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管板權力是站方賦予的
依板規西洽板主是採用投票產生
而板規有其一套流程經板主決議後可以增修刪除
那麼是否賦予板眾直接投票增修板規呢?
這點或許要先問站方吧
假設站方允許
目前反對的論點
很多集中在這種投票機制產生板規的問題很多會來自提案者、投票者的意圖
簡單說就是有人是來亂的
但版主同樣是投票產生的
如果有人真的分身多到能直接通過
或者有其號召力去拉人,甚至是拉從來沒來西洽的人來投票
那麼同樣情況下
他也能自己產生一個乃至多個板主,直接來胡搞瞎搞
換句話說,所有對這投票產生板規的機制,提案投票者的質疑
某程度都可以拿去質疑板主選舉的機制
但西洽有被這種可能蓄意亂搞板主搞到廢板或變鬼城嗎?
或許實務上也產生了有些人質疑過有的人是板皇的疑慮
那麼投票板規有問題,應該也可以有其流程向拔掉有問題的板主一樣,改掉這板規吧?
如果有板皇亂板,那這板現在不是還活得好好的
有投票板規亂板的話,或許也是在一個可以接受的範圍吧?
有人說,板主是個顯著標的
所以板主制選板主來亂的可能性會較低,板主背負較多限制,可能也較有責任感
但這邊同樣可以把對板主亂板等的處置及選板主的標準放在提案者身上
這樣基本上可以把認為板主制較好而投票較亂的疑慮
透過把提案者某程度上等同板主來處理吧
對於板規
基本上板規很多都不是一個現任板主所參與制定的
尤其是個新手板主
有可能這板規定的根本不如他的意
但他還是得在這板規的制度下去行事
投票板規只是另一種但相似的情況罷了
再來說提案者是同板主處裡
但基本上提案者只有部分管板權力 ─ 制定板規
而執行判決還是由現任板主執行的
所以這邊或許兩者是不對等的
甚至可以說有可能板主群實務上透過判決去架空這條板規
當然這樣有被告上小組長那邊的風險
但這同時是一個向站方說明該板規不可行的管道
如果真的該板規不可行而判決有理
想必小組長也會站在站方的立場來決定該板規是否要繼續存在
如果站方都認有其必要存在
那就繼續存在吧
而一個新規則的實施,或許會有很多疑慮跟不確定性
比方有人認為板主跟提案者還是不能類比的
那麼或許可以設些門檻
比方提案時強制板主群對提案表態贊同與否
如果不表態,視同贊成或者當他請假
全不表態,當全贊成之類的
而當板主反對沒過半時,投票門檻較低
或者提案者被負的責任較少
也就是該板規通過後因故被廢止,要對提案者採取類似拔掉板主的處置可以較輕
若反對過半
則投票採較高標準,比方要60%還多少贊成、總投票數要多少等
而因故廢止後提案者負擔的責任也會較重之類的(比方視同板主嚴重違規之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