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板友mykey8585 4-15違規 水桶一個月

作者: jerry7668 (阿J)   2017-12-27 08:42:44
詳述違規的原因
作者: MiharuHubby (點兔喵PASS教掌門)   2017-12-27 08:44:00
喵pass...
作者: DON3000 (><b)   2017-12-27 08:44:00
好好好
作者: DsLove710 (DoraApen)   2017-12-27 08:45:00
康粉崩潰 哈哈
作者: kendra0606 (Kenya)   2017-12-27 08:47:00
???
作者: polanco (polanco)   2017-12-27 08:50:00
#1QCFavrI (C_Chat) 可以請問一下版主討論出來的結果是什麼嗎?都兩個禮拜了
作者: QBian (小妹QB子)   2017-12-27 08:50:00
作者: SOSxSSS (可愛的女孩有大大的jj)   2017-12-27 08:56:00
這樣就攻擊哦,心臟是用什麼材質做的?
作者: FrogStar (蛙星)   2017-12-27 08:57:00
三小
作者: Yijhen0525 (深雪)   2017-12-27 08:57:00
記得去消劣
作者: kendra0606 (Kenya)   2017-12-27 08:57:00
片少跟價格哪個不是客觀事實? 提供情報不能比較的?
作者: SOSxSSS (可愛的女孩有大大的jj)   2017-12-27 08:58:00
你敢跟我說哈哈比較便宜資源比較多
作者: diabolica (打回大師再改ID)   2017-12-27 09:00:00
哈哈哈 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抱歉 笑錯篇
作者: ilovemumi (姆咪姆咪~心動動)   2017-12-27 09:00:00
這邊學生多,讓J主管先教教你們出社會後的樣子
作者: worldark (達克貓)   2017-12-27 09:02:00
不翻牆看你有幾部能看
作者: kitune (狐)   2017-12-27 09:03:00
這ID不意外 我是說版主
作者: badend8769 (壞結局)   2017-12-27 09:04:00
人家不是說飛中國了╮(▔▽▔)╭
作者: pan46 (pan)   2017-12-27 09:04:00
450一年 一個月一百 我數學不好 樓下跟我說哪個比較划算
作者: emptie ([ ])   2017-12-27 09:05:00
kitune你說的是崩壞三板嗎
作者: bigchoir (IROI)   2017-12-27 09:09:00
那個..巴哈是"免費"的 沒有沒付費不能搶先看這種事
作者: dichenfong (S級英雄第一位 唬爛超人)   2017-12-27 09:10:00
主管英明
作者: bigchoir (IROI)   2017-12-27 09:10:00
所以比價格這種事沒有基準可以衡量的
作者: iPolo3 (艾POLO衫)   2017-12-27 09:13:00
版皇
作者: BlackTea1023 (這是什麼)   2017-12-27 09:14:00
好笑 自己踩雷後才來跳腳喊板皇www敢作敢當啦
作者: rainnawind (守序邪惡的雨颯)   2017-12-27 09:21:00
踩雷是啥小,這是什麼無法目視的詭雷膩 護航仔笑死
作者: BlackTea1023 (這是什麼)   2017-12-27 09:24:00
板主都說得那麼明白了還有人崩潰跳腳喔ww 更別提上一篇還有人隨便扣版主帽子呢 到底是誰比較好笑wwww
作者: kitune (狐)   2017-12-27 09:24:00
25就檢舉 更證實了這是私人恩怨的可能性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17-12-27 09:25:00
馬上氣噗噗出現了
作者: SOSxSSS (可愛的女孩有大大的jj)   2017-12-27 09:25:00
搞不清楚跟風落井下石的不要出來刷存在,乖乖上班上學
作者: ilovemumi (姆咪姆咪~心動動)   2017-12-27 09:25:00
怎有人把他的行為合理化,你也跟他一樣在公司當主管嗎
作者: QBian (小妹QB子)   2017-12-27 09:27:00
作者: teps3105 (紫月)   2017-12-27 09:28:00
作者: xxtuoo (浪費時間不好QQ)   2017-12-27 09:29:00
的確說得相當明白...果然胡鬧Zzz
作者: kitune (狐)   2017-12-27 09:29:00
與黃與黃笑呵呵
作者: diabolica (打回大師再改ID)   2017-12-27 09:30:00
YA界
作者: kitune (狐)   2017-12-27 09:31:00
這批版主應該有延續吃熱炒的優良傳統吧 讚
作者: purpleforest (紫悠林)   2017-12-27 09:31:00
哇 阿康被桶了 我想板主一定是對的 快點扣護航的人帽子
作者: FrogStar (蛙星)   2017-12-27 09:32:00
某樓最好看看上篇na的推文 說說哪篇沒踩雷
作者: ybz612 (私はスキをあきらめない)   2017-12-27 09:33:00
這樣算廣告文? 認真喔?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09:34:00
哇 阿康被桶了我想阿康一定是對的 快點扣護航的人帽子
作者: mealoop (肉oop)   2017-12-27 09:34:00
結果噓文的也沒啥能反駁 只有氣噗噗
作者: Leoncheng (隱藏)   2017-12-27 09:34:00
只是說巴哈的片比較少 算攻擊廠商??
作者: pan46 (pan)   2017-12-27 09:36:00
認真看了一下 我覺得這只能算拉抬B站耶 真的要攻擊巴哈只會說片少? 而且說片少也是相對比較 不算惡意造謠或說謊
作者: badend8769 (壞結局)   2017-12-27 09:38:00
如果你有用每個人都有的那個東西看過板主的解釋就知道這理由有多牽強
作者: Xavy (グルグル回る)   2017-12-27 09:38:00
誰叫阿康文筆這麼好,比網路上文宣還像廣告
作者: pan46 (pan)   2017-12-27 09:38:00
X大師 你是認真還反串 我知道你之前跟阿康有過節喔阿幹 好像是K大叔才對 我是不是記錯惹
作者: FINALFALLEN (最後的FALLEN)   2017-12-27 09:39:00
還可以 以後別發廣告文就好 反正我也不會發
作者: dichenfong (S級英雄第一位 唬爛超人)   2017-12-27 09:39:00
你們4主管? 我相信主管4對的!!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17-12-27 09:39:00
認真說一句啦 廣告文禁止就在那 本來就不該發商品文
作者: leegiway (Mr.李)   2017-12-27 09:39:00
我勸你們最好不要跟x大師戰ㄛ 他會說你邏輯不好@@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17-12-27 09:40:00
以前沒抓 所以拿沒抓的氣噗噗說為什麼抓這個
作者: FrogStar (蛙星)   2017-12-27 09:40:00
steam冬特表示
作者: asdf70044 (A7)   2017-12-27 09:40:00
鍵盤武鬥派都在這一篇 怕!
作者: pan46 (pan)   2017-12-27 09:41:00
廣告跟發表某些商品的資訊應該是兩件事情
作者: mealoop (肉oop)   2017-12-27 09:41:00
steam冬特有拿哪家廠商來貶嗎?
作者: Xavy (グルグル回る)   2017-12-27 09:41:00
可以發啦,要去BM申請就是
作者: xxtuoo (浪費時間不好QQ)   2017-12-27 09:41:00
最好是有膽全抓Zzz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17-12-27 09:41:00
廣告跟資訊本來就很難切斷 更別說資訊連結搞不好有廣告
作者: happy8649 (Hao)   2017-12-27 09:42:00
老實講真的有點扯,看不到哪邊有攻擊了萬一發特典比較文是不是還要擔心被桶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17-12-27 09:42:00
這樣也算是盈利不是嗎 乾脆點全部禁止就好
作者: FINALFALLEN (最後的FALLEN)   2017-12-27 09:42:00
steam冬特就去steam版啊 現在steam在這裡都嘛吃雞登入器而已
作者: leegiway (Mr.李)   2017-12-27 09:43:00
ok 之前發台版日版歐美版BD比較文的 通通可以檢舉惹@@
作者: a21802 (NEC)   2017-12-27 09:43:00
敢桶阿康 信不信他再開分身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17-12-27 09:44:00
快檢舉啊 昨天就一批了 不要只會嘴上說說啦
作者: Xavy (グルグル回る)   2017-12-27 09:44:00
發比較文那篇又不是要你去買
作者: leo921080931 (小飽)   2017-12-27 09:45:00
喵喵
作者: FINALFALLEN (最後的FALLEN)   2017-12-27 09:45:00
檢舉應該會全判 到時版主對的還是雙重標準就知道了
作者: s1129sss (恩兔)   2017-12-27 09:45:00
按照這邏輯,只要提到錢都能算是廣告,只要提到負面都算攻擊了哦==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09:45:00
不合我的看法=雙重標準
作者: Diver123 (潛水員123)   2017-12-27 09:46:00
攻擊什麼?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09:46:00
這次桶阿康 一定是私仇 快把這大帽子往別人頭上扣
作者: dichenfong (S級英雄第一位 唬爛超人)   2017-12-27 09:46:00
就吃定你不檢舉啊 我就只海巡特定人士弄新判例喔!!
