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GO]婦長之後是不是不敢再拿近現代人物來玩?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8-07-04 19:34:15
※ 引述《Lex4193 (優良吐文強化月)》之銘言:
: 南丁格爾,近代史上的偉大人物之一,還有照片流傳於世,後人當知她的真實樣貌
: 跟把亞瑟王和尼祿等傳說或上古時代的人物性轉不同
: FGO對南丁格爾的概念禮裝遭到歐美老外的不少抗議
: 所以FGO的日本營運是不是知道玩過頭了,不敢再隨便拿其他文化的人物來玩了?
: 另外洽眾覺得怎樣的歷史人物被性轉和出18X同人會火大忍無可忍?
: 比如說孫中山,鄭南榕之類的?
: 如果FGO拿耶穌來性轉和出18X薄本會不會引起國際問題?
我回一下文好了,我爭論的點都在這篇的原文,如果不懂可以看 #1RF85_F8 (C_Chat)
簡單來講,這位Lex4193反對把近代人物二創,因為他覺得「丟臉」:
日本首相大概又會在G7或其他國際場合被世界各國領袖嘲諷和刮頭
回國7PUPU的要立法整頓ACG創作
雖然也有人喜歡BL18X獸本,但我相信還是婦長比較多18X改編
想想看老外GOOGLE搜尋到日本的同人圖會是什麼感想
我要是日本首相我一定會立法禁止這種會丟臉丟到國外的創作
這些都是他的言論,而支持言論及創作自由的我反對這些。
我先不談兒童色情好了,不然戰場開太大,會分散焦點,反正他講的南丁格爾等例子都不
是兒童樣貌。
他對爭議題材的看法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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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告訴你啦,有些東西不犯法,但情理或道德上是不恰當的
就好像瑞士變態宅在日本沒犯法,但他的表現就是很丟瑞士人的臉
以至於瑞士大使館還特別發推批評他要自制
我不知道你的自由=道德虛無主義是哪國的學校會這樣教你啦
有的話請你指出來
我只知道除了法律以外,人還要重視道德與社會觀感
法律不過是最低限度的道德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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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法律是不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呢?我覺得不是,不然納粹德國的法算道德嗎?道德是
道德,法律是法律,也許這兩個東西會有重疊的部分,但不代表法律就是最低限度的道德

因此,法律並不必然的要照著道德走,相反的,法律常常跟社會道德違背,尤其我們今天
講的主角:言論自由。
歐美例子太多,我就舉一個例子好了,那就是美國色情大亨Larry Flynt
這號人物創辦了色情雜誌,而且他是走下流路線的,想當然耳引發了很多爭議,但他最後
反而被當民權、言論自由的代表,他還曾鬧上最高法院,事蹟有被拍成電影過
https://bit.ly/2KL7XZp
其中這部片裡面最讓我欣賞的話是這句:
自由是要付出代價的,那就是有時我們必須要忍受不喜歡的東西。如果為了阻擋某些人認
為淫穢的事物,就建起高墻,也許哪天我們醒來,會發現各處充斥着我們建起的高墻,那
時候,我們將被束手束腳。
反觀某些人,享受前人爭取的自由成果然後高喊我們要禁止某某東西,這種極權思想是很
要不得的。
再說道德方面好了,同性戀也曾經是社會的不道德,現在也是很多人的不道德,難道我們
就要禁止這些嗎?FGO的南丁格爾絕對沒有Larry Flynt爭議大,人家都能事業好好的,
FGO相形之下根本沒爭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還有一個東西我一定要講,就是很多人愛拿政治正確出來說嘴。
拜託,政治正確有限制,跟言論自由有限制是兩回事好嗎。
言論自由的定義,我們來看看:
一種基本人權,指一國公民,可以按照個人意願表達意見和想法的法定政治權利,這些意
見表達不用受政府「事前」的審查及限制,也無需擔心受到政府報復。有時也被稱為意涵
更廣泛的表達自由
https://bit.ly/2u0yU0M
政治正確的定義:
是指態度公正,避免使用一些冒犯及歧視社會上的弱勢群體的用詞,或施行歧視弱勢群體
的政治措施。如不能冒犯少數族群、女性、不同性取向、宗教信仰或持不同政見者
你會發現政治正確是一種社會風氣,然後言論自由是針對政府,這兩者根本沒關係,有
個政治不正確的還當到了美國總統,叫做川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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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一萬步來說,就算這位Lex先生說的是對的,他到現在都還沒證明在西方大部分人眼裡
,拿歷史人物魔改二創是丟臉羞恥的,他主張日本首相安倍在國際上因為這樣被刮頭,
但我頂多就看到批評兒童色情,沒看到半個批評二創歷史人物的。
真要支持這論點,能不能拿出最基本的證據?
