許也還是會有的,但是要付出極多
極大的艱辛,然後也還很難有好結果。甚至到最後,劇中人和你所信奉的一切根本已經
破滅,什麼意義與價值都要幻滅,但日子還要過,生活還要繼續,世界還沒毀滅,角色
會老會死,而人與人之間仍會延續如此無盡的拖磨與折磨--只要這人性沒有改變。
輕小說的核心價值則是爽。過程中也不能沒有挫折,也不能不出問題,但最終都要
能迎刃而解,好讓讀者代入進去爽一爽。現實什麼的最討厭的東西,就開異能開外掛解
決。
如果從人生觀的角度來說輕小說為什麼被看不起,答案就是這群作者和讀者只想打
easy難度輕鬆過。「藝術性」、「文學性」之類的名堂,說到底也是這點。有人想用「
文學沒有優劣」、「文化沒有高低」之類的多元文化論反駁,但你再怎麼說,你總不能
說「人生也沒有難易」。
按理講,作品愈能呈現、愈能面對艱難的人生與複雜的社會,以至於宇宙萬象,就
愈能被承認為「文學」和「藝術」。而以低難度手段輕鬆描寫和解決問題者,縱使也藉
著多元文化論或市場價值論而在「文學」和「藝術」裡佔到一席之地,各人心裡是有數
的:寫這些的人在想什麼?愛看這些的人又在想什麼?你可以拒絕別人以輕蔑的惡意來
評斷你,但你自己心裡是怎麼想的呢?
當然啦,一味以「重」為尊也不近人情,每個人都有想要輕鬆一下的時候,輕小說
就提供這個,讓你輕鬆一下、一百下、一千下。
有想法的小說家也不會想太把自己侷限在「輕」或「重」的分野之中,各家自會調
配作品中「輕」與「重」的比例。始於通俗而後被承認為經典的《西遊記》、《金瓶梅
》、《紅樓夢》之類,或者當代在世界各國都比較成功的各種類型小說都是這樣。讀者
固然是想要爽的,但這爽法應該要是先坎再爽,而這些坎也要有些專業水準,要有在現
實中可以對應到的學問與技術,而不只是瞎編。
輕小說是爽書的一種,然而是高度的「差不多就是那一套」,即各種萌要素、屬性
之類宅圈(我很不想用這個詞,但我不能否認這個概念的堅實存在)所喜聞樂見的東西
。對「重」有所尊敬、有所追求的人,自然會有些看不起只想在這套路裡爽的整個從上
游到下游的產業鍊與消費圈。
你可以說:我們愛輕鬆,是我們的自由,又沒有冒犯你。
但抱歉,人家也可以說,輕小說的確冒犯到了。輕小說把應該認真看待的人性、歷
史、現實社會等等和我們息息相關的東西給「輕」化了,把讀者吸引過去,致使「重」
的東西失去了受眾基礎。你可以繼續說:自由競爭,爭不過也別抱怨,特別是別把什麼
責任都往這邊推。然而問題並不在什麼責任歸屬,問題是:到底要怎樣才可以算是「不
被看不起」?怎樣才能做到?
首先,輕小說被人看不起是真的嗎?這個問題不重要。因為你這樣感覺到了,那這
對你來說就是真的。
那麼,怎樣才可以算是不被看不起?答:得到平等的對待、普通的尊重。應該沒有
太多人會奢望說萬眾崇拜才算。
那怎樣才可以做到呢?答:令人覺得這些小說,和愛看這些作品的人,對人生與社
會,是有普通的、該有的認真程度的。
做得到嗎?不是不可以,但輕小說的核心價值就是「輕」,就是要比現實easy一點
,才好爽啊。那麼你要從這條路上去要求「主流社會」的認可與尊重,不就是自相矛盾
的非份之想嗎?
但我還是想要,怎麼辦?那就用多元文化論、市場價值論蓋上去,拒絕「重」的責
備,說「不管怎樣,我就是不應該被看不起」。別人看不起我,是別人的錯;世界看不
起我,是世界的錯。
而最會被人看不起,最討人厭的,就是這種態度:想搬個什麼大道理來作擋箭牌,
而不是就作品和人的本身來見真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