作者: pan46 (pan)   2017-12-27 09:46:00
不是一堆人去檢舉了 照剛剛說法 你沒去BM申請就準備吃桶這一定有人會中槍吧 我先拿好椅子看板主會不會處理
作者: qsgjnmvb (伊莉亞)   2017-12-27 09:47:00
不是說要上訴 怎麼不找某版一群小丑開派對
作者: sbflight (艦娘在手 天下我有)   2017-12-27 09:48:00
康粉崩潰
作者: d125383957 (不可信任)   2017-12-27 09:48:00
我小丑我驕傲
作者: e04su3no (鋼鐵毛毛蟲)   2017-12-27 09:48:00
steam特價文常常會提到GOG還是哪邊更便宜又或者是在GOG特價時又說steam更便宜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17-12-27 09:49:00
全部捅下去啊要發STEAM文就去STEAM
作者: pan46 (pan)   2017-12-27 09:50:00
我也贊成標準要一致 這樣版主報私仇的說法就會不攻自破
作者: pinacolada (西洽的包皮饅頭很獵奇)   2017-12-27 09:51:00
希洽色恐怖啦 出來選板主啦
作者: e04su3no (鋼鐵毛毛蟲)   2017-12-27 09:52:00
那steam以外的呢?書展.資訊展.亞馬遜特價 這些資訊對許多人還是有用的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09:53:00
現在就是把標準無限放大的時候 不一起桶就是私仇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17-12-27 09:53:00
有用就去申請啊 又不是禁止發文
作者: ttcml (三三)   2017-12-27 09:53:00
所以博客來特價如果提到金石堂沒特價原來會被桶嗎@@
作者: teps3105 (紫月)   2017-12-27 09:53:00
要發就去申請阿 不申請被桶就這樣
作者: sulecandys (郭大俠)   2017-12-27 09:53:00
唉 阿康真的可憐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17-12-27 09:54:00
這本來就是被桶活該 版規寫在那的事
作者: pan46 (pan)   2017-12-27 09:54:00
哪來標準無限放大 就要去BM申請 沒申請有人檢舉版主就該處理 很清楚的事情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17-12-27 09:55:00
只是以前沒桶 現在版皇想累死自己 那樂見其成啊
作者: e04su3no (鋼鐵毛毛蟲)   2017-12-27 09:55:00
想要分享好康還要特定去申請 核可下來又不知道要多久 這樣還有誰想發 矯枉過正
作者: badend8769 (壞結局)   2017-12-27 09:55:00
去跟法官說
作者: pan46 (pan)   2017-12-27 09:55:00
嘿咩 阿康還版主親自來看咧 其他人好多了 還要等人檢舉
作者: xxtuoo (浪費時間不好QQ)   2017-12-27 09:56:00
有熱情就不要怕麻煩Zzz
作者: FINALFALLEN (最後的FALLEN)   2017-12-27 09:56:00
沒錯 版主公正執行以前沒落實法規 現在大家得照規矩來了 反正我也不會發 沒差
作者: kitune (狐)   2017-12-27 09:56:00
先看看昨天那波檢舉怎麼處理再下定論
作者: s1129sss (恩兔)   2017-12-27 09:57:00
才不是以前沒桶,廣告文又不是拿來防範這種文章的,一堆人也不是新版友了,每次為了少數幾個人把板規解釋越嚴,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09:58:00
以後最好阿康 當哥這種來當版主 粉絲群多 最棒
作者: s1129sss (恩兔)   2017-12-27 09:58:00
最後還不是都版主自己會遭殃,然後就在那邊噴鬥版主zzz
作者: WatsonChao (花枝)   2017-12-27 09:58:00
標準不懂,所以有特價,新商品都不能發文囉?還是po文不能有比較文?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17-12-27 09:58:00
本來就是越嚴越好啊 又不是每次都有龍虎王事件可以鬧可以發文 請去申請 要講幾次啊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09:59:00
還不用怕被鬥 一片和諧
作者: Yijhen0525 (深雪)   2017-12-27 09:59:00
真要視為廣告文的話,那很多都能算數了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17-12-27 10:00:00
對啊本來就很多都不應該發 以前灰色地帶 現在講明就通殺
作者: e04su3no (鋼鐵毛毛蟲)   2017-12-27 10:00:00
那講某手遊每天登入送10抽 比其他手遊佛算不算廣告
作者: s1129sss (恩兔)   2017-12-27 10:00:00
是本來就可以發,但是版主現在為了某些人去擴大解釋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10:01:00
不要拿其他來比較不就好了 硬要比 被桶就下去
作者: zhiwei806 (Billy)   2017-12-27 10:01:00
哈哈康粉崩潰
作者: diabolica (打回大師再改ID)   2017-12-27 10:01:00
大檢舉時代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10:02:00
以後版主只能讓廢文王當 這樣桶人才不會開始鬥版主
作者: pan46 (pan)   2017-12-27 10:02:00
反正就標準一致啦 假設是為了阿康擴大解釋 表示他很愛阿康
作者: qsgjnmvb (伊莉亞)   2017-12-27 10:02:00
講那麼多BM版怎們還不開始開派對
作者: Xavy (グルグル回る)   2017-12-27 10:03:00
你說標準一致,可是標準沒說死,你也分不出怎樣才是標準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17-12-27 10:03:00
擴大解釋累死的也是版主啊 呵呵他們爽就好
作者: f124 (....)   2017-12-27 10:03:00
一堆粉粉在這崩 他誰阿
作者: e04su3no (鋼鐵毛毛蟲)   2017-12-27 10:03:00
以後發什麼文只要提到比其他東西好 都是廣告?
作者: pan46 (pan)   2017-12-27 10:03:00
X大師 剛剛不就有說了 要申請才給發
作者: FINALFALLEN (最後的FALLEN)   2017-12-27 10:03:00
如果不公正就是雙重標準 但我相信版主很公正的
作者: WindSucker (抽風者)   2017-12-27 10:04:00
呵呵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10:04:00
規矩怎麼定都會有模糊地帶 所以才需要有人負責判別
作者: SOSxSSS (可愛的女孩有大大的jj)   2017-12-27 10:04:00
幸災樂禍還來刷存在,優質蒸蚌素質真高
作者: FINALFALLEN (最後的FALLEN)   2017-12-27 10:04:00
手遊送十抽應該就不算 因為沒扯到現金
作者: FINALFALLEN (最後的FALLEN)   2017-12-27 10:05:00
版主這篇規矩都解釋很清楚了
作者: yuyuyuai (>0<)   2017-12-27 10:05:00
陳述客觀事實,這樣也算攻擊?
作者: pan46 (pan)   2017-12-27 10:05:00
你醒醒 上一篇罵私仇的可能多點 這篇解釋得很清楚了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10:05:00
以後最好就舉辦廢文王大賽 前幾名就是版主 最棒 YA
作者: jp6jo42842u4 (土成之內克也)   2017-12-27 10:05:00
推廣正版資源也有問題? 不推廣付費正版難道要推廣__
作者: Xavy (グルグル回る)   2017-12-27 10:05:00
標準一致就通殺? 所謂的標準是什麼? 要跟誰一致?
作者: xxtuoo (浪費時間不好QQ)   2017-12-27 10:06:00
id..w
作者: SOSxSSS (可愛的女孩有大大的jj)   2017-12-27 10:06:00
搞不清楚狀況的只會裝懂裝清高
作者: pan46 (pan)   2017-12-27 10:06:00
X大師你這樣無法跟你討論耶 不就說了要申請嗎= =大師今天怎麼了 有點沒進入狀況
作者: BlackTea1023 (這是什麼)   2017-12-27 10:07:00
好啦你最懂 怎不換你去當板主XD
作者: leegiway (Mr.李)   2017-12-27 10:07:00
大師只是正常發揮 見怪不怪@@
作者: QBian (小妹QB子)   2017-12-27 10:07:00
糟 那說丸作有賣姆咪汁也是圖利丸作了
作者: s256988452 (Steven)   2017-12-27 10:08:00
手遊 Figure steam 動畫瘋 咖啡廳 廣告文wwwwwwwwwww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17-12-27 10:08:00
好啦有人開始崩崩跟跳針裝睡了 那大家先別談了呵呵
作者: zhiwei806 (Billy)   2017-12-27 10:08:00
一堆粉粉廢文小圈圈在崩崩崩
作者: teps3105 (紫月)   2017-12-27 10:08:00
下一次板主選舉是2月喔
作者: Xavy (グルグル回る)   2017-12-27 10:08:00
你才沒進入狀況吧.. 我說極端一點你是不是新番文也要申請
作者: yuyuyuai (>0<)   2017-12-27 10:08:00
好拉 原來判決基準是因為廣告文 推回來
作者: Xavy (グルグル回る)   2017-12-27 10:09:00
怎樣的文章才需要申請,也得讓大家知道啊
作者: lookatme921 (看著我大地震)   2017-12-27 10:09:00
這叫攻擊喔,巴哈要告他只會被法院認證吧
作者: narutokai (harryhung)   2017-12-27 10:09:00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17-12-27 10:09:00
新番文有叫你去哪裡看嗎? 有叫你用大會員付費嗎?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7-12-27 10:09:00
不要起爭議啦
作者: pan46 (pan)   2017-12-27 10:10:00
新番文又沒扯到錢
作者: teps3105 (紫月)   2017-12-27 10:10:00
遊戲情報文也可以當做廣告了484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17-12-27 10:10:00
不要再裝睡了啦好嗎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10:10:00
標準無上限 開始 以後只要內文有作品名稱是不是就要申請不然都算廣告文 有說到第二部作品就是比較
作者: teps3105 (紫月)   2017-12-27 10:11:00
動畫也是商業作品啊
作者: badend8769 (壞結局)   2017-12-27 10:11:00
不確定就去申請啊 當個保險
作者: QBian (小妹QB子)   2017-12-27 10:11:00
那說OO手遊佛心趕快課一單也廣告了 幸好我沒叫大家課姆咪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10:11:00
上限逼到這樣 阿康就能解套拉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17-12-27 10:12:00
看到了嗎這就才叫無限上綱 啊是哪些人在逼得 很明顯啊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10:12:00
因為這樣C洽就沒啥文能發了 到時候還能說版主戒嚴 讚
作者: yuyuyuai (>0<)   2017-12-27 10:12:00
不過我看板規好像沒限制廣告文欸 罪疑唯輕原則勒???
