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ear26 (熊二六)
2017-10-16 14:14:11其實那些使用者合約
是定型化契約的一種
定型化契約怎麼訂都對企業有利
所以一份定型化契約
如果沒有買方條款
還有買方聲明
你要有時間告 都可以告得贏啦
只是拿回來與否是另外一件事
而且台灣並沒有輸家要賠償多少多少的概念
也沒有輸家要負擔贏家的官司訴訟
但是這類契約最常拿出的論點就是
破壞公平性
妨礙其他玩家權益
公司這時候搖身一變
成了最大的玩家權益維護者
很諷刺的
現在遊戲公司就是打定玩家根本不可能聯合起來去影響修法
所以定型化契約部分根本就隨遊戲公司訂爽的
譬如我現在開放包月
但是一天只給你玩一小時有經驗加倍
其他時間多練還會倒扣經驗值
你要馬掛網聊天不然就交易買賣
你說遊戲公司這樣搞你能怎麼辦?
作者:
guogu 2017-10-16 14:15:00不怎樣,因為那間遊戲公司一下就收了
作者:
tonyxfg (tonyxfg)
2017-10-16 14:16:00就不要玩啊= =
不爽不要玩 這麼簡單的道理很多人在沉迷遊戲後都忘了
作者:
SuperSg (萌翻天的時代來啦°▽°)
2017-10-16 14:18:00很多人忘記是玩家挑遊戲,主動權在玩家這邊遊戲公司不仁,玩家何必談義,雙方原本就只是互相利用罷
作者:
ayubabbit (ウォロックが倒せな)
2017-10-16 14:20:00我印象也是有, 幾年前sony好像有因為某項使用者條約後來就被迫拿掉了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17-10-16 14:21:00沒有輸家要負擔贏家的官司訴訟 ??? 你訴之聲明都不寫喔?我以為寫個"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是基本常識耶
作者:
hiimjack (鳳梨田ㄈㄓ)
2017-10-16 14:31:00除非訴訟費用很大 不然大部分都是敗訴方負擔不是嗎…
遊戲公司這樣搞能怎麼辦?? 你有一定要玩的理由嗎??
作者: blazewings 2017-10-16 15:02:00
大部分是敗訴方負擔,但是可以在遊戲訂約時加入條款8阿...
不過要是那種買斷制的線上遊戲 如D3 那還真的是不知道怎麼辦 只能先自己吞下去 然後到處發惡評囉
作者:
andy0481 (想吃比叡的咖哩)
2017-10-16 15:10:00買斷制多的是退貨手段 除非有愛到衝實體首發才發現糞作但那種也能二手脫手早早認賠殺出少賠點比較少像如D3序號登入的無法賣掉啦 不過會怕就等評價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