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8-11-04 16:36:03常看到有人說很多IP要靠二創才活的下去 維護起來 甚至大爆紅的
好吧, 請舉一些例子來聽聽吧? 順便講講沒二創後這些IP死了沒這件事
我一直始終都是堅定站在二創就是捉給他死 甚至應該要TPP公訴給他死的那一方
二創支持方永遠來來去去都那幾套就先不說 二創是不是營利? 大多數二創都是
(賣本本賣到你家虧錢是你的事 但你拿來賣就是營利沒啥好說)
再來是, 鼓勵二創 那些堅守自己原創同人的不就白痴?
違法的人沒有被懲罰 那守法的人豈不就是智障?
現在網路自由發表平台一大堆 one老師 helck還有很多作品也是免費發表
二創說表現對作品的愛不如說表現對作品的意淫 對作品紅起來想分利益
真是令人作嘔的邪惡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4 16:37:00乾脆用米老鼠條款,所有版權專利權期限無限,大家說好不好?
作者:
Xavy (グルグル回る)
2018-11-04 16:38:00艦娘 (逃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8-11-04 16:38:001樓你可以盡量表現出你對法律的無知 愚蠢以及法律背後精
要不要懲罰那是版權方當事人的事 與你何干....?
艦C應該算吧,就他那個遊戲品質如果沒有二創應該早就涼透了
作者:
Xavy (グルグル回る)
2018-11-04 16:39:00話說賣本本只賣成本價,這樣算營利嗎?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8-11-04 16:39:00神意義"為何會這樣", 死法盲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4 16:40:00法律說穿了不過就是利益集團之間博弈出來的結果,有多少公
作者:
linzero (【林】)
2018-11-04 16:40:00前面賠錢的額度可以拿去抵扣下次的獲利嗎?
刀劍亂舞連玩家都覺得遊戲性垃圾(就跟艦C…)然後各種腦補二創到動畫出三部舞台每年大公演 動畫還有一些梗跟二創約定成俗的妄想很像…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åŠå·”)
2018-11-04 16:44:00我管你啥博益 不服的話自己找塊無主島立國訂法啊有本事你自己爬到頂端立法 不然就是乖乖守法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8-11-04 16:45:00法律說穿了是利益集團的博奕呀~那照你這樣講, 任何告訴
原本遊戲裡面同樣是堀川派的堀川國廣根本沒和山姥切國廣山伏國廣有對話,是二創興起和樂三兄弟才回流的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4 16:45:00法律要是絕對,就不會有啥公民不服從啦,合法不一定合理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8-11-04 16:46:00因為許多理由而沒告 那家暴也是理所當然 因為沒被告嘛~?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åŠå·”)
2018-11-04 16:46:00守法是基本 討價還價不會讓行為變正當
用告不告懲不懲罰來決定其中有沒有正義的 不就是你先的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8-11-04 16:47:00公民不服從 哈哈 你真的懂公民不服從嘛? 死 法 盲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4 16:47:00你都知道法與理不一定相等,那要不要告訴你各先進國家的黑
真的理解法律精神的 才不可能這麼簡單就把這個概念簡化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åŠå·”)
2018-11-04 16:47:00你不服從之弊自己承受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8-11-04 16:48:00飛音所以你理解的法律精神是什麼? 守法的人是白痴?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åŠå·”)
2018-11-04 16:48:00那誰叫你創造不了歷史呢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8-11-04 16:49:00150年前決鬥殺人可是合法的哦
作者:
arcss (捷比)
2018-11-04 16:49:00真的這麼有愛,怎麼不繳授權金來養官方呢?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åŠå·”)
2018-11-04 16:50:00還是你要辦公投 看跟你意氣相投的是否多數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4 16:50:00所以說,難道現代法律就很合理了?米老鼠條款就合理了?用
作者: cat5672 (尾行) 2018-11-04 16:50:00
非得要活不下去你才願意相信B>Z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8-11-04 16:50:00這句話我還得反問你, 傷害罪也是告訴乃論 打人是對還是錯?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8-11-04 16:51:00還是因為被打的人不告打人的 所以打人的行為就是"對"?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4 16:51:00西,制定法律的永遠都是掌權者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8-11-04 16:52:00LEX4193照你這樣講那我們應該把法律破壞掉 回歸無法時代
今天連當事人決定不對加害人進行懲罰(我們這邊先撇開一
二創有分,有人盈利但也有的風氣偏“不盈利”的風氣所以,所以你去看同人誌價格通常都很低(500日元左右只跟印刷打平)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åŠå·”)
2018-11-04 16:52:00不合理你修法啊 將相本無種 有本事的人自己會建梯子爬上去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4 16:53:00法律是利益博弈的產物,今天同人會存在,因為同人就是一股
作者: cat5672 (尾行) 2018-11-04 16:53:00
看起來你大概很討厭模糊地帶 不過這東西就是這樣
作者:
Regition (å™¨æ ¹G刃)
2018-11-04 16:53:00同人明明就是自費出版誌的泛稱 哪有分原不原創XD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8-11-04 16:53:00真有趣, 那傷害罪明明是告訴乃論 但現行犯又能直接逮捕
還人類文明呢,說出一口歪理,自己就是這文明下誕生出來的肥宅
也有同意二創的遊戲公司:東方、偶像夢幻祭及刀劍亂舞都有同人條款,在許可範圍下可以創作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8-11-04 16:54:00所以飛音你覺得這個法邏輯有沒有問題? 即然這東西是告訴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4 16:54:00要像你說的那樣捉給他死,不可能啦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åŠå·”)
2018-11-04 16:54:00那麻煩你等全面合法再出來說嘴 現在的正義就是維護版權
作者: cat5672 (尾行) 2018-11-04 16:54:00
不是每一種正面價值都可以收斂在一起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8-11-04 16:55:00能以現行犯逮捕 還牽涉到了妨害自由 科科 如何解?
