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比較有疑問的是 競賽條款 的部分
裡面提到參賽得首獎
投稿作品若獲該競賽首獎(以下簡稱首獎作品),本人同意首獎作品著作權為城邦文化事
業股份有限公司尖端出版
也就是得首獎,著作權就被賣掉給尖端了?
然後得其他獎項似乎也差不多的樣子
這樣子來說,如果不是志在出書的話
而是希望自己作品有人看到的作家
不參加他辦的競賽,只有單純在平台貼作品,似乎比較好?
至少著作權還捏在手上?
我這樣理解應該沒有錯吧@@
作者:
dsa3717 (FishCA)
2018-06-30 13:39:00得獎作品買斷的很常見吧
得了獎之後找出版社投稿其他作品啊反正得獎的作者出版社應該都會收吧
作者: xel72756 (魚餃) 2018-06-30 13:51:00
每一家好像都是這樣,首獎的獎金就視為買斷,之前尖端原創比賽的首獎好像是20萬+獎座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8-06-30 13:54:00就看你認為你的著作權值不值20w不是?你覺得你寫的東西是曠世巨作 不應該只值20w就不要答應應該說你覺得你的作品能產出20w以上的價值
作者: xel72756 (魚餃) 2018-06-30 13:57:00
大概等於 一本220給你抽10%,然後你賣了9000本左右
作者: xel72756 (魚餃) 2018-06-30 14:15:00
不過新人好像沒抽10%那麼多,首印1000本,常常沒賣完(看宣傳力量和小說品質強不強)
20W對新人划算到爆 我何止願意買斷 我還把我妹妹送他
作者: yccm (又是這個問題) 2018-06-30 22:13:00
50p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