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一些條款
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本公司所使用之軟體或程式、網站上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著作、圖片、檔案、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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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配底下的授權條款, 似乎沒有提到不准一稿多投, 但是按照這個條文, 雖然理論上
它用了"或"字, 但也有可能發生作者轉載到別的網站或授權而被求償的情況?
光看這個似乎沒有問題, 但是投稿說明中...
4. 未經原作家會員及本公司同意,不得自行轉載本站作品內容,違者自負法律責任。
所以假設我寫了一篇小說, 防上原創星球, 那麼同時發表在 Blogger, FB 以及 PTT
是否會被追究責任? 這是相當重要的命題, 不然恐怕會被公司玩死...
(有一些小說投稿網站就是這樣玩死作者, 特別是中國的...)
然後...
3. 凡於本公司原創星球網站上發表的作品,內容不得涉及抄襲、轉貼、翻譯、一切違反
公序良俗、違反法令之情事。如作品被檢舉或經本公司認為有為違法之虞,得不經過原作
家會員的同意,有權將作品下架。如因作家會員所刊登作品侵害第三人權利或違反法令,
致本公司受第三人追償或主管機關處分時,作家會員應賠償本公司所產生之一切損失及費
用。
嗯... 總覺得有種仙人跳的味道, 雖然我覺得尖端應該不會這麼自毀前程... 吧?
上面這些雖然具有爭議(還是只有我覺得具有爭議), 都還算可以理解, 畢竟也不是佛堂
架站也是要錢, 本身又是出版公司. 真的是可以理解, 但是...
5. 凡於本公司原創星球網站上發表的作品,除不得有違反法令及公序良俗之虞外,並應
依循兒童及青少年保護原則將發表之作品勾選作品分級後,始能張貼。作品凡涉及以下內
容,皆須將作品勾選為「18禁作品」。
◆ 性:全裸畫面或以圖像、文字、影像及語音表達具體性暗示等描述。
◆ 暴力、恐怖:涉及人或角色被殺害之攻擊、殺戮等血腥、殘暴或恐怖畫面,令人產生
殘虐印象。
◆ 毒品:使用毒品之畫面或情節。
◆ 不當言語:多次出現粗鄙或仇恨性文字、言語或對白。
◆ 反社會性:描述搶劫、綁架、自傷、自殺等犯罪或不當行為且易引發兒童及少年模仿
。
◆ 其他描述對未滿十八歲人之行為或心理有不良影響之虞。
作家會員於作品發表前須自行檢視與評估,作品內容各章節一旦出現上述情節,則須自主
標示為「18禁作品」。
如經發現或被檢舉作家會員所刊登作品未依條款做分級設定,且本公司查證屬實,有權在
不經過原作家會員的同意下將作品下架或變更設定為18禁作品。如因作家會員所刊登作品
,致本公司受第三人追償或主管機關處分時,作家會員應賠償本公司所產生之一切損失及
費用。
這個真的超級黑人問號.jpg 阿... 按照它的要求, 多啦A夢都能列入18禁了 (搶劫)
一堆青年/少年小說也是都有相關情節, 魔獸爭霸, 骸骨季節, 星際大戰統統都是18禁
(都是它們自家有出版的) 大把後宮系跟復仇系輕小說更加不用說, 不打上18禁對不起
它自己! 然後, 也不是下架了事, 而是會對作者求償... 嗯...
補充鏡文學的18禁條款
作者上傳作品除不得有違反法令及公序良俗之虞外,並應依循兒童及青少年保護原則將發
表之作品勾選作品分級後,始能張貼。內容若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滿十八歲之人不得流覽
,作者亦需於作品上傳時,設定作品中勾選「18禁」:
(1) 過當描述賭博、吸毒、販毒、搶劫、竊盜、綁架、殺人或其他犯罪行為者。
(2) 過當描述自殺過程者。
(3) 過當描述恐怖、血腥、殘暴、變態等情節且表現方式強烈者。
(4) 過當以語言、文字、對白、聲音、圖畫、攝影描繪性行為、淫穢情節或裸露人體性器
官者。
作家會員於作品發表前須自行檢視與評估,作品內容各章節一旦出現上述情節,則整部作
品將標示為「18禁作品」。如經發現或被檢舉作家會員所刊登作品未依條款做分級設定,
且本公司查證屬實,將在不經過原作家會員的同意,有權將作品下架或變更設定為18禁作
品。
想請問各位大大有什麼看法
作者:
iouhsu (éµç›¤ç¥žæŽ¢-白羅)
2018-06-30 00:23:00這種東西就是這樣,反正先開個平台,利益大再談法律你事先談這些都沒啥意義
作者:
Ttei (T太)
2018-06-30 00:24:00寫的不好,想跟對方談也沒用
其實是因為我只看到滿滿的向作者求償 XDDDD然後 18禁那邊的坑還滿容易掉進去的然後我個人是覺得寫的好不好跟自生權益要分開看
作者:
tonyxfg (tonyxfg)
2018-06-30 00:26:00呃…他是說如被有關人士求償時才會找作者負責吧,這很合理啊,自己的作品自己負責,有什麼問題嗎?
