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鄭委員提案想封鎖國外侵權網站

作者: hermis (火山菌病病人No.01221)   2017-10-02 11:36:40
※ 引述《whe84311 (Rainsa)》之銘言:
: https://www.facebook.com/phoenix.cheng.96/posts/10207935949356698
: 這兩天收到一些對於本人關於「著作權法」和「電信法」修正案的指教,也有其他立委來電
: ★我就把這兩個案子撤掉,但是我目前看到的都是理論,很多衍伸,不管是從行政、司法、
: 隨著網路軟硬體技術發展,和生態演變,這些爭議也一直在質變,就再看看各方賢達有沒有
: ★我還是留著星期四質詢NCC詹婷怡主委的完整影片,建議大家有空可以去看看。
: —
: 水有點燙
:
作者: sampsonhugh (夏)   2017-10-02 11:37:00
任何意見歡迎善用此信箱 https://goo.gl/evVAH2
作者: helba (網路貧民窟)   2017-10-02 11:40:00
現在上社會是風向不對還不灌爆你臉書,自由?呵呵
作者: pinacolada (西洽的包皮饅頭很獵奇)   2017-10-02 11:43:00
八點檔可以先禁一禁了
作者: cactus44 (鋼彈仔)   2017-10-02 11:43:00
你自己都說不違反"某些前提",這些就是前提啊...
作者: pinacolada (西洽的包皮饅頭很獵奇)   2017-10-02 11:44:00
黑道/貪污/炒房/不倫/…… 太多了
作者: cactus44 (鋼彈仔)   2017-10-02 11:45:00
而這篇新聞就是討論這些"前提"該怎麼制定...
作者: a3831038 (哭哭傑)   2017-10-02 11:45:00
真的,要是沒看過廂型車蘿莉的慘狀,我還真不知道
作者: pinacolada (西洽的包皮饅頭很獵奇)   2017-10-02 11:46:00
廂型車不是大姐街抓正太的遊戲場嘛
作者: ssccg (23)   2017-10-02 11:47:00
違反善良風俗感覺就故意定的很模糊,實體物持有違不違法(保障財產權)都不會用這種模糊的用字,著作財產權比照不就好了
作者: HidekiRyuga (酷教信徒流河)   2017-10-02 11:48:00
色情暴力血腥錯了嗎?
作者: cactus44 (鋼彈仔)   2017-10-02 11:58:00
又不是公訴...必須要被盜圖的版權人檢舉才行吧
作者: iceonly (只有冰)   2017-10-02 12:02:00
灌爆就灌爆,你能罵我就不能批評你的罵嗎?檢舉是過頭了,但是除此之外都算言論自由只要你我的發言權沒被剝奪,就是言論自由了
作者: TED781120 (蒼夜歌)   2017-10-02 12:07:00
本來每個人就有反對別人意見的權利,這就叫「自由」,風向不對的人也有堅持己見的權利,這也是自由,用風向不對當違反言論自由,這叫搞不清楚狀況。講白點,認為自己沒錯還沒種正面迎擊反對意見,跑來嘴言論自由?
作者: gemboy (沉默的雙子小孩)   2017-10-02 12:22:00
言論自由是表達無限制 至於表達合不合理合不合法是另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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