作者: dieorrun (Tide) 2018-11-04 16:55:00
老實講哀最大聲的大概也不是有在畫的lul
我是覺得就看官方的意思ㄅ,像魔女之家很嚴那種就沒什麼人畫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4 16:55:00法律不是死的,是可以修的,不是因為訂在那裏就永遠不能動只是等什麼時候發展成熟到有人去挑戰和重新制定為止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8-11-04 16:56:00"當事人雙方才有權處理" ->告訴乃論的原則 可是你好像不
目前來看同人作者基本都會跟版權方妥協,倒是看免費的肥宅們氣pupu幫作者出聲,可笑至極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åŠå·”)
2018-11-04 16:57:00不管 我就是覺得法律不合理 你們趕快來修啦><
逮捕現行犯跟告訴乃論是兩回事 你基本刑訴流程有概念嗎
作者:
arcss (捷比)
2018-11-04 16:57:00不是妥協,是二創這東西本來就沒灰色地帶,沒授權就是GG
作者: cat5672 (尾行) 2018-11-04 16:57:00
你要講那些的話 其實光是自由和平等這兩件事就可以有衝突了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8-11-04 16:57:00啊所以你對法律一知半解呀 以為"告訴乃論"就是兩造的事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4 16:58:00自由與平等本來就有衝突阿,所以才要博弈阿
流程到起訴當然只剩兩造的事 有人提告訴乃論是從逮捕開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8-11-04 16:58:00那麼簡單, 那代行告訴不就假的?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8-11-04 16:59:00林山田 我反要問你刑訴誰教的?
作者: cat5672 (尾行) 2018-11-04 16:59:00
至於要怎麼應對 就兩種方式 持續苦惱和放棄思考
....你又要扯例外 代行告訴的前提是有人無法行駛告訴權
這發文根本只是想戰的 根本沒去了解自古以來智慧財產權的發展 法律的發展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8-11-04 17:02:00你知道我為什麼很喜歡把二創公訴拿出來討論嘛? 因為二創另一個性質 就是他跟很多告訴乃論不同 兩造中的其中一方完全不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犯 等到被侵犯(強姦)完了才曉得, 而這還是比較好的例子 更多的是完全不知道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4 17:10:00對私有產權的重視是典型的右派思想,但人們只會批評左派的
你要講這個的話 著作權法一百條修法時就有做過調整了
開了兩個門給你非告訴乃論的機會 也算是給網路盜版嚇阻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4 17:11:00是階級僵化複製,一樣是消滅積極性,殊途同歸
作者:
kerry0496x (ACGç´…çŸé«®å‹¢åŠ›å´›èµ·ä¸)
2018-11-04 17:12:00原PO與lex的觀點我都不贊成
令人作嘔的邪惡...我很懷疑原po看到幼童色情、虐屍之類的是不是SAN值直接掉到負的(欸
著作權就真的是有錢人(迪士尼)刻意修改成對他有利的樣子(但也無法如意的修成完全有利),但著作權法也不完全是惡法啦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4 17:13:00二創是有不合法的地方,但法不外乎情理,有些地方睜隻眼閉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åŠå·”)
2018-11-04 17:13:00私有財本就不該假公益之名被損害
作者:
czplus (taskfever)
2018-11-04 17:13:00可是一個罪名之所以為告訴乃論罪,是因為法益侵害性質上的差異,而不是追訴困難啊
但是我也要講一句 人家開這兩個門當初是為了針對甚麼都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4 17:14:00無限上綱,這只會淪為掌權者的打手
沒更動直接複印盜版的傢伙出手的 二創本身也有新增創作
作者: jalsonice 2018-11-04 17:14:00
置板凳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åŠå·”)
2018-11-04 17:14:00法不外乎情理?你有嘗顧及財產被損害者的情?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4 17:15:00如果是老美那種可以不同人創作同一主題的,說怕二創搶生意
不過老鼠版權聽說到2023到期,到時候就看老鼠公司會怎樣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8-11-04 17:16:00從這討論中我很確信一件事 lex應該蠻支持盜版的?