作者:
WAVEHzen (The Wave 海波浪)
2018-06-30 00:26:00台灣原創網有那個好啊?我只看過popo和剛剛這個
作者:
tonyxfg (tonyxfg)
2018-06-30 00:27:00例如?
18禁那邊我寫個主角自殺, 然後被某某團體告上法院boom! 你完了
作者:
Ttei (T太)
2018-06-30 00:29:00還有鏡文學
POPO聽說作品會被人抄襲不知道尖端弄的會不會有保障
投稿應該這樣沒錯吧…他不是部落格,你等於是把稿子賣給他了這樣?
作者:
tonyxfg (tonyxfg)
2018-06-30 00:32:00那也要法官判定違法才有懲罰啊,而且即使沒這條款,被告仍然是作者。舉例來說,在ptt上有人犯法,被告的又不是ptt而是文章作者
鏡文學有打賞制度(公司收30%), 星球好像沒看到
原po是不是以為 如果有人猛到在FB或PTT發文可以害官方被告 甚至還真的賠錢 營運方都會自己吞下來啊
這些法條很直白的宣示營利方的權益,卻沒有去考慮對原創的尊重
看起來像是寫佛心的? 我好期待看到有誰會寫喔...
小說網真的蠻容易淹沒的...我覺得還不如試試多投稿
作者:
tgyhum (vinc)
2018-06-30 00:42:00這就是所謂的過度解釋
有過度解釋的情況啦 3的部分...基本上就說是原創了
要拿別人的東西來用...被告是正常有這條基本上就是同人OUT就是了
作者:
tgyhum (vinc)
2018-06-30 00:45:00這不過就是把著作權的基本再重申一遍
有人告或抗議你就慘, 這情況可多的是www不是原創就不會被告抄襲阿, 魔戒抄天堂可不只是笑話最後官司輸贏是一件事情, 勞民傷財浪費時間才是重點更糟糕的是怕它越俎代包, 先出動律師團幫你和解, 然後向你求償, 而不是直接要你自己搞定
作者:
tgyhum (vinc)
2018-06-30 00:51:00舉證責任在對方 自己做好該做的保險就好沒有人可以幫誰和解 網站只有使用權 告網站只能請求使用權終止 著作權判定是跟作者打 不過對方一定要有8成的證據更別說網站也不可能輕易和解 那可是會傷害公信度的
聽起來至少可以不用太擔心仙人跳, 但18禁那邊呢?
作者: xel72756 (魚餃) 2018-06-30 00:58:00
原本想高興一下說有平台有推的,不過這些條文又感覺有點可怕,那個第4點寫及本公司同意,只有作者本人不行嗎,那麼他們有付稿費嗎?
放到這個平台上就不能放去其他平台了?可是這個只是平台作者收不到錢吧?
我個人覺得問題最大的還是18禁規範是個地圖炮很容易掉進陷阱阿...
他寫的太寬鬆, 很容易陷入文字遊戲, 暴力那邊等於有死人就不行, 東京小學生死神直接就是18禁了
性暗示也是, 美好世界發現女神有夜視算不算? 很明顯在講打槍阿這世界的惡意, 特別是一神教團體的惡意讓人如坐針毯stream下架事件也是搞事啊, 還有二戰黑人女兵(攤手)
作者: xel72756 (魚餃) 2018-06-30 01:22:00
18禁條款太可怕,一堆狀況都被包含,不能自傷,鳴人在波之國都不能拿苦無戳自己展現決心了
作者:
tonyxfg (tonyxfg)
2018-06-30 01:23:00如果真如你說的這麼容易入罪,那不論在台灣的哪個網站發表都會被告到脫褲子吧
第四點你放錯重點了 與其把那個“及”上色 更重要的是“轉載”這兩個字 原權利人即原作在擁有原始文本及公開發表權的情形下 根本不需要再上來這個站進行“轉載”的動作 要主張權利人不是把手上的原稿貼去其他地方 而是先貼到這個站再複製一份到其他站 邏輯上根本不會被受理 所以用了轉載兩個字就限定是權利人和站方以外的第三者了 因為他未持有原始標的物 才只能藉“轉載”來構成此項要件 而他必需要取得原作和站方同意
作者: xel72756 (魚餃) 2018-06-30 01:33:00
我剛剛去看了popo的條文,發現3.4.5點也有出現,幾乎一字不漏,也許這才是業界的正常規則?感謝上面的說明,我也瞭解了
註冊了 之後在上面寫文看看不會怎樣吧...除非出書的話就要把另一邊的刪掉平台應該也懶得去找你有沒有在別的地方發布
是這樣前面幾位大大擔心的稿費問題應該某程度上獲得解決問題了? 老實說之前看到某個平台(忘了, 但似乎是台皮中骨的公司) 也是有推出網路作家平台但是細看條款, 根本就是搶版權, 一旦你同意了, 你的心血就是他的了...
看條款感覺同人文會有問題,不過該站又有同人文區 。(抓頭)
作者:
lion500 (lion500)
2018-06-30 12:53:00擔心的話就不要去po文吧, 這是商業網站 不是政府的文學獎 ,他們可以自訂規定, 不能接受的話就不要去登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