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告:這是一篇日記文
———————————————————————————————————————
這篇文章主要談的主題是關於近期 XXGB 玩家所引發的一些爭議
上一篇有稍微談到這件事情,不過由於後續的處理引發了更多的激辯
而有一部分是跟遊戲內容比較無關,而是跟金管會與玩家的關係有關
故我想要再發一篇簡單但冗長的流水帳來記錄一下發生的事情。
【目前 XXGB 玩家主要涉入幾個不同的爭議事件】
1. 創了了兩個「蜘蛛人」公司,雖然都隨即被以無關為由查封
但也引起了關於「怎麼樣的角色有資格開公司」的巨大辯論。
- 後續的罰款曾經引起巨大爭議,在新版公司法未上路之際,
沒有任何對於「累犯加重」幅度的上下限規範。
(他一度被課以160000的巨額罰金,而此判決又在之後被下修到約2000元)
2. 曾以金管委員(目前已經被撤職)的身份發了一則不實廣告
(鼓勵/暗示大家投資一家重複新創公司)
- 這個案件的懲處引起了巨大的爭論,主要是新版公司法上路之前,
對於廣告的禁止事項只有「違反善良風俗」之廣告連結
(這法規不包含無連結的廣告,而這則廣告本身是否違反善良風俗也有爭議,
因為股市中的消息本身就是真假摻雜,投資人本來就應該要獨立判斷風險
這都寫在新創投資須知中,要明確舉出他造成特定投資人權益受損有些困難)
- 有人認為他身為金管會成員,作出如此行為應該要被撤職並且重罰(?),
甚至民事賠償(?)因為看了廣告而投資的可能受害者(誰?)
- 這點出了法律不夠完備的問題,一個道德有爭議的人當上了金管委員,
在做了一連串爭議行為後,我們這才驚覺無。法。可。罰。他
- 但在過程中,要砍死XXGB玩家的聲浪也不在少數,有些人,包含一部分的金管委員
覺得就算沒有法源依據,只要金管會決議通過,就可以對任意人進行任意的裁罰
或是可以用某些方式臨時立新法來進行溯及既往的處罰
UPDATE
XXGB玩家被判處了201344的罰金與沒收所有股份的懲罰
^可以當作是被永久水桶的意思
沒有法源,是金管會決議判罰
(但不知道參與判罰的委員有誰)
——
這幾件事對我個人最大的感想是,
雖然這些爭議有一部分都是在新版公司法上路之前的空窗所造成,
但其實也曝露了金管會這個組織目前缺乏完整規範的事實。
1. 成員由內部提名推薦,經內部投票通過後加入(這條是一天前新通過的規則)
2. 對公司法(施行在即)內的一部分規範及判罰有最終解釋與裁量權
3. 免職由內部任一委員發起,經過內部投票通過後予以免職(這條也是一天前通過)
4. 每一名委員在理論上權力均等,可獨立處理違規檢舉,有爭議的案件採合議制,
但合議制度中個別委員的投票或意向並不對外公開
5. 目前沒有外在的監督機制
就一個無給職的自願性質位置來說(其實跟ptt板主很像)
我個人會覺得目前的混亂算是必然會產生的過渡,畢竟沒人是神,都只是會犯錯的凡人
但試圖改進的同時社群意見的價值分歧也會無所保留地顯現出來。
從完全的民主法治制度(效率可能較差),到完全的專制制度(效率可能較好)之間
不同的玩家會做出的選擇也很不一樣,每個人心中最重要的價值/底限並不一致。
有人覺得現代的法治精神應該要被盡可能地遵守
也有人覺得為了治亂世用重典可以被接受,管理者的職權可以擴張
也有人認為你行你上,不滿意的人應該要自己跳出來
另外一個引發討論的點就是關於金管委員兼任半官方性質的Discord群組之頻道管理員
時,是否會產生權力過於集中的疑慮,尤其是在言論自由度上會遇到的可能挑戰。
(但這部分應該也可以透過更完善的法規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