全世界都是認作者 除非作者一開始就把自己著作權轉移掉
作者:
czplus (taskfever)
2018-11-04 17:17:00而且這樣的設計又沒有斷了受害人請求國家訴追的途徑。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4 17:17:00我是中間偏左,不太喜歡右派而已
不過二創不就是基於原作設定延伸嗎? 這點就繞不過去啊
二創只是情況變複雜 並不會擺脫掉他建立在原作上這層關係
米老鼠的創作者屍體可能已經成為植物的養分了,我猜大概沒感覺吧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4 17:18:00我是說像DC和驚奇那種,不同的作家都可以創作蝙蝠俠,這種
作者:
DaneiLJ (鍵盤鄉民)
2018-11-04 17:18:00說穿了,商標專利這些都是資本主義下的產物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4 17:19:00現在的台灣明明是右派當道好嗎,支那和美國哪個不是右派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4 17:20:00藍綠都是右的,一例一休要真是左派政策,選民才不會像今天一樣失望透頂
作者:
DaneiLJ (鍵盤鄉民)
2018-11-04 17:20:00你以為網路上是左派多還是右派多啊XD
作者:
Cishang (辭..)
2018-11-04 17:20:00真的是鬼扯 轉移話題 c c
作者:
Cishang (辭..)
2018-11-04 17:21:00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簡單講你就是不守法 你的心中就是沒有法治概念 你想怎麼樣就怎麼樣 如此而已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4 17:21:00一例一休為什麼引起勞工不滿?因為看得到吃不到阿
作者:
DaneiLJ (鍵盤鄉民)
2018-11-04 17:21:00這是經濟話題好嗎?經濟左右別跟其他話題搞混了
作者: dimw 2018-11-04 17:22:00
騷年我跟你說 本本就是正義
作者:
Cishang (辭..)
2018-11-04 17:22:00開始鬼扯 轉移到政治話題 讚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4 17:22:00大家都知道談判中勞方一定是劣勢,政府把關也是個笑話
作者:
Sheltis (榭爾提斯)
2018-11-04 17:23:00有些作品的確有一些讀者是從二創開始才認識的沒錯,但是有些講得沒二創活不下去感覺只是要不到糖的在威脅原創就是了,遑論絕大多數不是創作者……話說怎麼會扯到人類歷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åŠå·”)
2018-11-04 17:23:00守法是基本 公民不服從就關到他服從 哪來那麼多眼可閉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åŠå·”)
2018-11-04 17:24:00不爽可以移民 太平洋也沒加蓋 雖然另一端也很重版權就是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4 17:24:00公民不服從是當年覺青的口號阿w
作者: dimw 2018-11-04 17:25:00
沒本本當然不至於活不下去 但本本效益鐵定高於官方玩具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åŠå·”)
2018-11-04 17:25:00我不是覺青啊w
作者:
DaneiLJ (鍵盤鄉民)
2018-11-04 17:25:00台灣有獨創全球的公民不服從阻卻違法阿,不用關拉
作者: dimw 2018-11-04 17:26:00
騷年 這就是人類
作者:
Sheltis (榭爾提斯)
2018-11-04 17:26:00本本官方有辦法抽成嗎……絕大多數沒辦法吧,頂多達到宣傳目的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4 17:26:00我的看法是啦,從法律上來說原創當然站得住腳,但今天同人二創市場在日本也已經大到不可能消滅了,當然,少一個作品不能二創不會死,但我要反對的是那種把二創全都當作準罪犯
作者:
czplus (taskfever)
2018-11-04 17:28:00而且智財本身就不是實質上高度排他性的權利,著作權法上是如此(著作保障期間、合理使用的規定),實際著作權使用上也是如此(所以事實上二創也沒有真的完全被各公司禁止,而也有有各種各樣的授權條款、合理使用條款)
作者:
DaneiLJ (鍵盤鄉民)
2018-11-04 17:28:00合理使用、別營利誰會當你是罪犯?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4 17:28:00的態度,為什麼會有開放軟體?為什麼歐洲可以討論下載和二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8-11-04 17:28:00公民不服從要不要順便弄些槍來? 順便打場內戰?
