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RAVE100 (JIRO)》之銘言:
: 這個就是不懂裝懂的最佳例子
: 巴哈「沒有」向代理商購買任何動畫
: 動畫瘋只是一個提供播放的「平台」
: 不是像大陸B站、愛奇藝那樣去爭動畫代理版權的媒體網站
: 同上,巴哈沒有選擇權
: 選擇權一直以來都在代理片商手上
: 希望此篇能帶給各位正確的訊息
: 以上
總覺得還是回一篇好了
我比較好奇的是,今天採取這種給其他平台上架只為了打廣告
那些平台不用付出任何代價
那對於一些像是杰外購買的作品,並沒有在台灣經營周邊販售和碟片販售事業
這樣杰外是免費無償給巴哈上架嗎?
此外還有像是《為美好的世界獻上祝福!》
台灣的周邊、輕小說、漫畫版權都在台灣角川手上
而播映權是由羚邦和台灣角川一同代理
這種case,羚邦給巴哈上架,又沒在台灣經營周邊販售事業
這樣羚邦所圖為何?佛心給巴哈上架這樣嗎?
當然,我承認台灣各大平台和木棉花的合作方式比較獨特
但背後的商業運作模式在官方出來說之前,沒人能真正了解合約到底是怎麼談的
是分成收益?還是說看得更長遠?
除非真的把代理商與巴哈之間的合約公開,不然真的就只是各說各話
我自己還是比較傾向巴哈還是要支付一定代價給代理商
至於哪種形式?端看不同作品會有不同的方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