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olivora (深夜的KKDBS)
2018-03-13 15:10:311.
○学生
1○才
這是軟倫的自己規制
並沒有法律強制力
2.
這條規制的不是散佈猥褻物品
也不是散播兒童色情
而是防治兒少性迫害
散佈猥褻物品罪
是為了善良風俗跟保護未成年
所以只要適當隔離就ok
就連「硬蕊」性暴力、性虐、人獸
你要自畫自尻不散佈也沒人管你
這條連持有都不行
可見保護法益並不是什麼善良風俗
3.
虛構未成年可不可以日本早就吵過
結論就是我之前寫的這篇
#1QeMWxew (C_Chat)
當然日本這塊產業大到不能動也是真的
台灣一步走錯
真的會跟歐美一樣
作者:
Flyroach (*飛天蟑螂*)
2018-03-13 15:13:00其實歐洲一堆國家不是也沒規範虛擬二次元他們表示很無辜,不要把我們也歸類到所謂假仙的歐美呀
作者:
jupto (op)
2018-03-13 15:33:00台灣法律有名的什麼都要管什麼都要限制 在各種不執行各種沒罰則 完全就是自助餐的概念 沒權沒勢做什麼都有事 有權有勢做什麼都沒事 這就是台灣的法治
原來這則前幾天就有阿 不過其實想想 對沒接觸ACG的法官來說 他們的想法裡 講到兒童猥褻物 根本不會去意識到二次元三次元的區別 而且可能連被告本身也根本沒這樣的概念==
作者: su4vu6 2018-03-13 15:51:00
甚麼都要管一點 但甚麼都不重罰 嘻嘻
作者:
Batato (Batato)
2018-03-13 16:25:00台灣法官的養成環境到底是什麼阿??
作者:
game147 (哈哈熊)
2018-03-13 17:16:00台灣法律跟法官就是智障R
照著標準實體店家都直接查封好嗎…那個上訴理由莫名奇妙欸。
作者:
GPX2020 (ㄒㄒ)
2018-03-13 17:41:00很想知道這被告是不是哪邊得罪檢察官XDDD 往死裡打耶一兩本漫畫的事情 搞成刑事案件來辦 只能說不管法律還是執法的人都吃飽太閒了
作者:
jupto (op)
2018-03-13 17:59:00哪裡太閒? 這是績效懂不懂啊 去掃有槍的黑道or抓拿刀的飆車族 還是動動手指寫寫公文就可以當業績的臭宅 要選哪個不是很明顯嗎?
作者:
mstar (Wayne Su)
2018-03-13 19:05:00作者:
D122 (å°é»‘çƒ)
2018-03-13 20:07:00法官不閒 但是腦袋有問題
作者:
jupto (op)
2018-03-13 20:14:00法官不閒 腦袋也沒問題 不撒飼料鴿子餓死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