作者: Xavy (グルグル回る)   2017-12-27 10:13:00
板龜都貼給你看了還說沒有限制廣告文= =
作者: teps3105 (紫月)   2017-12-27 10:13:00
PTT是學術網路 論點駁回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17-12-27 10:13:00
想不到有人裝睡裝得這麼嚴重...
作者: safy (Ty)   2017-12-27 10:13:00
"批評他牌廠商且拉抬特定廠商 " 可以解釋這條的法理在哪?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10:13:00
所以才需要有人判斷 結果依標準判斷就開始被鬥 唉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17-12-27 10:14:00
PTT沒盈利 但還是能宣傳增加使用人數不是嗎
作者: qsgjnmvb (伊莉亞)   2017-12-27 10:14:00
反正桶某些小圈圈帶頭的人 小圈圈人就開始鬥版主阿ww
作者: pan46 (pan)   2017-12-27 10:14:00
我沒想無限上綱 可是我支持X大師說的 版主講一下哪些
作者: safy (Ty)   2017-12-27 10:14:00
以後版上說A手遊轉蛋比B手遊轉蛋坑是不是全部水桶一個月?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10:14:00
看吧 又出現了
作者: sustainer123 (caster)   2017-12-27 10:14:00
其實沒差吧 反正他一堆分身
作者: SOSxSSS (可愛的女孩有大大的jj)   2017-12-27 10:15:00
廣告文要申請,重點是我以前檢舉過某作者給自己出版的作品相關影片打廣告,卻被說是情報文而打槍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10:15:00
我只是把某些人的行為說明而已 呵呵
作者: e04su3no (鋼鐵毛毛蟲)   2017-12-27 10:15:00
所以標準是什麼?這標準會不會因人變動?
作者: s1129sss (恩兔)   2017-12-27 10:15:00
又不是扯到錢才叫"廣告"....
作者: teps3105 (紫月)   2017-12-27 10:15:00
Kirara bug超多 反觀FGO
作者: tkglobe (nashi)   2017-12-27 10:16:00
問一下Figure公開售價和預購才算廣告文嗎?
作者: e04su3no (鋼鐵毛毛蟲)   2017-12-27 10:16:00
情報文跟廣告文怎麼分?
作者: teps3105 (紫月)   2017-12-27 10:16:00
你問板主 就醬
作者: s1129sss (恩兔)   2017-12-27 10:16:00
基本上推廣情報的情報文,本身就是廣告行為了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7-12-27 10:17:00
這我他媽也笑了。那以後我講巴哈某遊戲賣多少,然後steam比較便宜快買,這樣也會被桶嗎?真的廢到笑耶
作者: safy (Ty)   2017-12-27 10:17:00
推廣遊戲也是為了讓大家支持去買遊戲, 當然也能當廣告行為
作者: teps3105 (紫月)   2017-12-27 10:17:00
反正我們又沒有裁量權
作者: SOSxSSS (可愛的女孩有大大的jj)   2017-12-27 10:17:00
明顯利益相關的都能pass,這個沒有賺頭的卻不行,標準?
作者: e04su3no (鋼鐵毛毛蟲)   2017-12-27 10:17:00
我才不在乎阿康有沒有被桶 但造這邏輯很多對我有用的情報(或是廣告)都要被桶了
作者: qoooop (鍵盤肥宅)   2017-12-27 10:17:00
恩恩 劇場版心得若有做比較 通通可以檢舉了
作者: yuyuyuai (>0<)   2017-12-27 10:17:00
噢 我眼殘
作者: s256988452 (Steven)   2017-12-27 10:17:00
你們推文是不是在藐視板主= = 人家有裁量權
作者: safy (Ty)   2017-12-27 10:18:00
這法條很明顯給人的感覺就是"不准拿中國廠批評台灣廠商"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10:18:00
各人看法不同 你看法跟我不同 就是針對人才桶
作者: safy (Ty)   2017-12-27 10:19:00
"Ⅳ 板主有判定違規與否之獨立裁量權,須經板務會議討論者"
作者: hiimjack (鳳梨田ㄈㄓ)   2017-12-27 10:19:00
嘿嘿 說你是你就是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10:19:00
再次推薦 以後就讓廢文王當版主 桶人一呼百應 沒有問題
作者: shintz (Snow halation)   2017-12-27 10:20:00
大**時代來了,以後只要有各種名稱用**代替就桶不到啦
作者: safy (Ty)   2017-12-27 10:20:00
"阿康要不要統?"
作者: BlackTea1023 (這是什麼)   2017-12-27 10:20:00
嘻嘻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17-12-27 10:20:00
晚點要不要開始情報文之亂了? 大家一起發情報文
作者: SOSxSSS (可愛的女孩有大大的jj)   2017-12-27 10:20:00
某p不要帶風向了,當初一呼百應的可是亂板整天
作者: safy (Ty)   2017-12-27 10:21:00
你看版上會不會一堆黑人問號
作者: KagamiRaito (鏡月)   2017-12-27 10:21:00
管他什麼鬼 阿康被桶就是爽
作者: s256988452 (Steven)   2017-12-27 10:21:00
所以這一篇退文的理由在哪ID www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17-12-27 10:22:00
某S也不要帶風向了 就告人告失敗氣噗噗轉生氣而已
作者: SOSxSSS (可愛的女孩有大大的jj)   2017-12-27 10:22:00
還跑到其他文推文完全無關的內容,水準高下立判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7-12-27 10:22:00
桶不桶和我沒什麼關係,反正老子也討厭他。但就事論事。這種規格標準的桶人辦法...我上面就說了,難不成以後連steam打折也不能發?比如某遊戲steam打折巴哈沒有,講了就是廣告?
作者: teps3105 (紫月)   2017-12-27 10:22:00
因為板主想要推他文 這就是理由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10:22:00
帶甚麼風向 我只是說出我目前看到某些人的想法
作者: qsgjnmvb (伊莉亞)   2017-12-27 10:22:00
阿 廢文王當皇城版主不是某些人的大業嗎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17-12-27 10:23:00
優質蒸蚌素質真高 水準高下立判 你說的沒錯
作者: SOSxSSS (可愛的女孩有大大的jj)   2017-12-27 10:23:00
氣啥?標準亂七八糟才是重點
作者: Topest (TOP)   2017-12-27 10:23:00
騎士團也太好釣www 一直7pupu 還以為是某族群耶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10:24:00
反正大家都有再看 要說就讓他說 呵呵
作者: Xavy (グルグル回る)   2017-12-27 10:24:00
公主騎士團
作者: Kenqr (function(){})()   2017-12-27 10:25:00
這格式怎麼看都像是廣告啊XD
作者: SOSxSSS (可愛的女孩有大大的jj)   2017-12-27 10:25:00
呵呵,那是你自己的想法,還牽拖別人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10:26:00
痾 那是我自己的想法沒錯 那你說我帶風向不就是指名汙衊而且那好像也是"你自己"的想法 別牽拖到別人身上
作者: mealoop (肉oop)   2017-12-27 10:28:00
我是覺得啦 拿出足夠論証才不會像阿康騎士團 不然只是氣噗噗很騎士 只能等那串檢舉的處理結果
作者: pan46 (pan)   2017-12-27 10:28:00
別為了阿康吵架了 就事論事吧= =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17-12-27 10:28:00
兩位去旁邊吵好嗎 為了阿康吵架很丟臉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10:30:00
就有人要亂點火 我也只能把火拍熄 無奈
作者: Topest (TOP)   2017-12-27 10:31:00
同樣的文給浩浩發的話就是業配 公主發的話就是比較><
作者: safy (Ty)   2017-12-27 10:33:00
我是認為要桶阿康有很多種方法, 但用這篇的桶點很弱....
作者: SOSxSSS (可愛的女孩有大大的jj)   2017-12-27 10:33:00
→ p200404: 誰知道判到個阿康 結果群情激動 一定都是私仇 不公正
作者: BlackTea1023 (這是什麼)   2017-12-27 10:34:00
好氣好氣www
作者: SOSxSSS (可愛的女孩有大大的jj)   2017-12-27 10:34:00
我覺得不公正,然後你就說我們是看id護航,這不是帶風向?呵呵紅茶你也不要刷存在,沒你的事
作者: BlackTea1023 (這是什麼)   2017-12-27 10:35:00
我還是嗑瓜子看戲好了 以免被某些人說我裝清高帶風向
作者: badend8769 (壞結局)   2017-12-27 10:35:00
SOS冷靜點QQ
作者: SOSxSSS (可愛的女孩有大大的jj)   2017-12-27 10:35:00
除了嗆別人發廢文,你也沒發什麼優文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10:36:00
唉 你看 這又燒上來了 算了 不影響討論 就讓他燒吧
作者: SOSxSSS (可愛的女孩有大大的jj)   2017-12-27 10:36:00
我不會說你帶風向的,因為你什麼都沒說
作者: jimmy5566 (jimmy)   2017-12-27 10:36:00
建議sos別再辯了 板主說他違規他就是違規 況且桶阿康本來就是眾望所歸 合不合理根本不重要! 懂?
