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一個超久以前的考古文,先謝謝當時發文的版友惹。
今年任天堂與可樂噗吵專利戰吵得不亦樂乎時,更早以前在臺灣有名的專利侵權案件
應該是這則PokemonGO涉嫌侵權某位在台專利權人的事件,如今時間也快滿2週年。
一時心血來潮,在下跑去看當時這件專利到底終局結果如何……
沒想到它竟然一路打到今年2月。
(雖然舉發這件專利的公司我不大認識就是…)
最終結果來看,此件專利感覺已經被撒銷惹……不過看專利年費效力期限有到2019年…
這什麼概念、我局外人不大能理解便是。
..............................................................................
專利範圍引用一下:(黃字代表今年2月裁定撤銷的部分)
1.一種整合定位系統與無線網路之遊戲方法,用以執行需定位之程式功能,其包括:主機
伺服器;具無線網路功能之攜帶型裝置;定位系統;整合定位系統於上述具無線網路功能
之攜帶型裝置,將具無線網路功能之攜帶型裝置之資訊傳回主機伺服器,其使用之互動資
訊包括使用者之網路身分、使用者位置、移動速度等;使主機伺服器透過無線網路與攜帶
型裝置進行需定位之互動程式功能;其互動程式功能包括:真實或虛擬之地圖資料;使用
者透過伺服器互相戰鬥或使用者真人真實互動;商店與伺服器互動或商店與使用者間透過
伺服器互動;儲存使用者之足跡資料庫或消費紀錄;與地點有關之任務競賽評分,進行排
名。
2.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遊戲方法,其中具無線網路功能之攜帶型裝置為車用電腦
。
3.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遊戲方法,其中具無線網路功能之攜帶型裝置為筆記型電
腦。
4.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遊戲方法,其中具無線網路功能之攜帶型裝置為平板電腦
。
5.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遊戲方法,其中具無線網路功能之攜帶型裝置為掌上型電
腦。
6.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遊戲方法,其中具無線網路功能之攜帶型裝置為手機。
7.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遊戲方法,其中定位系統為GPS(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
8.(刪除)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遊戲方法,其中具無線網路功能之攜帶型裝置之
資訊為該攜帶型裝置之身份資訊。
9.(刪除)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遊戲方法,其中具無線網路功能之攜帶型裝置之
資訊為該攜帶型裝置之地理位置資訊。
10.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遊戲方法,其中具無線網路功能之攜帶型裝置之資訊為該
攜帶型裝置之狀態資訊。
11.(刪除)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遊戲方法,其中需定位之互動程式功能,為以真
實世界地圖做為虛擬世界地圖之線上網路遊戲。
12.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遊戲方法,其中需定位之互動程式功能,為旅遊購物服務
。
13.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遊戲方法,其中需定位之互動程式功能,為實體世界定點
解任務。
其實是在練習如何幫文章上色(X)
不過看國內的一件專利戰就打得這麼久,任天堂與可樂噗牽涉到了五件專利,那更是難以
想像多麼費時惹。
補個資料來源:
《真實世界之網路遊戲》
https://goo.gl/7vRcC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