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之銘言:
: bc007004:
: 比起什麼盜版侵權啥的,我比較想研究如何革除「版權所有人不是創作者」這種資本主義
: 社會下的怪事
說到「版權所有人不是創作者」,讓我想到一個案例,不過是音樂的。
有聽九零年代英搖的,應該會知道The Verve這個樂團,而這樂團最有名的歌就是
Bitter Sweet Symphony
https://youtu.be/1lyu1KKwC74
然而這首歌的版權卻不在The Verve主唱這,為什麼呢?
原因是因為這首歌的弦樂部分參考了Rolling Stones《The Last Time》弦樂版,然後
擁有《The Last Time》這首歌版權的Rolling Stnoes的經紀人Allen Klein就跑去告
The Verve,然後還真的給他告贏了,從此這首The Verve最紅的歌就變成人家的搖錢樹
。
https://youtu.be/cVuh1Ymve2I 《The Last Time》弦樂版
諷刺的是,《The Last Time》這首歌也不是原創,也是取用了一首歌叫做《This May
Be the Last Time》的旋律。
說實在,很多時候版權的法規…也未必就是真的保護創作人,甚至還會扼殺某些創新。
「版權所有人不是創作者」,是不是真的都很合理,我想這很值得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