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覺從出申論題到單選題,累積起來可寫成一本《Citrus法律問題研究集》出版。這回出題,其中刑事法占四題、民事法占二題。還有較特別的是,證券交易法則占一題。照舊給各位此項任務:
「自發文起算12個小時內,請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依序推文回答下列的七大題。誰能最先全部答對,我願意請客,絕不二言。至於請客地點,位在台北市西門町的豚骨拉麵ラーメン凪」。
時間一到,我會另外回文公佈正解及詳解,也會在最後跟大家閒聊。在此預祝好運!
一、動畫第2話中,芽衣基於柚子滿臉想被觸摸,在浴室內突然壓住柚子,並親吻對方脖子長達約2秒 (一言不合就開親),但被柚子推開。依現行法規及實務見解,請問芽衣成立何罪?
(A)強制觸摸罪 (B)強制猥褻罪 (C)強制性交未遂罪 (D)強制罪。
二、動畫第3話中,芽衣在校內巡視,恰巧從柚子的包包內搜出名為《ももいろ姉妹》(中譯:《桃色姊妹》)漫畫,並留下字條請柚子前去理事長室會面。等到柚子跟芽衣碰面後,芽衣才拿出該漫畫請柚子私下處理。依現行刑法規定及實務見解,請問芽衣成立何罪?
(A)違法搜索罪 (B)妨害秘密罪 (C)普通竊盜罪 (D)無罪。
三、承上題,該本《ももいろ姉妹》漫畫原為柚子瞞著家人而偷買。依現行民法規定,請問柚子買漫畫的法律效力為何?
(A)有效,因為純獲法律上利益 (B)效力未定,須經父母之同意才生效 (C)有效,因依其年齡及身份、日常生活所必需者 (D)無效。
四、動畫第12話中,糰子控妮娜為了成就其姊聖母薩拉與芽衣間交往,在京都車站提醒柚子和自己約定支持薩拉不成,以身體優勢撲倒柚子使其不離去長達約1分鐘。依現行刑法規定,請問妮娜成立何罪?
(A)強制罪 (B)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 (C)剝奪他人行動自由未遂罪 (D)無罪,先吃糰子壓
壓驚。
五、漫畫第5卷〈citrus +5〉中,柚子到聖地秋葉原買《桃色姊妹》電玩光碟回家。假設,因柚子逛街時,湊巧在某遊戲商店面看到《桃色姊妹》電玩促銷,且該電玩只有那家在賣。柚子認為機不可失,遂毫不猶豫地買該遊戲光碟回家。然而她用筆電玩到一半,發覺遊戲內容無法繼續執行。隔天她將遊戲光碟拿回遊戲商請求退款,但遭拒絕。而遊戲商早在該遊戲的購買頁面注意事項記載「光碟被使用或消耗之情形,視為商品已開啟,無法接受退款。」,經專業鑑定該遊戲光碟並無任何瑕疵(WTF?!)。請問依現行法規及實務見解,柚子能向遊戲商主張什麼權利?
(A)仍得解除該遊戲之買賣契約 (B)不完全給付責任 (C)請求減少買賣價金 (D)不能解除該遊戲之買賣契約。
六、漫畫第29話中,芽衣在意柚子親在脖子上的吻痕,因而鬧彆扭在柚子的鎖骨上咬出牙痕。該牙痕僅讓柚子的皮膚輕微瘀青 (差點打成「芽痕」w),一時消不掉。依現行刑法規定及實務見解,請問芽衣成立何罪?
(A)普通傷害罪 (B)義憤傷害罪 (C)過失傷害罪 (D)無罪。
七、漫畫第29話中,軍師茉莉表示宇田川店長(下稱店長)本身擁有一幢簡易旅館(下稱旅館)。假設,店長為宇田川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以下稱宇田川公司)的董事長,認為閒置占地1甲的旅館可惜。為了募集資金以對外營運,他將旅館的持分分為500份,每持分以5萬元新台幣出售。甲等500人看好宇田川企業的經營能力,於是不約而同購買上述持分,並向店長簽訂契約。後來有人向地檢署檢察官舉發,致使店長遭檢察官以違反證券交易法(下稱證交法)提起公訴。依現行證交法規定及實務見解,請問店長須負什麼法律責任?
(A)未向主管機關申報有價證券之募集與發行,須負刑責 (B)違反場外交易禁止,須負刑責 (C)違反有價證券之公開收購,須負民事、刑事及行政罰等責任 (D)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