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沒有死亡筆記本
但還是有些問題想問各位
1. 可否設定”有條件死亡”
例如,如果某人得病,就會死於心臟麻痺
某人被警察抓,就會死於被車撞死
而上述的條件並非連貫
也就是說
”a被警察抓後接著被車撞死”(x)
”如果a被拘留、限制自由或長時間待在某個空間無行動等條件成立,那a就會被撞死”(
o)
2. 能不能設計詐死
例如b在1/1的時候會心臟麻痺,但經過兩天搶救,也就是1/3被救回,然後就沒事了
3. 顛覆邏輯的死法可以被接受嗎
比如說腦補開始寫作文,說c會去火星,而且不被輻射傷害致死卻被火車捻過這樣,能成
立嗎
4. 名字判定
規則有提到同名同姓是以”你見過的這個人”為目標,那如果認識兩個人同名同姓呢
5. 能不能反過來增益?
d本身有重病在身
於是寫的”……d的身體健康了,最後86歲時老死”
6. 如果名字已經被寫進去,是不是被隕石砸到也沒事啊
想問各位L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