作者: pan46 (pan)   2017-12-27 10:36:00
就說別為了阿康吵架吼
作者: Topest (TOP)   2017-12-27 10:36:00
根本沒人會去記路人id好嗎 自以為重要喔XD 只是看到崩潰就想笑
作者: BlackTea1023 (這是什麼)   2017-12-27 10:36:00
喔?罵到我身上來了ww
作者: qwer338859 (溫莎公爵)   2017-12-27 10:36:00
康粉崩潰了?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17-12-27 10:37:00
結果還是真的崩潰了..好慘 幫拍拍
作者: pan46 (pan)   2017-12-27 10:37:00
版主一定要出來更進一步解釋才行 不然很多人會中槍
作者: SOSxSSS (可愛的女孩有大大的jj)   2017-12-27 10:37:00
把話題從廣告文標準帶到下面討論的人不就是你,還裝沒事Zzz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10:38:00
好啦 幫你拍拍 你要怎麼想 怎麼解釋我也沒辦法
作者: SOSxSSS (可愛的女孩有大大的jj)   2017-12-27 10:38:00
先說人崩潰就贏了?
作者: hunter73 (小籠包)   2017-12-27 10:39:00
推文救阿康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17-12-27 10:40:00
沒人贏啊 我們都輸了
作者: marchcharlie (井岡山田孝之)   2017-12-27 10:40:00
戰起來戰起來
作者: zhiwei806 (Billy)   2017-12-27 10:40:00
說你崩潰就崩潰 了反駁? 沒崩潰會反駁? 還說你沒崩潰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10:41:00
真的無奈 私仇也是別人說的 我也沒說誰 就有人跳進來
作者: mealoop (肉oop)   2017-12-27 10:41:00
為阿康吵架 我覺得都輸惹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10:42:00
無奈 唉 他也只能個人亂放火發洩 就讓發洩吧 唉
作者: Sabaurila (サブリナ)   2017-12-27 10:42:00
支持版主
作者: YouKnowMe (YouKnowMe)   2017-12-27 10:46:00
所以到底是對還是不對 懶得看推文==
作者: xxtuoo (浪費時間不好QQ)   2017-12-27 10:47:00
對..大家都對Zzz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7-12-27 10:47:00
兩站相比, 提到巴哈片子較少, 叫做 "攻擊"? 認真的嗎..?
作者: zhiwei806 (Billy)   2017-12-27 10:48:00
當然是板主對阿 桶廢文小圈圈哪會不對 沒看到小圈圈都崩潰跳針了嗎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7-12-27 10:48:00
我不知道 "儲值前請三思!" 這句話有鼓勵意義耶, 神判決看起來就只是對兩個站比量比價, 這樣不行的話, 嗯...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10:49:00
又要歪成版主是針對人嚕 怕 真的很怕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17-12-27 10:50:00
投資理財廣告文也會寫"投資理財有賺有賠"啊
作者: kenyun (中肯阿皮)   2017-12-27 10:51:00
推文小心 不注意又藐視版主惹
作者: safy (Ty)   2017-12-27 10:51:00
以後就直接禁止跨越廠商的商品比較文了, 因為這就該桶
作者: teps3105 (紫月)   2017-12-27 10:52:00
龍虎王被桶:板主濫權 阿康被桶:眾望所歸
作者: zxasqw0246 (yoyo)   2017-12-27 10:53:00
哪裡有攻擊阿乾 明明就事實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7-12-27 10:53:00
這樣搞, PS4 NS STEAM 大概也不能比了吧, 不同平台
作者: dichotomyptt ((  ̄ c ̄)y▂ξ)   2017-12-27 10:54:00
巴哈片子真的少的話哪來攻擊之實?這叫闡述事實好嗎
作者: safy (Ty)   2017-12-27 10:57:00
你說PS4好 當然是圖利索尼 黑STEAM 當然該桶反過來說, 今天跟大家說STEAM特價, 就是圖利STEAM黑索尼阿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17-12-27 10:58:00
你少舉一個XB1 很明顯在幫另外三家廠商打廣告 該桶了
作者: safy (Ty)   2017-12-27 10:58:00
用這套判決來看, 解釋起來不就這樣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10:58:00
無上限擴張中 原來 阿康 他才是最大的贏家
作者: Windcws9Z (聞肉絲就餓)   2017-12-27 10:58:00
事實啊這樣也叫做攻擊巴哈?!又不是說巴哈垃圾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10:59:00
阿康是不是再玩公子獻頭阿?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17-12-27 10:59:00
重點是比較價格吧 片又少只是付帶的
作者: cct1121 (台中阿廷)   2017-12-27 10:59:00
權力使人腐敗 屢試不爽
作者: safy (Ty)   2017-12-27 10:59:00
攻擊巴哈也是請巴哈姆特的工作人員出來告阿康才對吧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17-12-27 11:00:00
還是大家都直接無視價格比較 啊反正是慣用手法嘛
作者: pan46 (pan)   2017-12-27 11:00:00
版主這樣解釋的確很多人會中槍阿 阿康獻頭讓廣告文更清楚解釋 不好嗎
作者: Windcws9Z (聞肉絲就餓)   2017-12-27 11:00:00
比較有問題的是這句話 要飛到中國看才是正版
作者: safy (Ty)   2017-12-27 11:01:00
因為這個判決的擴張性太強了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17-12-27 11:01:00
而且事實上巴哈跟B站沒比較的必要 版權限制地區又不同特地在台灣論壇舉巴哈當比較對象也是很有趣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11:01:00
阿康是對的 選版主 選版主!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7-12-27 11:01:00
判得還滿好笑的, 看了看BM , 想講的都有人講, 那就這樣
作者: pan46 (pan)   2017-12-27 11:02:00
p200你先直接就判決那些發表意見啦 你不覺得這串你的推文很多跟判例無關的情緒發言嗎
作者: Windcws9Z (聞肉絲就餓)   2017-12-27 11:02:00
價格比較很正常啊我才不相信相同的東西 大家願意花錢去買貴的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11:03:00
我就是條雜魚 再說我看到這串某些人說出來的看法而已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7-12-27 11:03:00
兩個平台不能比量比價的話, 會很有得檢舉啦, 我覺得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11:04:00
我頂多就是"附和"那些人的看法而已如果要問我這條雜魚的看法就是 規矩沒有100%完善 所以
作者: safy (Ty)   2017-12-27 11:04:00
同樣的, Youtube高畫質實況, Nico要付費爛畫質
作者: pan46 (pan)   2017-12-27 11:04:00
我沒看到人要阿康選版主= = 覺得你的推文會把討論模糊掉
作者: kendra0606 (Kenya)   2017-12-27 11:04:00
權利不會使人腐敗,也不會讓人變智障。
作者: safy (Ty)   2017-12-27 11:05:00
一講出來就是圖利YOUTUBE 也該桶一桶了
作者: kendra0606 (Kenya)   2017-12-27 11:05:00
權力只是讓智障變得很顯眼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11:05:00
才需要人 版主判了又不服 又一堆人不懂說明自行無上限擴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17-12-27 11:05:00
早就該桶了好嗎 整天在那邊唱衰NICO
作者: pan46 (pan)   2017-12-27 11:05:00
NICONICO那個幹文也是不少人在底下說哪家更好更好就是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17-12-27 11:06:00
付費看正版 被嗆掛VPN就是盜版 結果B站掛VPN就變正版了
作者: safy (Ty)   2017-12-27 11:06:00
版主的判決就是要符合規定, 法律就是大家都要看得懂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7-12-27 11:06:00
這篇不就是說明嗎wwww
作者: s1129sss (恩兔)   2017-12-27 11:06:00
今天是版主先擴張解釋,所以大家才有異議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11:06:00
桶到某些人就開始出來鬥版主 那不如就直接讓那群人上位所以說明後開始各種無上限擴張腦補 不等版主出來說界線
作者: c121125 (寶特瓶)   2017-12-27 11:07:00
所以他上位啦
作者: safy (Ty)   2017-12-27 11:07:00
這跟鬥版主又沒關係, 你要說阿康把版主釣出來還比較可能
作者: Windcws9Z (聞肉絲就餓)   2017-12-27 11:07:00
所以我不買付費爛畫質的Nico啊跟Youtube比起來還跑很慢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17-12-27 11:07:00
反正這四個也是爭議一堆 還不如讓阿康武當幹版主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11:07:00
這種東西是不會有盡頭的
作者: safy (Ty)   2017-12-27 11:08:00
你說NICO爛 你一定是攻擊NICO 版主快桶他!
作者: pan46 (pan)   2017-12-27 11:08:00
撇開鬥版主 這篇的確有些爭議阿 你沒看到一些人根本不管阿康死活也要出來講幾句話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7-12-27 11:08:00
笑死我, 又要說什麼看ID云云, 算了, 反正版主沒問題, OK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17-12-27 11:09:00
反正有人到現在還在裝睡以為自己例子很諷刺 我也沒辦法
作者: jimmy5566 (jimmy)   2017-12-27 11:09:00
胖46怎麼一直護著阿康 是之前跟阿康在西布互嗆 嗆出感情了嗎>///<
作者: safy (Ty)   2017-12-27 11:09:00
今天很多人想桶阿康, 但不該是用這種理由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11:09:00
反正這篇現在就各方人馬出來釣也有不少人就是直說會這樣判是對人 那也不用討論了不是嗎
作者: pan46 (pan)   2017-12-27 11:10:00
哪有護 我超想桶阿康的好嗎= =
作者: dichenfong (S級英雄第一位 唬爛超人)   2017-12-27 11:10:00
胖46就阿康腦粉齁 我早就看出來了
作者: s1129sss (恩兔)   2017-12-27 11:10:00
我只看到一種人馬拼命扣人帽子zzzz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11:11:00
現在停在對判決方式的界線不清 直接開始鬥版主 超棒的
作者: pan46 (pan)   2017-12-27 11:11:00
拒當阿康腦粉
作者: c121125 (寶特瓶)   2017-12-27 11:11:00
看成一人種馬......
