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urimodo (好吃棉花糖)
2017-10-17 05:04:43每次公告都說一次
只有討論分類可以刪除推文
任何現實存在人物皆不得人身攻擊
#1PuPsBRs(C_Chat)
推 maple2378: 活該啦 垃圾隊伍 下去探親10/14 13:20
maple2378 4-5 警告一次
a23041011
非討論分類刪除推文
原文已自刪
4-17 水桶一禮拜
#1PuotI0l (C_Chat)
噓 ejonlj: 錯還理直氣壯 真的是死全家10/15 18:11
ejonlj 4-6 水桶一個月
#1Puoq_R7 (C_Chat)
原文ACG點不足
Anomalocaris 警告一次
#1PtTLk1u (C_Chat)
推 fragmentwing: 國小老師垃圾多是真的,遇過一個曾當面嗆我以後一定10/11 17:23
fragmentwing 4-5 警告一次
#1Pv7a-IV (C_Chat)
原文 4-7 違規
刪除備份至 z-1-19-7-7-186
shami7 水桶一個月
作者:
ejonlj (ejonlj)
2016-10-15 18:11:00錯還理直氣壯 真的是死全家
作者:
Benbenyale (想讓è²é¯å›æ›´çˆ½â™¥)
2017-10-17 06:27:00心寒^^
作者:
SOSxSSS (可愛的女孩有大大的jj)
2017-10-17 06:43:00國小難管的才多喔^^
作者:
Manaku (manakU)
2017-10-17 07:30:00最後一個不對吧? 這樣以後也不能說政客是垃圾?
作者:
ttcml (三三)
2017-10-17 07:47:00最後一個他說他遇到的是垃圾有問題嗎?
第一個要閃電狼隊伍成員檢舉才有效吧?Ⅲ 前二項之違規,對個人之人身攻擊需經當事人檢舉方成案。可判斷該案例是針對閃電狼這個隊伍及其成員 因此應為無效檢舉 除非檢舉人能證明自己是閃電狼成員
作者:
MAXcafe (MAX咖啡)
2017-10-17 07:53:00最後一個也管太寬了吧 武當教徒連標題都比他推文還難聽欸
作者: asdf70044 (A7) 2017-10-17 07:53:00
最後一位是? 有點寬喔
作者:
yangjam (阿土伯鬧不夠)
2017-10-17 08:04:00前面還說得過去 最後那個不對吧?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7-10-17 08:07:00。。。以前就說了,這一條一定會仗著別人不會來 ptt就可以罵爽。
作者:
seer2525 (冠軍都是一場夢)
2017-10-17 08:28:00我覺得翼哥說的有理
作者:
ttoy (萬年小強)
2017-10-17 08:30:00最後一個算違規的話 那肯定有更多人沒被抓到
你接受閃電狼是個人 大家不能幹起來角川卻不是人 歡迎大家把它幹到飛起來
作者:
heybro (魔法肥宅見習生)
2017-10-17 08:54:00最後一個??
作者:
Zenonia (Zenonia)
2017-10-17 08:58:00最後一個被板主針對了www
第一個跟第三個根本管太嚴,現在是只要批評就是人身攻擊喔
fragmentwing那個是自身經驗也要被判人身喔?
作者:
SOSxSSS (可愛的女孩有大大的jj)
2017-10-17 09:21:00一個人是可以經驗多少老師,而且國小生,呵呵^^
作者:
ttcml (三三)
2017-10-17 09:22:00三人成眾有沒有聽過阿,樓上
作者:
Restman (生平無大志)
2017-10-17 09:31:00最後一個? 個人想法且非指定id 這樣也桶 況且離事實不遠
作者: asdf70044 (A7) 2017-10-17 09:35:00
老師森777
作者:
emptie ([ ])
2017-10-17 09:38:00第一個如果是閃電狼的任何一個成員出來指控我就覺得可以你這樣是不是任何跟現實有關的都不能批評了?覺得動畫公司畫得爛也不行,覺得作者這劇情爛也不行
作者:
hinofox (終らない瞧捌の唄を詠う)
2017-10-17 09:42:00(*゚∀゚)
作者:
OLdk1123 (比較老的K)
2017-10-17 09:53:00怕
作者:
a43164910 (寺æ‰ä¼Šå…)
2017-10-17 09:59:00連垃圾隊伍都不能推 管的比專版還嚴是哪招
作者:
Xavy (グルグル回る)
2017-10-17 10:00:00不一定是因為下去探親所以爆炸的啊(?
作者:
LayerZ (無法如願)
2017-10-17 10:10:00最後一個是指不特定多數阿,告訴乃論的不能判他XD
作者:
Lupin97 (Lupin97)
2017-10-17 10:13:00針對到人就有機會噴掉啊,如果是嘴某人"行為""事情"爛透了還比較安全
作者:
Bobcat (工兵之友)
2017-10-17 10:23:00最後一個很中肯啊^^
作者:
chuckni (SHOUGUN)
2017-10-17 10:34:00最後一個我覺得該重新判,不然一堆罵的比這難聽的
替第三個辯解的... 好多人的邏輯都好可怕喔0.0
作者:
Xavy (グルグル回る)
2017-10-17 10:41:00罵更超過的..就水桶啊? 這串部就有例子
第三個前半有問題 後半沒問題 以後半來佐證前半也有問題 一個人是能認識多少國小老師 但我也覺得第一個好像不應該判 隊伍基本上也是公司的一部分 為何不能罵
teps3105誤會4-5的意思了吧 4-5-I對群體攻擊直接判警告一隻 沒錯啊 若當中有涉及到"個人"4-5-3才由當事人檢舉 違規的是針對群體不是個人呀
測試沒關係啦我尊重板主判決只要這標準不變的話不過感覺以後說話會很拗口呢
作者:
Xavy (グルグル回る)
2017-10-17 11:48:00原來大大不加垃圾就不會說話了
作者:
johnnycgi (紅茶ä¸åŠ ç³–)
2017-10-17 12:25:00最後一條判決沒問題,難道說部份的人是垃圾就沒問題?雖然沒有專指哪個國小老師,但是一樣罵到不少人
作者:
mer5566 (あめ)
2017-10-17 12:58:00翼哥可是當過版主的人 你們不給他一點特權嗎 嘖嘖
作者:
roc074 (安安)
2017-10-17 13:52:00最後一個判的好,省的一群人亂講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