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原原po的論點沒有很複雜也跟播放權沒關係
是他的語言太模稜兩可又東扯西扯導致簡單複雜化
他的論點只有一句話(以下把播放權以A代替)
為什麼中國企業可以壟斷外國的A,強迫外國人要用A的時候只能跟中國企業買;
但是外國企業卻不能壟斷中國的A,讓中國人跟外國企業買A?
-> 哪有你可以搞我 我不能搞你的道理?
叭叭 中國政府好可惡 叭叭 B站不公平
如果今天同樣的事發生在其他自由世界國家之間
就不會有一方能出來另一方不能進去的情況
你想說的是這個吧?
但是中國沒有不讓進哦 很難進不代表不給進
台灣企業的特殊地位還是比純外商好一點吧
只要動畫瘋想 他可以成立一個動畫瘋大陸站申請ICP許可
然後買下播放權限定他們買的動畫在中國只能由動畫瘋大陸站播
騰訊之前就是這樣搞的 獨佔TBBT讓其他網站都不能播
所以我說是正常商業手段也沒有錯
或許正常這個詞太偏激了 修正成常見可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