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odosteve (Hayashi Eriha)》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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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什麼人家懷疑你是外掛你就得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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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為你是公眾人物,你公然使用外掛跟推廣外掛沒有兩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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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什麼台灣沒有實況主認識到自己有這個責任? 因為圖奇不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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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個整天只會開party抽你美國稅的公司除了你公然播蘿片或%貓封鎖你之外還能期待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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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什麼沒有觀眾認識到實況主有這個責任? 我相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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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是這種人已經被板上"你又沒斗內人家憑什麼理你" "證明你道歉?"之類的口水淹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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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ewho: 樓上你那是對一般人,現在講的是產業裡的生產者要怎麼回應 10/20 13:55
: → Bewho: 消費者,就像是賣吃的被質疑用病死豬,一定是拿出進貨單或 10/20 13:55
: → Bewho: 其他證明自清,要是裝死不回答或是說你又沒買你少亂鬼叫, 10/20 13:55
: → Bewho: 不知道誰還敢買這家的東西。如果你還把實況產業當成朋友玩 10/20 13:55
: → Bewho: 遊戲給你看那當然不會同意這篇看法 10/20 13:55
咳咳,就算在現實中,沒掌握證據前是不能隨意公然質疑對方犯法或做了什麼不道德的事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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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10 條 誹謗罪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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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了嗎?如果對方沒做卻有人公開宣稱對方做了,那對方是有權力提告的
這是個講證據的世界,對方沒義務因為不明來歷的質疑就必須自清,相反的,是質疑的
人要自行提出證據才行。沒有證據就胡亂指控可是會吃上官司的
不要以為隨便質疑都不用負責的,那只是對方不計較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