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he84311 (Rainsa)
2018-09-16 09:37:26https://tw.news.appledaily.com/international/realtime/20180916/1430685/
... 什麼事情讓國外YouTuber慘叫連連?還有人擔心網路二次創作惡搞文化「迷因」(meme)將死?甚至可能會影響社會運動在網路上的傳播?本周就來看:歐盟祭出史上最嚴版權法。
9月12日,歐洲議會以438比226票通過了極具爭議的網路版權法案,影響範圍不只歐盟,全球的網路使用者都睜大眼在看。
修改法案的第11條與第13條中的「連結稅」與「過濾機制」,被認為嚴重限制言論與創作自由,雖然是歐盟的法律,但被要求執行審查的企業,如果旗下的各區域平台都照辦,仍可能會影響到其他國家...
● 第11條,簡稱「連結稅」(Link Tax)
這條法主要要求 Google News等網路聚合平台(Google’s news aggregation)在擷取新聞資訊時,要向相關新聞機構付款,被批評者形容是「連結稅」...
● 第13條,要求平台設立審查機制,保護版權。
這條也就是吵最兇的一條,主要是要求網路平台(臉書、Instagram、YouTube等)要監管用戶發布內容,設立程式過濾影像、圖片、音樂等一切用戶可能侵權內容,因為要是版權方發現遭侵權,平台必須賠償。
所以像是從電影截圖做的網路梗圖、翻攝新聞片段做的懶人包/影片、音樂翻唱、電影惡搞、音樂/電影評論等二次創作,都有可能被過程式擋下。
作者:
vm4m06 (富奸你一定要畫下去呀)
2018-09-16 09:40:00不尊重版權的話很多創作者沒飯吃啊
作者:
rock5421 (一匹狼 蘿莉愛吃棒棒糖!)
2018-09-16 09:40:00看來只好開始手繪了
我覺得乾脆列出只准哪些文可以貼比較快光自拍相 背景、衣服、身上的配件、路人都可能侵權今天你拍個101拍個京鐵拍個凱旋門 有把握不會侵權嗎
作者:
worm2005 (rta123)
2018-09-16 09:48:00矛盾的是很多人認識作品的契機是從梗和惡搞來的
作者: WayneChan (THEPandaEXtra) 2018-09-16 09:48:00
太棒了 這法律一執行網路創作者直接死八成 網路變死水得利的只有傳統媒體不知道編法的收了多少利益
作者:
ybz612 (私はスキをあきらめない)
2018-09-16 09:50:00沒有沙雕圖我要死了
作者:
vm4m06 (富奸你一定要畫下去呀)
2018-09-16 09:51:00問題是網路創作大量的引用別人創作的音樂影像等,卻沒有付出版權費,觀眾也沒有付費給那些影像音樂的創作者,這個問題影響層面其實很大
作者:
gaym19 (best689tw)
2018-09-16 09:52:00沒有迷因這世界還有什麼值得活的?
作者:
sudekoma (′・ω・`)
2018-09-16 09:53:00只剩一次創作的世界...好像還不賴
作者:
bxxl (bool)
2018-09-16 09:55:00youtube本來就會篩版權物吧, 上傳影片裡剛好有店家放的音樂也被程式抓出來擋掉
作者:
vm4m06 (富奸你一定要畫下去呀)
2018-09-16 09:56:00現在剪片那麼簡單,真的因為不小心引用到,程式擋掉之後上傳者剪片就好
我覺得問題在於只規限平台方,難保平台方為了省麻煩,直接將所有二次創作抹殺掉
作者:
bxxl (bool)
2018-09-16 09:58:00不用列啊,你上傳的時候程式自然會報告偵測結果
作者:
Xavy (グルグル回る)
2018-09-16 09:58:00歐盟窮到什麼都想賺
作者:
sudekoma (′・ω・`)
2018-09-16 09:59:00所以分享資訊的空間就會侷限到小圈圈,像臉書或line群組
作者: cgsh117218 2018-09-16 10:01:00
媽的這矯枉過正了吧
作者:
kitune (狐)
2018-09-16 10:02:00歐洲人就是亂源
作者:
bxxl (bool)
2018-09-16 10:02:00甚至不小心拍到的,程式也可以詢問你要不要幫忙打碼
作者:
sudekoma (′・ω・`)
2018-09-16 10:02:00感覺像變相讓非公開社團或論壇發展的手段
作者:
sudekoma (′・ω・`)
2018-09-16 10:08:00然後所有創作者只能畫原創的角色、原創的漫畫
作者:
castawil (′・ω・‵)
2018-09-16 10:10:00這修法要是引進台灣連龍虎王跟藍鮪魚都會遭殃
作者:
win4104 (BB)
2018-09-16 10:12:00平台要負責 沒有能力審查掃蕩的平台通通都遭殃了吧
作者:
sudekoma (′・ω・`)
2018-09-16 10:12:00然後龍虎王就可以自己找平台成立私密性社團,
作者:
vm4m06 (富奸你一定要畫下去呀)
2018-09-16 10:12:00我是覺得真的建立起方便的付費管道比較好,既然程式都可以幫你篩出那些東西侵權了,直接再給一個連結到付費平臺,讓二次創作者付費給原創者,之後就可以合法引用法源先出來,之後怎樣引用才合法是可以再整合討論的
作者:
sudekoma (′・ω・`)
2018-09-16 10:15:00如果歐洲是想讓主流網路平台重新洗牌的話,這招是滿狠的
作者:
bxxl (bool)
2018-09-16 10:15:00我是覺得直接修改版權物的才會被偵測,自己畫的不會
作者:
whe84311 (Rainsa)
2018-09-16 10:16:00那些影像跟音樂素材網站歐洲自己已經有一大堆了
作者:
win4104 (BB)
2018-09-16 10:18:00連連結也不行的話...以後的情報文就只能 寶可夢新PV出了 請大家自己去搜尋這樣?