作者: safy (Ty)   2017-12-27 11:12:00
判決界線不清 版主還判得下去, 不鬥他鬥誰?
作者: Windcws9Z (聞肉絲就餓)   2017-12-27 11:12:00
Sorry 我不認識他滑手機APP的時候 APP整理出來的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7-12-27 11:13:00
大檢舉時代再臨而已, 沒事兒沒事兒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11:13:00
我也只能說這種東西是沒有盡頭的 版主出來說明後
作者: safy (Ty)   2017-12-27 11:13:00
如果今天法律程序到最後需要拿出法理來解釋判決就要解釋
作者: c121125 (寶特瓶)   2017-12-27 11:14:00
沒有盡頭就能不做了嗎?那幹嘛當版主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11:14:00
會不會又出現新的論點呢? 我猜是會拉與其這樣以後就讓那些人上位不就好了 直接解決
作者: safy (Ty)   2017-12-27 11:14:00
今天既然是合乎情理的討論, 引用相關討論內容有何不可?
作者: c121125 (寶特瓶)   2017-12-27 11:15:00
也是啦 從前朝到現在都是鬥倒的人上位 XD
作者: ga652206 (Sing)   2017-12-27 11:15:00
嘻嘻
作者: s1129sss (恩兔)   2017-12-27 11:16:00
我是不知道現在有沒有在討論啦,但肯定是在裝死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11:16:00
結局還不就是這樣 每個人看法不同 還是只能戰 呵呵
作者: c121125 (寶特瓶)   2017-12-27 11:16:00
廢話XD
作者: safy (Ty)   2017-12-27 11:16:00
不是"現在沒在討論"的問題, 今天你都公告了還沒把內容補上難道還要開放未來免費DLC下載討論內容嗎
作者: Windcws9Z (聞肉絲就餓)   2017-12-27 11:17:00
我只針對版主判決的攻擊其他廠商有意見而已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11:17:00
因為現在就是再等DLC 現在進度是說了判決理由了
作者: c121125 (寶特瓶)   2017-12-27 11:17:00
公告這東西就是能完善盡量完善啊目前看到就是「爽,快桶他,理由晚點補」
作者: kurohanaito (黑羽夜)   2017-12-27 11:19:00
這不叫解釋 這叫口胡
作者: s1129sss (恩兔)   2017-12-27 11:19:00
不用拼命扣人帽子好嗎,現在是版主先越線,然後這條新線
作者: Sabaurila (サブリナ)   2017-12-27 11:19:00
玩同一葛遊戲人家又是版主 護一下不行嗎QQ
作者: safy (Ty)   2017-12-27 11:20:00
這種行為 叫做 "先斬後奏"
作者: pan46 (pan)   2017-12-27 11:21:00
其實我覺得 這篇如果改成龍虎王 就是直接XX了= =是因為是阿康 才沒太多人出來講話
作者: c121125 (寶特瓶)   2017-12-27 11:22:00
又題這個我覺得討論方向又會被拉跑XD「反正他早該被桶了又沒差」「眾望所歸有什麼問題嗎」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7-12-27 11:22:00
他跟那個武當啥的廢文一堆啊, 今天判決沒大問題誰鳥他們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17-12-27 11:22:00
龍虎王那次也很好笑好嗎 還為了他改版規
作者: Windcws9Z (聞肉絲就餓)   2017-12-27 11:23:00
原文既沒有出口成髒也沒有捏造事實詆毀廠商我是不知道攻擊其他廠商的定義到底在哪裡喇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17-12-27 11:23:00
反正就是比誰的騎士團力量大而已
作者: pan46 (pan)   2017-12-27 11:23:00
STC你說的沒錯 我覺得還是秉持中立客觀的原則才是正道吧
作者: safy (Ty)   2017-12-27 11:24:00
其實我腦補的理由很偏政治內容就是了,不然怎不桶日廠比較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7-12-27 11:24:00
怎麼看就兩個平台比量比價, 這樣可以說成攻擊 ?
作者: kirbycopy (鐵面騎士)   2017-12-27 11:29:00
這樣算攻擊巴哈啊? 以後我要當檢舉魔人了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17-12-27 11:31:00
不要光說不做啦 趕快檢舉啊 昨天就有人當行動派了
作者: GeoffreyG (駿)   2017-12-27 11:31:00
這樣算廣告?攻擊巴哈?那到底還有什麼可以做?
作者: doraemon3838 (doraemon3838)   2017-12-27 11:31:00
版主辛苦了
作者: kurohanaito (黑羽夜)   2017-12-27 11:32:00
姆咪姆咪咪咪咪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11:38:00
看法不一樣就說人越線 唉 所以才說不會有盡頭不服很簡單阿 罷免阿 以後看到類似的出手檢舉不就好了
作者: YouKnowMe (YouKnowMe)   2017-12-27 11:39:00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11:40:00
結果就只是在這腦補鬥人 所以才說這篇根本就大釣魚場
作者: matsubuff (竹內)   2017-12-27 11:40:00
版主我支持你 康康就是亂源 一定要對人不對事R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11:41:00
這只是阿康奪取大位的第一步而已
作者: feanor0709 (blackened)   2017-12-27 11:42:00
就是阿康亂版要桶 也找個能看的理由 不然下次寫個莫須有 附註裁量權 大家說好噗好?
作者: FINALFALLEN (最後的FALLEN)   2017-12-27 11:43:00
就檢舉 看版主有沒有要處理 不處理被噴也是剛好 有處理大家就閉嘴了 很好啊 就看版主是否處理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11:44:00
不用這麼麻煩 下次直接推廢文王上位 有爭議看誰粉粉多粉粉少的自動進桶 皆大歡喜 一片和諧 最棒了
作者: feanor0709 (blackened)   2017-12-27 11:46:00
就有人在那跳針廢文粉 版主桶人到底還講不講道理?要是不要臉直接說看臉入桶 那還請自己出來選
作者: FINALFALLEN (最後的FALLEN)   2017-12-27 11:47:00
非黑極白啊 版主做對做錯能公評 評論為什麼一定是廢
作者: kirbycopy (鐵面騎士)   2017-12-27 11:47:00
反正本人已提申訴 看怎麼回答囉 無法理解這樣算攻擊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11:47:00
你的道理不符合我的想法 看來只有一戰
作者: FINALFALLEN (最後的FALLEN)   2017-12-27 11:48:00
文粉? 太極端了 先看這幾天如何吧
作者: Aurestor (水母)   2017-12-27 11:48:00
笑死 阿康的同類人傾巢而出 就怕自己不能無憂無慮的發廢文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11:48:00
都不懂版主二次解釋就戰的風風雨雨的 精彩 刺激*都不等
作者: zhiwei806 (Billy)   2017-12-27 11:49:00
真的 廢文派的不要整天發廢文 我們優文派的看了覺得傷
作者: FINALFALLEN (最後的FALLEN)   2017-12-27 11:50:00
該說這裡八卦二版不意外嗎(茶
作者: coon182 (微笑小空空♥)   2017-12-27 11:52:00
社會上哪個人教你要對人不對事的?原來不發廢文幫阿康讚聲也是同類人哦?笑死
作者: FINALFALLEN (最後的FALLEN)   2017-12-27 11:54:00
就八卦二版啊 非黑及白 質疑有問題一定是發廢文的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7-12-27 11:54:00
這解釋到底是哪裡能讓人懂啦 XDDDDDD
作者: kurohanaito (黑羽夜)   2017-12-27 11:54:00
優文派快發優文 讓廢文派效法啊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7-12-27 11:55:00
一直想問的是這內文哪裡算攻擊了, 這樣也能算護航嗎 ?XD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11:56:00
現在變成優廢之爭了 等下會開始戰收入人種嗎
作者: FINALFALLEN (最後的FALLEN)   2017-12-27 11:56:00
搜尋一下z大的文章 很優
作者: zhiwei806 (Billy)   2017-12-27 11:56:00
算阿 會想護航阿康的八成都是小圈圈 整天發廢文桶一桶剛好而已啦
作者: matsubuff (竹內)   2017-12-27 11:56:00
我肯定是優文派的 優文派黨證哪邊領
作者: coon182 (微笑小空空♥)   2017-12-27 11:56:00
某群人:不管啦,阿康被桶就是爽,誰管你理由正當性
作者: zhiwei806 (Billy)   2017-12-27 11:57:00
當然= =
作者: jeeyi345 (letmein)   2017-12-27 11:58:00
沒發過文的還優文廢文 下去
作者: Bewho (壁虎)   2017-12-27 11:58:00
看不順眼而已瞎扯一堆站不住腳的理由,直接說就是要統他還比較有擔當,玻璃心版主
作者: rainnawind (守序邪惡的雨颯)   2017-12-27 12:02:00
正太文派站出來
作者: Exmax1999 (兩千)   2017-12-27 12:03:00
支持全部禁一禁啦 業配新聞也禁一禁啦 什麼天堂M刷90萬的 很明顯廣告文嘛 全部桶一桶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12:06:00
某群人:不管拉 桶阿剛就是私仇 誰管你桶的理由在哪
作者: coon182 (微笑小空空♥)   2017-12-27 12:06:00
偽娘文站出來
作者: t128595 (x小犬x)   2017-12-27 12:06:00
就算拿出這段原文,這理由還是不太行阿
作者: jeeyi345 (letmein)   2017-12-27 12:08:00
可是是阿康 桶阿康就是正義
作者: rainnawind (守序邪惡的雨颯)   2017-12-27 12:10:00
這個理解力是小學沒畢業還是昨晚喝到ㄎ一ㄤ掉了
作者: yulis (笨蛋 尤莉絲)   2017-12-27 12:10:00
加油加油姆咪~ 剛八爹剛八爹姆~咪~!!
