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很可憐
因為非法持有有罪但是是不嚴重的罪,法律上已經用二十萬還清
如果這社會是健康的,那至此和月已經是個清白的人了
但社會不健康,所以社會會獵巫
不管你實際上是如何,只要是戀童癖這群,就會無限上綱的追殺
從這串推文能略知一二
這已經不是和月犯什麼罪的問題,而是社會能藉由這罪,讓和月發揮多少「獵巫價值」了
所以我才會說他很可憐
與最近八卦用愛滋打甲甲很像
※ 引述《mer5566 (あめ)》之銘言:
: 我真的不懂和月伸宏可憐的點在哪裡耶?
: 今天他持有的是兒童色情光碟
: 又不是什麼溫馨的「新手爸爸幫小孩洗澡影片」之類的
: 而且也不是只有一份 新聞就報說他有「好幾份」、「兒童色情DVD」了
: 到底哪個點可以護航
: 罰20萬日圓已經很低了吧?
: 二次元你要怎麼玩是一回事
: 踩到三次元哪裡值得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