作者:
emptie ([ ])
2018-09-16 10:19:00姆咪死去了
作者:
chocopie (好吃的巧克力派 :))
2018-09-16 10:19:00作者:
sudekoma (′・ω・`)
2018-09-16 10:20:00不是向個人收連接稅,而是向提供服務的平台收
作者:
win4104 (BB)
2018-09-16 10:22:00因為平台會被收費 所以平台會審查相關資訊不是嗎?
作者:
sudekoma (′・ω・`)
2018-09-16 10:27:00感覺就是大家通通不准貼直連,要用類似http→tpp的老招
作者: minioling (海肉) 2018-09-16 10:41:00
...之後再提什麼概念相同就要給錢我也不意外了
創作者沒飯吃?讓創作者沒飯吃的 zara怎麼活的好好的,還有閒情逸致玩弄創作者咧... 分明柿子挑軟的吃
作者: JJJ09 (JJJ09) 2018-09-16 10:48:00
新聞的資訊一堆是從網路上來的 有給過錢嗎
作者:
vm4m06 (富奸你一定要畫下去呀)
2018-09-16 11:03:00往好處想就是讓歐盟國家先試辦,看能不能把從使用者到二次創作到原創的整個付費機制建立起來,他們搞的起來其他區也會跟著做,搞不起來其他區也不會跟著跳坑
作者: Rammywife487 2018-09-16 11:03:00
這只會壓縮創作自由好嗎 meme又不盈利 何來侵權
作者:
vm4m06 (富奸你一定要畫下去呀)
2018-09-16 11:05:00二次創作絕對有商機,但是也要先建立使用者付費的習慣和管道也有些使用者點開影片只是想免費聽歌而已啊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18-09-16 11:07:00
「你們通通侵犯了字母歌的版權」來宣導這個看看截張圖就會讓人滿足整部電影帶來的樂趣,揪竟是電影爛還是圖太好?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18-09-16 11:10:00
遊戲畫面也侵權啊,只能看直播主的大頭
作者: jalsonice 2018-09-16 11:11:00
原來新聞是創作 不是報導
作者:
vm4m06 (富奸你一定要畫下去呀)
2018-09-16 11:11:00電影爛跟圖太好其實都不重要,觀眾看了這張圖得到樂趣卻沒付錢,這點就很重要拍了電影娛樂了觀眾卻收不到錢,拍電影幹嘛
作者:
Xavy (グルグル回る)
2018-09-16 11:12:00現在新聞都創作了沒錯啊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18-09-16 11:16:00
沒有替代性質啊,還有宣傳用途。通通禁掉,那歐盟發文章有沒有給字母歌版權費?
作者:
vm4m06 (富奸你一定要畫下去呀)
2018-09-16 11:20:00不見得走向會是通通禁掉啊,也有可能是往使用者付費的方向走
作者:
sudekoma (′・ω・`)
2018-09-16 11:25:001834年就出現的字母歌已經超過版權保護年限很久很久了雖然問題也不只是超出年限啦
作者:
frice (Frice)
2018-09-16 12:00:00歐盟應該很窮
作者: bobby4755 (蒼鬱之夜) 2018-09-16 12:01:00
這樣子YTPMV根本搞不下去…
我覺得不錯啊 很想知道沒了二創 創作者能多賺多少錢
看看咕狗沒了要收錢的新聞會先倒還是新聞網沒了咕狗的曝光會先倒在拼曝光拼流量的時代 自己把自己關起來
作者:
Kenqr (function(){})()
2018-09-16 12:30:00Youtube本來就已經在用程式過濾侵權內容了Youtube以前也因為影片侵權被告很多次
作者:
miaobee (阿力)
2018-09-16 12:32:00NOMEMENOLIVE
作者:
vm4m06 (富奸你一定要畫下去呀)
2018-09-16 12:45:00法規規定google要向新聞網付款,但是沒規定要付多少錢啊如果新聞網覺得可以讓人免費擷取新聞資訊的話,收費訂成0元當然也可以啊
作者:
bxxl (bool)
2018-09-16 12:49:00怪左膠也太好笑,抓版權明明就是很資本主義的東西
作者:
win4104 (BB)
2018-09-16 12:51:00光是有權要求平台付費這件事 就會讓平台不願意主動曝光這些資訊吧然後又反過來變成版權方要求平台上架 付費給平台
作者:
bxxl (bool)
2018-09-16 12:53:00人家講的是google news, 不是google搜尋.
