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dhpipt ()》之銘言:
: 你說的這些都是理想的狀況
: 實務上 賭債是可以橋的
: 你在地下賭場甚至是澳門賭廳賭博
你講的這個是地下賭場
: 你有機會坑阿呆賺1億
不太可能的原因在於
以市場面來看, 1億並不多
不管是星城, 還是老子有錢已經算是經營很長一段時間的產品
加上市面上產品會互相競爭的緣故
你今天會坑人, 玩家就會跳槽
如果你是新產品, 大咖很少會願意下去賭
就如同你說的有可能會被騙
坑殺人理論, 這個在公開市場來說是很難做到的
因為這類遊戲基本上就是共犯結構
也就是走在灰色邊緣下合法賭博賺錢
只賺個1億並不能夠怎麼樣
如果你把1億拆成五年來坑
一年兩千萬=一個月將近百萬開銷, 我相信台灣還是有人玩得起
就如同我說的, 老子有錢這產品有視訊賭場
這種的賭場金流每天都是滾上億的, 不會有國外賭場為了坑你一個台商而造假
因為這些是公開合法的賭場
但人家願意在這裡面繼續砸錢, 肯定有他自己的道理
而不是從有罪去論定一個產品
因為你這種論定拿去套用在每一個日本轉蛋手遊一定都成立
博弈遊戲的賭客非常多都是每個月拿幾十萬在砸的好野人
這不是一般正常收入的民眾應該去理解的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