作者: rainnawind (守序邪惡的雨颯)   2017-12-27 12:11:00
上一篇我都打過合理推論的四點論證了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7-12-27 12:12:00
不要只會在那說絲綢, 把這篇解釋講到能讓人接受卡實在啦講不出半點理由只會講某群人/絲綢/廢文, 看都看膩了
作者: festa (諒)   2017-12-27 12:14:00
專發讓人看不順眼的文,根本是亂板,被從嚴處理剛好而已
作者: feanor0709 (blackened)   2017-12-27 12:15:00
某位就會對人貼標籤 拿講得出理由來 自比優文w
作者: coon182 (微笑小空空♥)   2017-12-27 12:15:00
樓樓上也是標準對事不對人XD講反了,標準對人不對事
作者: jeeyi345 (letmein)   2017-12-27 12:17:00
講不出理由 可是我們是優文 你們是廢文 廢文不要往連上貼金
作者: feanor0709 (blackened)   2017-12-27 12:17:00
他亂版為什麼不是桶他亂版 去桶一篇基於事實比價比量
作者: tom50512 (空心菜)   2017-12-27 12:17:00
這解釋更明顯看出是為了桶特定人==
作者: rainnawind (守序邪惡的雨颯)   2017-12-27 12:18:00
優廢從來不重要,我只發正太文 嘻嘻
作者: feanor0709 (blackened)   2017-12-27 12:18:00
"攻擊、圖利"特定廠商的文? 真優文
作者: dichenfong (S級英雄第一位 唬爛超人)   2017-12-27 12:21:00
桶一個廢文王有錯嗎 桶的好 支持板主!!!
作者: rainnawind (守序邪惡的雨颯)   2017-12-27 12:22:00
原來小希4優文派
作者: WAVEHzen (The Wave 海波浪)   2017-12-27 12:28:00
看到被桶94爽
作者: willytp97121 (rainwalker)   2017-12-27 12:29:00
亂源早該桶一桶
作者: kugyumayu (習慣自然)   2017-12-27 12:30:00
作者: festa (諒)   2017-12-27 12:30:00
對人對事都應有所本,強盜犯不能開計程車豈不對人
作者: pinqooo (東條家的二里頭)   2017-12-27 12:31:00
什麼時候才要列不受歡迎使用者?
作者: bomda (蹦大)   2017-12-27 12:33:00
哈哈哈哈哈
作者: lv256 (等級256)   2017-12-27 12:51:00
一直強調私人恩怨質疑很無聊,根本泥巴戰。被開罰就說「欸幹嘛不抓其他人,你跟我有絲綢才只抓我,叭叭」
作者: ga652206 (Sing)   2017-12-27 13:01:00
話說之前看他開還會開vpn換帳號 現在都懶得換了反正被抓到都說室友 嘻嘻
作者: safy (Ty)   2017-12-27 13:10:00
因為對特地人不爽就可以隨便桶, 那我們還要規定做什麼?就算阿康是廢文王, 也要照規則來桶才是版主該做的事情對於無執行力的人來說, 阿康被桶當然爽, 但背後代價是什麼?還是阿康先桶了再說, 規則這種事情以後再來橋就好了?
作者: Sabaurila (サブリナ)   2017-12-27 13:14:00
永桶開分身繼續發早該桶了建議換個理由反正他帳號很多麻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7-12-27 13:18:00
建議修改板規:本尊被水桶,分身一樣禁止發言,就不用這麼麻煩惹
作者: lv256 (等級256)   2017-12-27 13:18:00
哪裡沒照規則了,這篇本文閱讀有困難嗎ww
作者: Sabaurila (サブリナ)   2017-12-27 13:21:00
他會說oz5566是他室友 顆顆現在也不演了 ip直接一樣
作者: bluejark (藍夾克)   2017-12-27 13:21:00
ptt給予版主人治的權力啊 c洽又不是第一天這樣了
作者: lv256 (等級256)   2017-12-27 13:21:00
爭點不就只是「板主依照版規自行執行,騎士團出來貼幾個連結說哦你們有爭執過,一定是報仇」zz執法過程哪裡有瑕疵指出來好嗎,抹黑泥巴很好玩素質很高?
作者: SacrificesPi (一枚棄子)   2017-12-27 13:22:00
爽 廢文我只服當哥發的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7-12-27 13:23:00
先桶再說啊,等帳號部澄清再解
作者: ga652206 (Sing)   2017-12-27 13:25:00
反正就仗帳號部處理慢 被抓ㄉㄠㄉ再開一個新的 根本不痛不養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7-12-27 13:26:00
我問到現在, 還是沒人跟我說, 這內文到底哪裡"攻擊"巴站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13:26:00
結果結論是認為桶這人 理由只是藉口 實際上是私仇 呵呵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7-12-27 13:27:00
那同IP就再桶啊,眼不見為淨嘛~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7-12-27 13:27:00
怎麼看就是兩個平台在比量比價, 到底怎樣才能看成攻擊?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13:27:00
理由打了 叭叭 我不服 所以結論你這是私仇 所以桶!!!此種比較批評他牌廠商且拉抬特定廠商 版主是這麼說拉哪邊有攻擊二字我也是沒看到
作者: ga652206 (Sing)   2017-12-27 13:28:00
還好黑單好用 哈哈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13:28:00
挖賽 還真有 再上一行 只好露出胸部道歉了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7-12-27 13:29:00
啊已經有個帳號永桶了,這個再水桶,不能適用3-9嗎??
作者: rainnawind (守序邪惡的雨颯)   2017-12-27 13:30:00
今天有個人評論你為『智障』,並且給出理由:『理解能力低下』,這樣你也接受囉?理由=合理 Logic!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13:31:00
你這就是無上限擴大解釋嚕 這只是單純抗議的不服這理由看不慣就去申訴咩 說版主亂給理由桶人 罷免阿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7-12-27 13:32:00
"亦攻擊其他廠商" , 沒看到? 你真的沒看到? ????
作者: ddrshrimp (蝦米)   2017-12-27 13:33:00
送啦 什麼時候能送他IP永桶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13:33:00
講來講去不就是看法不同 之後再來把理由刻意擴大好戰人不要這樣咩 我後面都有說了有看到了 你真的想要看胸部嗎再提一次 強烈推薦廢文王們上位 這樣以後開桶都不用戰粉絲少的自己吞下去 棒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7-12-27 13:36:00
講到最後你還是沒法說明到底內文哪裡攻擊, 只能扯廢文?
作者: rainnawind (守序邪惡的雨颯)   2017-12-27 13:37:00
看法不同是大前提,回到這個層面沒有討論意義,今天被嘴私怨是什麼原因?板務舉動不合『慣例』,並且沒有一致性,所以判決不合理,後面才要找原因『哦~有私怨』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7-12-27 13:37:00
最後再甩鍋給 "不爽自己當版主" ? 這跟武當文有何不同
作者: rainnawind (守序邪惡的雨颯)   2017-12-27 13:38:00
私怨只是可能性,可能的原因,為什麼被人抓這個原因出來?因為判決不合理,不符合慣例,沒有一致性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13:38:00
你要腦補我是不介意拉 不過不要把沒說過的話甩過來好嗎這不就是開第一例 後面沒跟上再來討論是不是私仇好嗎
作者: rainnawind (守序邪惡的雨颯)   2017-12-27 13:39:00
今天行為人是阿康還是龍虎王不是重點,如果板務判決沒有一致性,天知道明天你我會適用什麼標準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13:39:00
版規就放在那邊 現在也放理由說明桶的理由 就去檢舉阿
作者: bluejark (藍夾克)   2017-12-27 13:40:00
什麼叫慣例?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13:40:00
現在不都跟你講了 你覺得符合現在這狀況 就請去檢舉
作者: lv256 (等級256)   2017-12-27 13:40:00
為啥要一致性?明明版規有的權力只因為之前沒人用,我就不能用?用了就是不合理,報私仇?
作者: rainnawind (守序邪惡的雨颯)   2017-12-27 13:41:00
把理由=合理只是種盲目罷了,為什麼不能探討合理性?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13:41:00
有人覺得合理有人覺得不合理阿 有問題嗎
作者: rainnawind (守序邪惡的雨颯)   2017-12-27 13:42:00
板規執行當然要有一致性,為什麼?因為他是板規,板面的規範,使用者的公約,而不是私人性的權力工具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13:43:00
你這前提就已經是先認為版主把版規當成私刑工具了 呵呵
作者: ga652206 (Sing)   2017-12-27 13:43:00
都已經公告+解釋 這怎看都是版主群決定本人都還沒去申訴 就一直說特定版中私仇 ㄏㄏ特定版主 手機選錯字
作者: WatsonChao (花枝)   2017-12-27 13:44:00
這樣解釋感覺ptt名人都會被放大檢視,恩很現實...