作者:
win4104 (BB)
2018-09-16 12:53:00感覺最後會只剩下置入行銷跟工商資訊了
作者:
bxxl (bool)
2018-09-16 12:55:00你搜尋還是跟原本一樣找法,只是沒有專門的新聞聚合頁面
作者:
win4104 (BB)
2018-09-16 12:55:00Google News等網路聚合平台
作者:
vm4m06 (富奸你一定要畫下去呀)
2018-09-16 12:55:00現在網路上不就一堆置入行銷跟工商資訊?
作者:
win4104 (BB)
2018-09-16 12:56:00各大情報論壇等平台應該也適用吧你要看新聞的時候應該也不是用Google搜尋 而是到一個集合資訊的平台瀏覽吧沒有這條法規的時候 至少平台方能自由選擇資訊上架有付費或侵權的可能後 誰還會特地做這種資訊整合平台
作者:
bxxl (bool)
2018-09-16 12:58:00包括yahoo新聞一類的啊
作者:
vm4m06 (富奸你一定要畫下去呀)
2018-09-16 12:59:00還是那句話,法規沒有規定新聞網要收多少錢啊
作者:
kerry0496x (ACGç´…çŸé«®å‹¢åŠ›å´›èµ·ä¸)
2018-09-16 12:59:00歐盟根本是故意的,從各種針對Google的不合理罰則,到今天這則罰款,歐盟是真心想把網路規則洗牌。
作者:
ETTom (喵)
2018-09-16 13:03:00如果懶人包/惡搞/翻唱/截圖都會 沒按照比例的話..
作者:
ETTom (喵)
2018-09-16 13:04:00這感覺很嚴重 網路二創會死一票
作者:
vm4m06 (富奸你一定要畫下去呀)
2018-09-16 13:07:00有罰則的同時建立起付費的合法管道就好啦,法規並沒有禁止二次創作,只是禁止侵權
作者:
rayven (擲筊才是真正雲端運算)
2018-09-16 13:41:00他x的心中想的全是"老子就是不想付錢"還裝一副大義凜然貌說"二創不能亡",有沒有這麼噁心啊這些死刁民
二創一直以來都是處於模糊地帶,(版權方要告可以,但通常因不營利所以不告的那種)如果硬是要用法律去規範各大平台,變成像是「不管有無營利,只要是二創皆需付費」這種情況的話,那現今的網路生態會大大的遭到改變。像是一些比較小型的個人的繪師可能會消失(即使無營利),因為你要他每畫一個不同作品的角色就要再付一筆錢,這筆錢不見得所有人都能負擔。到最後可能就剩比較大的公司之類的才能回下來,可以想見的是,二創數量會大大的減少。對於比較大的IP可能影響不大,但對那種藉由同人推積出來的人氣的作品,可能就有所影響了。更別說P網或推特等充斥二創的網站,可能就會先被開刀審查了...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18-09-16 15:05:00
看最後怎麼做吧,程式亂掃的話,就等著看駭客清光歐洲網站,叫他們談完字母歌版權再來
作者:
vm4m06 (富奸你一定要畫下去呀)
2018-09-16 15:19:00法規沒有規定說要付多少錢,如果是版權方覺得p網或是推特的二創盈利性質較低或是有助於作品推廣的話,那收費訂成0元也可以
作者:
win4104 (BB)
2018-09-16 15:20:00關鍵不是單一個版權方訂價的問題現在是只要有用戶在平台方觸犯版權規定 "平台"會被究責
作者:
vm4m06 (富奸你一定要畫下去呀)
2018-09-16 15:21:00重要的是建立合法的付費管道
作者:
win4104 (BB)
2018-09-16 15:21:00變成平台有責任確保他所有的用不會觸犯版權*用戶假設像P網這樣的平台 他該怎麼繼續經營下去?要求用戶提出取得版權的證明才能上傳作品?或是要求用戶只能上架原創產物對授權方 創作方 平台都是很大的壓力平台風險遽增而失去發布平台的創作方 老實說 我覺得只會往地下管道發布 而不是一個個老實的去取得授權當然 這跟取得版權的困難度也有關係 如果有便宜迅速取得版權的管道 可能會有改善但是在有這樣的通路之前用法規限制平台 應該只會讓創作走向地下化
作者:
vm4m06 (富奸你一定要畫下去呀)
2018-09-16 15:37:00日本出版社對同人的態度是樂見其成,所以就算有法規,p站的同人圖我不覺得影響會很大,如果真的影響到p站的同人創作,讀者對出版社的壓力也不會小平臺在散播版權物上本來就有他應該要負的責任,廣告費他在賺責任拍拍屁股說不關他的事,這樣說的過去嗎其實就是差一個版權付費的整合平臺而已
作者: sillyberlin 2018-09-16 19:11:00
不然把歐洲那一區切割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