作者: stan1231 (史丹)   2018-07-04 19:35:00
他活出自我 你何必回他
作者: mark82824 (mark)   2018-07-04 19:36:00
推這篇
作者: nightseer (小愛)   2018-07-04 19:38:00
作者: Golu (沒了戒指的魔王)   2018-07-04 19:38:00
三不五時就會有這種眾人皆醉我獨醒的言論在那要大家醒醒www結果他舉的例子還讓人發笑wwww
作者: ataky (七元)   2018-07-04 19:39:00
反正這裡不是一言堂就隨他去吧
作者: Golu (沒了戒指的魔王)   2018-07-04 19:40:00
結果是人家壓根不在意他發現立論不成立森77要刷存在感
作者: mrbigmouth (大嘴先生)   2018-07-04 19:40:00
作者: AN94 (AN94)   2018-07-04 19:41:00
很多人活在自己世界 認真啥
作者: pinqooo (東條家的二里頭)   2018-07-04 19:41:00
我覺得大多數人應該看不懂這篇
作者: AN94 (AN94)   2018-07-04 19:42:00
你越理他越高興
作者: Golu (沒了戒指的魔王)   2018-07-04 19:44:00
偶爾還是要有人撥亂反正,畢竟也有人只是站對風向但胡亂噴卻仍舊有人支持,這實在很有趣wwww
作者: a1234555 (肉寶寶)   2018-07-04 19:45:00
很簡潔明瞭,有什麼好看不懂的
作者: martintp6 (晨)   2018-07-04 19:46:00
認真文推
作者: SOSxSSS (可愛的女孩有大大的jj)   2018-07-04 19:47:00
那些覺得集權很好的大概自以為有能力管控手中的權力吧,然而事實上千百年來沒有一個人做得到因為通常人們只要能除去異己可以說是無所不用其極w
作者: lineage1231   2018-07-04 19:55:00
作者: tiaushiwan   2018-07-04 19:58:00
推~
作者: a637a637 (ambar)   2018-07-04 20:01:00
作者: AirPenguin (...)   2018-07-04 20:02:00
那ID就別認真了嗎 A一下他的文就知道了
作者: danielqwop (我的人生就是個冏)   2018-07-04 20:02:00
言論和創作自由,這算老問題了
作者: oneJack (JackSon)   2018-07-04 20:08:00
可是我比較喜歡小金星怎麼辦https://i.imgur.com/D2VUHGJ.jpg
作者: oselisdu (美國學者)   2018-07-04 20:09:00
你的排版我實在很難分出哪些是他的言論哪些是你的
作者: syk5561 (鹿皮)   2018-07-04 20:13:00
說不定他是安倍被刮頭了R 嘻嘻
作者: xenoyuri (異聞錄)   2018-07-04 20:27:00
Larry Flynt那段話確實是經典,享受自由本身就是要付出相對應的代價
作者: Sorato (Sorato)   2018-07-04 20:29:00
推小金ㄒ...抱歉 我是說 推認真文
作者: winglimpid (StanLi)   2018-07-04 20:31:00
推 認真文
作者: xupgsj (LaKune)   2018-07-04 20:37:00
作者: deathslipkno (Soloist)   2018-07-04 20:44:00
推,本文台肯
作者: liu1637 (路過的牛肉餅)   2018-07-04 21:00:00
作者: tw15 (巴拉巴拉)   2018-07-04 21:11:00
嘻嘻 我4覺得政治正確基本上就是種對自由意志的冒犯喇
作者: Echeneis (魚印K)   2018-07-04 21:13:00
很容易懂沒什麼問題啊,推認真
作者: comicreader (燃燒的狐狸)   2018-07-04 21:13:00
雖然講得像是為言論自由而戰,但只是生意被阻用其他議題轉移自己做的事情而已,連續殺人魔Ted Bundy死前告白,他的獄友跟他每一個都是重度色情使用者,
作者: liu1637 (路過的牛肉餅)   2018-07-04 21:16:00
對啊,有禮貌也是對自由意志的冒犯我是覺得有些倡議政治正確的人的確太過火,但基本的其實也還好吧
作者: comicreader (燃燒的狐狸)   2018-07-04 21:20:00
不去管自己做的事情的影響,用看似堂皇的理由轉移注意,為的只是自己要做生意而已
作者: DivineSX (H是不行的)   2018-07-04 21:29:00
思路清晰給推
作者: lv256 (等級256)   2018-07-05 02:48:00
自由那段講得真好
作者: keyman616 (bigpow)   2018-07-05 08:57:00
作者: victor5517 (CompileError)   2018-07-05 09:39:00
我是覺得沒有必要跟那ID認真
作者: uruzu007 (放蕩的約翰)   2018-07-05 10: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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