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條文比較多,推投預計分多次進行
首先從比較簡單的部分開始
這篇推投的範圍是第一章總則和第五章附則
本推投將在 2017/10/02 16:21 結束
原草案在 #1PnzQ4Rj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506082830.A.EB7.html
註:原草案第19條第3款釋股門檻變更為第一四分位數且已實施
本次推投有 8 項需推投項目,其中第6項有5子項,故每人可以投 12 票
請注意:在同一項目重複投票者仍計為有效票
每一項目有y/n或是a、b、c等選項
推投時以 (項次)(選項)@ 的方式推文
例如贊成第1項就推 [email protected]
贊成在第5項採用a方案就推 [email protected]
1. 是否贊成公司法明文列入現有相關規則(y/n)
2. 是否贊成公司法的主管機關為金管會(y/n)
3. 是否贊成「使用之文字除另有規定外須為正體中文,必要時得使用作品中使用之文字」
(y/n)
這一項會排除在tag之外簡體中文的使用。
4. 是否贊成新增「禁止推薦」(y/n)
被停權的帳號也會同時禁止投票以避免洗錢。
5. 遇有是否違規的爭議處理方式
a. 由金管會成員議決,並適用43條申訴程序 最有效率但有權力集中之疑慮
b. 陪審團制 由多人決定,但陪審團成員必須理解相關規定才能有效判斷
c. 另由法院處理 獨立於金管會的機關處理,需要增加人力
6. 是否贊成以下各款的處罰得加重一倍
逐款表決,如贊成 a 請投 [email protected],反對投 [email protected],以此類推
a. 深夜時段(零時至早上六時)實施者。
b. 第二次違反相同規定者。
c. 三人以上共同實施者。
d. 以無意義之文字作為公司內容者。
e. 宣傳政治、宗教活動及違法行為者。
7. 是否贊成「第三次以上違反本法之規定,經金管會警告後再次違規者,應予停權。」
(y/n) 即累犯停權條款
8. 是否贊成實施緩衝時間(y/n)
本法公布前之未規範之違規行為,於本法公布後三日內更正者不罰。
前項期限金管會得視情形延長之,惟不得超過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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