作者: rainnawind (守序邪惡的雨颯)   2017-12-27 13:44:00
當然有問題,把問題約化成有人認同,有人不認同那層次何其淺,討論應該是『認同,為什麼』『不認同,為什麼本人早就去申訴了
作者: bluejark (藍夾克)   2017-12-27 13:45:00
這的很簡單 做的很難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13:46:00
講這些上面早就討論過 現實就是等版主出來再解釋 就這樣
作者: bluejark (藍夾克)   2017-12-27 13:46:00
那不有名的被桶就不算針對了嗎
作者: rainnawind (守序邪惡的雨颯)   2017-12-27 13:47:00
那是我回應的人認為板規不一定要有一致性,你認同嗎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13:47:00
到時候要檢舉還是怎樣就請自便我只能說當已經有先入為主的看法的時候 甚麼看法都是假的
作者: s1129sss (恩兔)   2017-12-27 13:48:00
版規行使不需要一致性?那還要板規幹嘛,全廢掉看板主心情判就好了啊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13:48:00
上面都已經認為是私刑工具了 那再討論這有甚麼意義 呵呵
作者: rainnawind (守序邪惡的雨颯)   2017-12-27 13:48:00
私怨什麼一直不是重點,只是打嘴炮罷了,公正嚴明符合慣例,一致性的判決,就算有私怨又怎麼樣?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13:49:00
而且沒有說沒有一致性阿 這只是第一例你要用這判決去檢舉其他人不就去檢舉不就好了
作者: rainnawind (守序邪惡的雨颯)   2017-12-27 13:49:00
首開先例就是違反一致性原則的行為了,當然要充要理由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13:50:00
阿不去行動一直說 不公拉 沒一致性拉 也是一種選擇拉
作者: eatmycock (雞雞歪歪)   2017-12-27 13:50:00
p200404 別再丟人現眼了 乖乖上課
作者: rainnawind (守序邪惡的雨颯)   2017-12-27 13:50:00
什麼先入為主,哪裡先入為主,你著眼在私怨我一直強掉的都是判決的一致性
作者: bluejark (藍夾克)   2017-12-27 13:51:00
那要怎樣才叫一致性?
作者: eatmycock (雞雞歪歪)   2017-12-27 13:51:00
阿康很廢沒錯 但現在是板主銅人有問題 跟他之前做的事有什麼關係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13:51:00
只是在玩文字遊戲而已
作者: rainnawind (守序邪惡的雨颯)   2017-12-27 13:51:00
算了,要跟這廝解釋要一直回到前提說明累死==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7-12-27 13:52:00
不用吵了, 有人去檢舉了, 等看板主怎麼判吧
作者: eatmycock (雞雞歪歪)   2017-12-27 13:52:00
雨瘋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13:53:00
我也覺得不用跟人玩再那文字遊戲很好真是尖略的說法 哈哈哈哈哈這說法跟我想的差不多 彼此想法都一樣 說甚麼都沒用 哈哈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7-12-27 13:56:00
我只想知道一篇比量比價文, 為何會被判成抬拱攻擊文其他沒興趣, 就算他因為廢文發太多被桶我也只覺得剛好
作者: rainnawind (守序邪惡的雨颯)   2017-12-27 13:58:00
@bluejark 一致性的判決是將行為的屬性相同便適用同樣的規則標準,所以首開先例不符合此前的慣例便無一致性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13:59:00
可是這位仁兄 廣告文一直都不行 除非申請
作者: jeanvaljean (24601)   2017-12-27 13:59:00
標準一致無意見,針對名人又拿不出更說服人的證據被嘴爆應該
作者: s1129sss (恩兔)   2017-12-27 14:00:00
你想要開先例就應該先公佈新的標準,之後的文章才能判罰
作者: rainnawind (守序邪惡的雨颯)   2017-12-27 14:01:00
當要首開先例必須充要突破一致性標準的理由,譬如此案例和先前的性質差異、日後都這麼判(新一致性)目的成效
作者: jeanvaljean (24601)   2017-12-27 14:01:00
判例就是標準之一下 好 下去後大家就等著看呀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14:01:00
廣告文一直都有說不行阿 2-2版主開會認定是就桶了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7-12-27 14:01:00
BM有五個檢舉啦, 現在就看板主怎麼判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14:02:00
又不是阿康發了這篇 版主說這是廣告文 現在開始不能廣告就桶下去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7-12-27 14:02:00
我看以後大概連報哪裡有什麼好康都不行, 因為是廣告文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14:03:00
現在就版主弄這範例出來 要就拿這範例去檢舉其他文章
作者: s1129sss (恩兔)   2017-12-27 14:03:00
好一句廣告文一直都不行,那所有情報文都應該桶一桶了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7-12-27 14:03:00
沒問題啊, 這樣判就這樣走而已
作者: rainnawind (守序邪惡的雨颯)   2017-12-27 14:03:00
同s大,就算有了預期目標成效,理論上也不該溯及既往,因為在開先例以前行為人對此是沒有觸法認知的
作者: jeanvaljean (24601)   2017-12-27 14:04:00
結果現在看BM又一堆無違規了 不知道會不會有其他說明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14:04:00
所以上面就一堆人開始無上限過大嚕 超棒的
作者: WatsonChao (花枝)   2017-12-27 14:04:00
所以版規是看ID,是否被檢舉,版主心情?來決定是否使用?
作者: jeanvaljean (24601)   2017-12-27 14:05:00
不做死不會死 沒人檢舉理他幹嘛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14:05:00
叭叭 版主戒嚴拉 下台好嗎 開始繼續鬥
作者: rainnawind (守序邪惡的雨颯)   2017-12-27 14:06:00
別去扮保姆照顧進度落後的朋友,我們沒那麼多精力浪費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14:06:00
法律一直都定再那邊 不是說你不知道這條法律你就無罪
作者: s1129sss (恩兔)   2017-12-27 14:07:00
說不出道理就開始扣帽子,整篇都在做同樣的事zzz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14:07:00
要先釐清狀況好嗎 這位朋友
作者: rainnawind (守序邪惡的雨颯)   2017-12-27 14:07:00
把該譴責的問題說明給懂得人聽就好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7-12-27 14:07:00
法律是給懂得玩的人在用的, 這句話有聽過嗎 ?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14:08:00
結果就是自己爽 別人不同意看法等魚聽不懂 棒如果是裁決的當然是我說 現況我就不是 我說甚麼有用嗎?
作者: bluejark (藍夾克)   2017-12-27 14:09:00
老實說沒什麼意義 因為版主覺得算就算 不算就不算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14:09:00
阿康就推廠商又拿巴哈比價 版主要說他是推銷廣告 我OK阿
作者: s1129sss (恩兔)   2017-12-27 14:09:00
所以情報也是廣告的一種,你一定也贊同該桶,對吧?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14:10:00
有沒有攻擊到我覺得不是重點 他就推銷比價被當廣告文我上面不都說了 要拿這判例去檢舉 請快去 好嗎
作者: rainnawind (守序邪惡的雨颯)   2017-12-27 14:10:00
你認同如此?還是你覺得PTT站規組規下板主本來可以如?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7-12-27 14:10:00
#1QGezG9P (C_ChatBM) 兩個比價, 無違規, 呵呵
作者: bluejark (藍夾克)   2017-12-27 14:11:00
而爭論的論點要在於其行為的判斷是不是合理的
作者: rainnawind (守序邪惡的雨颯)   2017-12-27 14:12:00
很好,回歸合理性討論,這是值得討論的層面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7-12-27 14:13:00
看錯了, 上面那個是違規, 抱歉 - .-
作者: lv256 (等級256)   2017-12-27 14:14:00
@rain 你的一致性如果是指「廣告文認定的一致性」的話,確實這是這次判決的爭議點。但如果是指「以前都要經過檢舉才能判,這次怎麼版主自己判」,那這就不需要一致性了,那是本來就規範在版規中的版主權力。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14:14:00
結果說了有這版去看了才知道阿有權的都在那邊說明 你在這邊跳針問路人你直接去那邊看不是更好...也不用在這問一個沒權的人...
作者: rainnawind (守序邪惡的雨颯)   2017-12-27 14:15:00
是的,所以我拆成兩個部分,一是慣例性,二是一致性突破慣例不需要什麼說明,但難免有些原由,容易受檢視
作者: safy (Ty)   2017-12-27 14:17:00
我認為版主很辛苦, 但人家又不是收錢辦事情的算什麼廣告文?
作者: rainnawind (守序邪惡的雨颯)   2017-12-27 14:18:00
判決是否具備一致性就茲事體大了,同時缺乏慣例性和一致性的判決受到質疑你覺得合不合理嗎?我認為相當合理
作者: safy (Ty)   2017-12-27 14:18:00
路人檢舉就能判罪, 那社會還需要法官維持律法的正義幹嘛如果這種判決跟魔女審判幾乎無異的作法, 竟然還能合理化
作者: rainnawind (守序邪惡的雨颯)   2017-12-27 14:19:00
並且,那旁證顯示這起詭判前當事人和執行者出現摩擦,那又該怎麼看呢?是不是有點瓜田李下,應該避免?
作者: ul4fm4xk7 (小亓)   2017-12-27 14:20:00
板主都能憑自己意思亂改板規了 現在亂判不也只是剛好而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14:20:00
這就是你去檢舉人違法 法官再來判有沒有罪
作者: safy (Ty)   2017-12-27 14:20:00
所以法官判有罪的理由是什麼? 標準在哪邊?
