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篇個人意見)
施暴的形式不一樣。
每個人的價值與道德觀其實都不盡相同,所以量尺也會有所偏移。不過以一般人而言,對於
虐待的耐受度應該是低於純取人性命的。
忘記專有名詞是什麼了,人類對於同類的受虐其實會有本能的同情共感。看到室友腳趾尻到
桌腳自己也會回想起那種痛,看到作品中的爆蛋情節男性幾乎都會跨下一緊。在加護病房看
見呼吸衰竭的病人插管,任由針筒管線在喉嚨進進出出直插肺部,手腳被綁縛而拼命掙扎的
樣子,我也會不忍。
這其實也算是制約我們不對同類施暴的限制器,只有在特定的極端情況下才有解除的可能。
可以從現實虐待中獲取快感的變態先不論,仇殺、情殺這種感性驅動的殺人案所產生的屍體
,往往比其他殺人案的屍體來的可怕、殘忍、令人「不忍」。
在你還保有理智(還沒壞掉)的時候,基本上是不會對同類受虐時的哀號感到愉快的。
殺人和強暴同樣都是暴力,但是殺人的形式(甚至是理由)可以有多種。
我個人並不完全反對暴力,但是在GTA裡面執行鄭捷式隨機殺人我覺得跟強暴相去不遠(前
提是「如果這在現實發生」),因為都是對沒有反抗能力的弱者施暴。
現實生活和歷史上,在戰場上交火而殺人、古代的決鬥殺人、現在也有的鬥毆火拼致死殺人
,這些都是殺人、都是暴力,但並沒有強凌弱的問題。
但是如果是殺平民、殺降兵、虐囚(這裡也包含性和羞辱的虐待,近代實例有中東的美軍)
,就是對無反抗能力的弱者施暴了。
強暴這件事情無論受害者的性別為何,基本上都是強凌弱的行為,當對象處於「會被你強暴
」的狀態時,就已經是喪失反抗能力了。
被強暴者所處的狀態,是生命遭受威脅、家人親族遭受脅迫、在藥物或酒精的影響下失去能
力,或者純粹因體弱而被暴力壓倒,所以強暴遂行。
(當然也有由社會階級地位產生的暴力因素,例如被台灣雇主性侵的外勞,實例有新黨立委
馮滬祥性侵菲籍女傭)
在創作上,我個人的意見自然是質疑所有審查制度並反對管制,如果制度容許遊戲裡各種踐
踏羞辱npc的恐怖手段和殘忍虐待,但唯獨禁止性,當然可議。
(像是rimworld裡你可以隨意劃定某人為囚犯並囚禁、脫光衣服不提供食物、摘除人體器官
來販賣、貿易奴隸、把囚犯健康的手腳四肢換成義肢再拆卸成人彘,這麼多花式邪惡殺法,
但是就是沒有性相關......嗯所以有人就做了mod,不過當然是見不得workshop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