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wampert (巨沼怪)》之銘言:
: 鄭運鵬專頁新增了 2 張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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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關兩案撤案程序說明】
: 本人擬具之「著作權法增訂第八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及「電信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
: ,因尚有疑義,10月1日在臉書上同意撤回兩案,
: 然該兩案因院會於9月22日裁決付委,本週尚在覆議期間,
: 經洽秘書處議事組無法直接抽回提案,故俟昨晚10月5日21:53、
: 22:05院會電子公文,正式通知付委後,
: 今日始至秘書處議事組提案撤回兩案,
: 需程序委員會再提報院會,經院會同意後,始完成撤案程序。
: 以上說明。
像這種說法都很危險,目前確定的事實只有「這個提案將會一路送到程序委員會」
而已。
既然會送到程序委員會,到時就可能出些什麼有趣的「意外」,比如說撤回提案的
相關文件準備不充分、秘書處「出包」、院會「不同意」撤回、當天藍綠亂鬥混亂中
包裹表決之類的各種狀況。
搞不好這個提案當天因此突然很「無奈」地沒法撤回,糊里糊塗就送二讀了,然後
所有人都開始喊冤,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