作者: ul4fm4xk7 (小亓)   2017-12-27 14:21:00
大家這麼生氣幹嘛 早就是想怎麼幹就怎麼幹的板主群了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14:21:00
你按兩個右邊箭頭就能看到判決書 好嗎 你只是不服這內容@rain 我其實不懂你的慣例性是指以前的廣告文都沒判
作者: rainnawind (守序邪惡的雨颯)   2017-12-27 14:22:00
我跟你無話可說。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14:22:00
所以現在判決就違反慣例這樣嗎?挖賽 那就是自說自話而已
作者: ul4fm4xk7 (小亓)   2017-12-27 14:23:00
沒看j板半夜那幾篇試探用檢舉都沒有判決 反正裝死就對了
作者: safy (Ty)   2017-12-27 14:23:00
你先認真思考這個判例造成的後果是什麼好嗎?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14:23:00
那其實都不用說了 就一派人認為版主亂判 不爽去罷免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14:24:00
唉 版主他們要這樣玩就只是弄死他們自己跟這版
作者: safy (Ty)   2017-12-27 14:24:00
那就罷免阿?
作者: bluejark (藍夾克)   2017-12-27 14:25:00
但世界不是公平的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7-12-27 14:25:00
話說當時鬧比現在大,我也沒被罷免啊?這個要怎麼罷免?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14:25:00
我一直有說這點阿 都被刻意忽略 我也沒辦法上面都有人直接把不同意他說法的當空棄了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7-12-27 14:25:00
罷免wwww
作者: kirbycopy (鐵面騎士)   2017-12-27 14:26:00
在公告文下可以討論版務不是給大家的權利嗎? 罷免和申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14:26:00
誰知道 反正每次桶到有點名氣的都變這樣
作者: rainnawind (守序邪惡的雨颯)   2017-12-27 14:26:00
有些人難以理解問題可以體諒,但真的不必解釋太多
作者: safy (Ty)   2017-12-27 14:27:00
明明是利用4-15 去桶人
作者: kirbycopy (鐵面騎士)   2017-12-27 14:27:00
有些版的公告文是會鎖起來的 那就是該版版主板規沒釋放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14:27:00
版規就先寫好不能有廣告 除非申請 結果桶了說違反慣例
作者: rainnawind (守序邪惡的雨颯)   2017-12-27 14:27:00
有這精力和時間我寧可多發兩篇正太文 嘻嘻
作者: safy (Ty)   2017-12-27 14:28:00
"批評他牌廠商且拉抬特定廠商"會被認定"超出情報文範疇"你連版主這篇判決釋出的懶人包都沒看還要怎麼討論?所以以後版友只要批評KONAMI並稱讚小島團隊也是一樣的事情這種比較的文章在各地都會發生,現在這一句話標準都不需要?
作者: a1234555 (肉寶寶)   2017-12-27 14:30:00
原文劈腿就寫“三思” 我是看不出這有什麼廣告的樣子又不是要人去買
作者: bluejark (藍夾克)   2017-12-27 14:31:00
以你這論點不算啊 他還有講出金額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14:31:00
p200404: 唉 版主他們要這樣玩就只是弄死他們自己跟這版你還要我說甚麼?
作者: safy (Ty)   2017-12-27 14:31:00
大家要的是"合理性", 而一兩句話都寫得模糊不清哪邊合理?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14:32:00
用這判例去檢舉阿 這句話我也說了N次
作者: safy (Ty)   2017-12-27 14:32:00
就去檢舉阿, 不然能怎辦?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14:33:00
他說特定廠商比價又附帶金額 我覺得是廣告拉 就這樣
作者: safy (Ty)   2017-12-27 14:34:00
你覺得, 你覺得, 那法律的合理性都你覺得合理就好啦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14:34:00
有人要閉門自爽 認為不知道法律就等於不違法也沒辦法不是說判決需要合理嗎 現階段就是你們覺得不合理我覺得合理 所以我們雙方才再辯論 情況是這樣好嗎不用自我放棄說甚麼我覺得合理就行 我覺得合理也沒用好嗎又不是我說 恩 版主們 替朕用廣告文這條桶了阿康....
作者: safy (Ty)   2017-12-27 14:41:00
你的合理在哪邊? 有沒有標出數字為標準?攻擊特定廠商的標準在哪邊?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7-12-27 14:42:00
說個笑話, 說巴哈片子比較少, 叫做攻擊
作者: safy (Ty)   2017-12-27 14:43:00
他都說要飛到中國去看, 怎麼看都是留在台灣比較划算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14:43:00
他說特定廠商比價又附帶金額 我覺得是廣告拉 AGAIN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14:44:00
攻擊那句我自己也看不出來 就這樣
作者: bluejark (藍夾克)   2017-12-27 14:44:00
標準就是自由心證啊
作者: safy (Ty)   2017-12-27 14:44:00
你自己都看不出來那你是在替版主護航什麼?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14:45:00
我從來沒護航過 攻擊這句吧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7-12-27 14:45:00
我先說大家要的基本上不會是合理性,要合理的話這裡很慘XD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14:46:00
而且我也說了 還第三次 阿康那文"我自己"看起來就是廣告那版主用廣告文桶他 我自己覺得合理 沒問題
作者: safy (Ty)   2017-12-27 14:46:00
法律就不是用"你覺得""看起來"就能裁定的好嗎?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7-12-27 14:46:00
頂多是能不能接受而已,是不是真的合不合理反而其次。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14:47:00
後果 後果就大家無上限擴他開始瘋狂檢舉 弄到以後每篇都
作者: safy (Ty)   2017-12-27 14:47:00
大家覺得某某某有罪, 就能判死刑, 這不已經是魔女審判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7-12-27 14:47:00
我覺得無所謂, 這標準看來已經訂好了, 大家拿來用就是了
作者: safy (Ty)   2017-12-27 14:49:00
你和我只是版上一個潛水眾, 沒什麼影響版面的能力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14:50:00
你認為他們判斷結果可笑無理 去申訴罷免 還可以嘴版皇
作者: safy (Ty)   2017-12-27 14:50:00
所以大家選上的就不能批評要全部接受就是了! 原來如此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7-12-27 14:50:00
不會啊~有些人會說他根本沒投票,那些板主不是他想選的。
作者: rainnawind (守序邪惡的雨颯)   2017-12-27 14:50:00
Pp接受程度和合理性是掛鉤的,從2016~17年的板務站長釋義來看,板務決斷需要符合使用者需求,這是一種合理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7-12-27 14:51:00
別再說什麼罷免, 看了只會想笑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14:51:00
我也說了你不接受時的選擇跟可以做的事情 不要忽略好嗎
作者: safy (Ty)   2017-12-27 14:51:00
大家才不會想罷免, 大家只會選擇找出規則開始亂版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7-12-27 14:52:00
所以說無所謂了啊, 規定訂好了, 大家照著用就對了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7-12-27 14:52:00
可是有時候就算不合理還是接受的啊~現實就是如此QQ
作者: safy (Ty)   2017-12-27 14:52:00
路人只要說某手遊好佛 -> 圖利特定廠商先桶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14:52:00
我也一直說會變這樣 結果也是被忽略 我難過
作者: safy (Ty)   2017-12-27 14:53:00
不解釋的話, 說漫畫好看也是圖利特定出版社阿說動畫瘋上架特定新番, 也是圖利巴哈不是?版主那種解釋方式就是不清不楚, 留下大家"各自看法"所以才會吵這麼大, 不就是這樣
作者: rainnawind (守序邪惡的雨颯)   2017-12-27 14:56:00
合理性的內涵也有不同的脈絡,好比法理上的合理、道德上的合理,還有使用者社群共識下的合理,這些差異標準不見得是相斥的,如果畫成雷達圖會更容易理解彼此關係pp,至少比起現實ptt的環境有更大的彈性追求合理性
作者: p200404 (謎~)   2017-12-27 14:57:00
所以才說就只是看法不同而已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7-12-27 14:58:00
有是有,但遺憾的是追求這種事情的人到頭來只會...
作者: rainnawind (守序邪惡的雨颯)   2017-12-27 14:59:00
就我的觀點,板務立場下守法和服眾一樣重要所以最後板主就變成屎缺,但這不代表原則就不重要有些法理不通又不能服眾的人,絕對和你當初情況不同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7-12-27 15:01:00
原則從沒不重要,就只是歷史會一直重演而已。這我就不知道跟我當初有什麼情況不同了XDDDDD
作者: rainnawind (守序邪惡的雨颯)   2017-12-27 15:03:00
不同就在你我都明白原則,我以前也認為這很基本所以就算歷史重演,應持的態度也不一樣,至少對我而言
作者: gox1117 (月影秋楓)   2017-12-27 15:21:00
版皇不意外
作者: bluejark (藍夾克)   2017-12-27 15:40:00
以這篇來說版主已解釋他的判決論點啊
作者: s2637726 (BBQ)   2017-12-27 15:41:00
爽 阿康死好 可惜沒有永桶
作者: bluejark (藍夾克)   2017-12-27 15:43:00
當然你可以覺得不合理 因為版主不是絕對的
作者: lv256 (等級256)   2017-12-27 16:02:00
你覺得不合理,你可以在這裡闡述你的意見說服集結,也可以用體制抗議,你能做的很多,不要放棄,好嗎
作者: m6699 (<(‵▽′)> )   2017-12-27 16:03:00
但你說比較BD沒有叫人家去買的話,這篇也沒有叫人家去儲值呀
作者: a43164910 (寺杉伊六)   2017-12-27 17:09:00
說片少跟價錢高就是攻擊 阿不就好攻擊 CP值都不能比喔?
作者: Sabaurila (サブリナ)   2017-12-27 18:35:00
幫補 當過隔壁版主的那個好清高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