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版不太會用,手機排版請見諒
.
原文
https://m.gamer.com.tw/forum/C.php?bsn=10095&snA=10367&bpage=1&top=5<ype=
.
我是幫忙轉發 非本人提案
公共政策網絡參與平台
連結 目前已經可以附議喔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747160c5-2b4b-437c-8928-0c877d96b3e0
大型電子遊戲機分類法規修改,以利促進台灣大型電玩跟上網路時代
內文:
目前我打算在公共政策參與平台上發一份修改評鑑項目的連署書,想請大家一同討論與修
改內容
以下是我目前打的草稿,如果內容見解有錯或是少了什麼重要資訊,還請大家用力提出,
畢竟如果這法能修,可能才有希望
2016/04/30 相關新聞影片
https://youtu.be/TuWvM_LefwY
贊成連署請按我(檢核通過,11/17日開始附議)
*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限1,000字以內,必填)
台灣經過1996年周人蔘案後大型電玩法令變為嚴謹,21年過去了,相關法令卻沒有進步,
造成台灣大型電玩產業萎縮。
目前台灣大型電玩評鑑分類為
1.娛樂類
2.鋼珠類
3.益智類
4.非屬遊戲機
娛樂與鋼珠類大部分為限制級博弈機台,限制級博弈機台的限制是當然的,但其中定義模
糊者為益智類與非屬遊戲機
在大型電玩產業蓬勃發展的日本,開發出許多使用無儲值功能個人ID紀錄卡、連結手機AP
P、網路連線對戰與錄製遊玩過程影片並上傳網路功能的機台,這是運用網路與結合大型
電玩符合現代社會發展的進步作法。
但現時台灣法規規定機台不可有網路功能與錄影,網路功能可能改造成博弈遊戲造成賭博
嫌疑,造成許多有趣又富有培養益智能力的遊戲機台無法順利通過評鑑,與被評為線上遊
戲不符合大型電玩。
現在是網路的時代,這是一個不合時宜的法令,當電競變成運動時,日本健康的大型連網
機台卻被台灣的評鑑委員當成賭博工具?
台灣也是有許多有能力製造大型電玩的公司,有些台灣廠商與日本合作製造出遊戲機台在
海外受到歡迎,卻因台灣法令而無法進入台灣,豈不可惜了台灣的軟硬體能力?
對於電玩人口日益眾多的台灣,時代的進步不應該一昧的禁止,而是應該設法跟上時代與
想出新的管理辦法。
建議目前大型電玩法令應該與時俱進,增加分類項目,鬆綁網路連線對戰與錄影功能,藉
此促進發展,分類項目如下
1.娛樂類
2.鋼珠類
3.益智類
4.網路連線益智類
5.非屬遊戲機
6.網路連線非屬遊戲機
* 利益與影響(限1,000字以內,必填)
當這些合法又健康的大型遊戲機台合法進入台灣後,台灣想玩這些遊戲機台的玩家就不用
出國到日本或香港玩。
而外國遊客來台灣也有這些跟上時代的機台可玩,藉此可以促進台灣經濟發展與觀光收益
,當台灣的內需市場大了,就有更多的就業機會。
開放網路對戰功能後,就如同電競選手一般,也能培育出比賽選手,也是一種促進台灣電
玩產業的發展
.
希望大家都能參與這個提案
或許之後會看到更多機台引進
如果希望改變,就動動手指去附議一下吧!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