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 罰金確實強制執行

作者: otis1713 (segayu)   2017-10-19 18:44:21
理由:目前金管會罰金當現金被罰完時,會發生只要被罰者不賣股票,就不會被執行,而
且還會因為計算資產為負數,連帶不用繳稅的問題。
舉例而言假設我今天有10萬的股權跟3萬現金,只要刻意去上一個三萬的廣告被罰個150萬
的資金,那我接下來就等於吃了無敵星星,完全不用怕稅的問題(因為資產為負,但股權
不被執行)。
這會導致兩個問題,一是這提供了不正當的避稅手段,二是罰金失去意義。
解決方案:
經討論後提出的方案為修改稅收計算資產
時,現金下限為0,並且於緩衝期後強制徵收,若現金不足則徵收股票賣到足夠為止(即強
制執行罰金。)。
個人提議緩衝期為7天,同時若在上訴中得以凍結。
本次推投將採用新制系統推投,屆時推投選項將以此篇討論為主(討論同樣為三天)
作者: faaat01 (faaat01)   2017-10-19 18:45:00
罰金白金漢宮
作者: ilikeroc (U文起司)   2017-10-19 18:55:00
作者: error405 (流河=L)   2017-10-19 19:04:00
所以新制推投還會再發文嗎 沒有的話投的人可能不多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7-10-19 19:27:00
你標題多一隔空格我提議 週日之前將罰金加入上季的逾期繳納 週日後下季逾期繳納不會增加金額 同時也有數天時間可以籌錢
作者: NerVGear (Phantom)   2017-10-19 19:39:00
原來可以不用繳? 囧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7-10-19 19:46:00
罰金是直接扣的 稅不繳的話會加重變成逾期繳納
作者: kk2025 (kk2025)   2017-10-19 20:07:00
原來還有這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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