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男沉迷網遊1天玩20小時 現實只是第二世界

作者: TyuzuChou (子瑜我老婆)   2018-01-16 12:04:51
※ 引述《ptt987654321 (低調)》之銘言:
: 反觀遊戲呢
: 甚至還有貢獻
: 把怪人邊緣人綁在遊戲,綁在家裡,減少去外面增加社會案件
: 但也因為遊戲比較好欺負
: 只要有啥亂殺人事件啦
: 如果兇手是有玩遊戲的,甚至是有看動畫漫畫輕小說的
: 那就完蛋了
: 鐵定被拿來大做文章
你說的剛好中了
這幾天應該會被拿來大做文章
前兩天廣島發生路上隨機殺人事件,一死一傷
被補的高橋豪依新聞所描述
就是都在打電動,不擅常與人交流
http://www.sankei.com/west/news/180115/wst1801150062-n1.html
「親や友達と一緒にいるのを見たことがない」。
声を掛けると、趣味のテレビゲームの話をよくしてくれた
https://mainichi.jp/articles/20180116/k00/00m/040/160000c
誰でもよかった。複数人を殺して自分も死のうと思った
https://www.jiji.com/jc/article?k=2018011500202&g=soc
座山さんは搬送先の病院で死亡が確認された。
大学生は軽傷という。
2人と高橋容疑者に面識はないといい、同署は動機を調べている。
作者: buzz1067 (buzz1067)   2018-01-16 12:12:00
毒品讓人成隱 電玩同理
作者: hinajian (☆小雛☆)   2018-01-16 12:13:00
這關連要釐清 是他本來就是危險的人 還是遊戲導致
作者: HarukaJ (神王川春賀)   2018-01-16 12:15:00
差別就在毒梟你惹到他他會讓你去住海景第一排 電玩宅不會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劍巔)   2018-01-16 12:19:00
海景第一排跟捅刀本質上沒有差別別計較手法跟不被制裁這件事 殺人的門檻其實不算太高 義憤殺人在所多有
作者: probsk (紅墨水)   2018-01-16 12:28:00
是不會跟人交流才去打電動 還是因為打了電動才不跟人交流或是因為不會跟人交流所以殺人 還是因為打電動就導致殺人
作者: rockmanx52 (ゴミ丼 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8-01-16 12:48:00
義憤殺人的定義是路見不平拔刀相助吧?而且這種行為在大部分先進國家是合法的(台灣非法)
作者: kuninaka   2018-01-16 12:58:00
義憤殺人合法?
作者: aaron5555 (波波)   2018-01-16 13:05:00
義憤殺人合法???? 我一定是電玩打多了才覺得非法
作者: rockmanx52 (ゴミ丼 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8-01-16 13:07:00
你在捷運看到鄭捷殺人 然後拿球棒一棒打死他在美國是可以的啊
作者: ah122113755 (1930)   2018-01-16 13:07:00
義憤殺人大部分國家合法 大概活在不同世界吧
作者: rockmanx52 (ゴミ丼 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8-01-16 13:08:00
當然在台灣輕則義憤殺人 重則防衛過當加過失致死
作者: aaron5555 (波波)   2018-01-16 13:10:00
那明明是阻卻違法事由的正當防衛 不要亂用名詞好不
作者: rockmanx52 (ゴミ丼 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8-01-16 13:10:00
上面說外觀國不合法的麻煩去查一下法律對義憤殺人的定義 很明顯一堆人跟無差別殺人搞混對 但是這個行為造成加害方死亡的情況 台灣的刑法直接定義為義憤殺人
作者: aaron5555 (波波)   2018-01-16 13:18:00
要合法就是要主張你是正當防衛啊 在外國防衛過當一樣會被判刑啊 少在那邊外國的月亮比較圓
作者: bob2003t (bob)   2018-01-16 13:19:00
路見不平跟動私刑有什麼不一樣XD
作者: aaron5555 (波波)   2018-01-16 13:34:00
舉大家最愛的美國為例 在自身與他人的安全受到威脅時可以自我防衛 若因此殺人時 可主張正當防衛 但也並非主張正當防衛就是絕對會無罪 依然需就當是狀況認定是否有防衛過當的問題 這點跟台灣是一樣的 沒有什麼外國一定無罪台灣有罪的問題https://news.ebc.net.tw/news.php?nid=22647引申閱讀:正當防衛不一定就無罪
作者: shentotto (無名火)   2018-01-16 13:48:00
https://kknews.cc/world/3xl4voo.html本來就無罪只是怕人濫用說說而已
作者: aaron5555 (波波)   2018-01-16 13:59:00
狗是物 拿來跟義憤殺人做比較有差別 殺狗和殺人在法律上不會用同一種層次看 拿狗來辯護正當防衛是類比失當所以你殺狗的問題只有損害賠償 跟上面所指的殺人有差
作者: shentotto (無名火)   2018-01-16 20:21:00
狗又沒怎樣趕走就好有必要殺?反過來壞人制止就好為啥不能自衛殺壞人?簡單講你就是為了反而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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