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Citrus 芽衣婚約的法律效力(附有獎徵答)

作者: POLITICHONG (蓋世英豪)   2018-03-03 10:15:45
在等サブロウタ老師休刊完以前,我還想跟各位聊芽衣的婚約。
從第36話的芽衣獨白來看,雖然她會照爺爺的安排並跟宇田川店長結婚,但以「法律角度
」來看該婚約效力,她或許有扳回一城的絕佳機會。
讓學習法律出身的我,忍不住思索有沒有可能的解套途徑。
其實我已經想到解答了!現在跟各位玩一項遊戲:
「從我發此文開始起算半天,這12個小時內,誰能最先在下方推文提供正確解答及法律理
由,我願意請客吃飯,絕不食言。而且法律理由共計有3個,請以日本法為出發,只要能
答出其中1個就被判定為合格。」
→時間一到,我會另開一篇回文公布正確解答及理由,在此祝各位好運。
另外我請客的地點,是位在台北市西門町的茶堀出軌。因為那裡有店貓,身為鏟屎官的候
補員,幾次去看牠都不會嫌膩w
https://i.imgur.com/OlyenI7.jpg →有股電玩最終Boss感,其實店貓才是我本體(X)。
去年在店內,有次店貓就趴在我的腿上睡一陣子,也很愛黏人w
作者: elve7878 (Rev34)   2018-03-03 10:23:00
日本的民法跟台灣的有一樣嗎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8-03-03 10:23:00
樓下快翻日本小六法
作者: leo921080931 (小飽)   2018-03-03 10:25:00
好久沒讀法緒了ww
作者: circlelump (零塊)   2018-03-03 10:30:00
日本法的話...還是給別人吧!
作者: emptie ([ ])   2018-03-03 10:36:00
有貓就推
作者: q622622 (~Mr.廷仔~)   2018-03-03 10:38:00
非誠心誠意且遭受脅迫?
作者: Iamentire (Maybenolove)   2018-03-03 10:51:00
結婚契約重視本人真意吧,本人不要就無效啊。不過日本民法的用語是不成立就是了。
作者: as3366700 (Evan)   2018-03-03 10:52:00
不想結還能被逼著結喔 不就情感勒索
作者: leon1309 (迷憶之途)   2018-03-03 11:02:00
日本法…放棄
作者: matt1991 (土城哥)   2018-03-03 11:25:00
直接講答案不好嗎我猜要芽衣爸不同意吧 未成年結婚
作者: muki0177 (muki0177)   2018-03-03 11:50:00
看了8樓,是第742條1款呢。強迫的部分雖然看到了747,但是從芽衣的情況來看我個人認為難以認定強迫就是了
作者: jeeplong (chickenhammer)   2018-03-03 13:01:00
路過幫忙放棄
作者: czplus (taskfever)   2018-03-03 13:59:00
日本裁判所有"如果當事人有婚約契約的情形下 沒有為婚約拘束的外觀(例如和其他人%%%不避孕等等) 就視為婚約無效"的裁判例
作者: muki0177 (muki0177)   2018-03-03 14:02:00
會用到憲法24條只是一些事務所在討論婚約の効力的時候有引出來而已,沒看到推文之前我也只有想到訂了沒結要還錢而已,我自己在看這個問題是比較好奇為什麼大家這麼拼命否定芽衣關於結婚的意願…,出發點非常的不同。陸陸續續看一些釋出的線索結果卻解到不同的方向?或許會再重看這個問題繼續試試吧,時間也沒剩很多,期待解答
作者: czplus (taskfever)   2018-03-03 14:03:00
另外 我沒記清楚 是不是前婚約還沒有解除啊是說日本民法是不是沒有有名婚約契約啊我想想"視為婚約無效"這個說法有點不太對多半的案例都是一方破棄婚約 另一方能不能請求賠償的問題說起來「婚約」基於身份關係的特性本來就沒有讓雙方一定要結婚的約束力啊而婚約在日本法目前是無名契約之下就很有趣了
作者: valorhu (123)   2018-03-03 15:51:00
本來就沒強制力呀,賠償那就另打官司。
作者: czplus (taskfever)   2018-03-03 15:52:00
例如有沒有我國972 973的身份行為不能代理性質年齡門檻(我國男17女15)等等
作者: febonach (真菌)   2018-03-03 15:54:00
整理一下原po的意思,是說在不能認為芽依有受詐欺或脅迫(即出於自願)的情形下,跟宇田川的訂婚存在著法律上的瑕疵,我這樣理解對嗎?
作者: valorhu (123)   2018-03-03 16:00:00
目前是看不出這婚約有啥法律上的問題
作者: czplus (taskfever)   2018-03-03 16:04:00
所以我看到的裁判例是一方受不了提起解除婚約契約後求償勝訴的案例不會直接"視為無效"的答案之一是 「前婚約仍然存在 後婚約是不能成立的」 不過也有可能是當成解除前婚姻就是了
作者: febonach (真菌)   2018-03-03 16:14:00
芽依的法定代理人只有她老爸嗎?再婚媽算不算?如果不算,他老爸知道芽依受領宇田川訂婚的意思表示前按日民第98條不得對抗芽依
作者: ishiyoshi (無視すればいい)   2018-03-03 16:54:00
欸這文好認真!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