作者:
good74152 (警視廳刑事部廢文搜查官)
2018-11-04 17:29:00所以垃圾ALT是二創嗎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8-11-04 17:29:00看守所應該沒軍械庫 可惜了 不然可以體驗一下法國人的公民不服從
更多的是把別人的創作用來營利 然後還在靠北別人的吧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4 17:29:00創的合法性?這是利益博弈也是左右博弈的問題
作者:
DaneiLJ (鍵盤鄉民)
2018-11-04 17:29:00自己要賣抱枕、本本,真愛的話幹嘛不免費貼網上
作者:
czplus (taskfever)
2018-11-04 17:30:00允不允許二創,這是版權方經營政策的問題,法律也有保障這樣的權利,但我們也可以批評這樣的政策不好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4 17:30:00革命當然也有好處阿,一個保守右派到極點的社會,最後就是
作者:
b150427 (銀æ鹿尾)
2018-11-04 17:31:00西洽好溫柔喔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8-11-04 17:31:00馬丁路德金恩的公民不服從可不是叫你從違法做起 而且公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4 17:31:00沒有左派的努力甚至是共產黨的威脅,今天是絕對不會有社福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4 17:32:00制度和勞工法,不會有工時制度,工安制度和退休金,6~99歲都會被壓榨
作者:
czplus (taskfever)
2018-11-04 17:32:00事實上對二創採取開放性態度也是一個能有效經營IP的方法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8-11-04 17:32:00版或者是偷別人創意來營利呀? 果然是台灣人想法嘖嘖
作者:
Sheltis (榭爾提斯)
2018-11-04 17:32:00有人覺得話題歪了嗎……
作者: kkenex (kenny) 2018-11-04 17:32:00
讚讚讚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4 17:33:00社會大眾普遍良知?那今天二創在日本就是一個普遍文化阿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8-11-04 17:33:00是把左嘴當籍口來違法吧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åŠå·”)
2018-11-04 17:34:00別把小眾肥宅當普遍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8-11-04 17:34:00你拿"次文化"裡的一部份 當"普遍文化" 我快笑翻了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4 17:34:00日本政府要限制ACG創作中的色情尺度,為什麼會受到普遍反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8-11-04 17:35:00ACG就算在日本也不叫普遍文化 不然大部份作品還需要放深夜番?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4 17:35:00對?二次創作未來有一天全面合法化也是有可能,重點是只要有人質疑和不滿,就會去挑戰現有的制度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4 17:36:00對啦,把ACG當作教壞細漢日本也有,AV也不是什麼光彩的東西但這市場已經大到不可能回頭了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åŠå·”)
2018-11-04 17:38:00那修的法自然就是儘量壓榨那些盜版者了 反正他們只有利益能說嘴 法理情正義都站不住腳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åŠå·”)
2018-11-04 17:39:00到頭來還是回到市場獲益 情跟理呢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4 17:40:00你以為情理法衝突的案例歐美沒有過?去查辛普森案
又不是環保議題這種攸關公眾利益的事情 為什麼要通融?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4 17:41:00資本主義也有向左妥協過,否則今天的工時是每天十六小時
作者:
madaniel (大孩子的小童話)
2018-11-04 17:42:00不爽自己搞原創啊?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4 17:42:00我也不是說像歐洲一樣左過頭就好,但今天的東亞社會是普遍過度右傾的資本主義向左派妥協過但不會承認,他們會說是資本主義自己的進步啦事實上現代的勞工法規毫無疑問就是左派爭取來的
作者:
madaniel (大孩子的小童話)
2018-11-04 17:44:00要放多少是原創方的權力,要通融是怎樣? 原創方欠誰? 不爽自己去搞原創
開始亂扯了 大家來看啊!! 這傢伙開始亂扯了!!!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4 17:45:00不是養豬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åŠå·”)
2018-11-04 17:45:00要修法 就得保障原創者絕對能因被二創而獲益
作者:
madaniel (大孩子的小童話)
2018-11-04 17:46:00??那本政治學書籍否認過社會福利等等等等不是資本主義的左派修正?但是這跟原創的智財必須給你用有個屁的關係????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åŠå·”)
2018-11-04 17:47:00耗材本就會因使用壽命而影響產品品質 因次節省使用跟定期更換本是大勢所趨
那是什麼問題?一個人的idea未經他本人同意就被其他人拿來創作、亂搞,原創者的人權呢?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4 17:49:00這是公利和私利的博弈問題,沒有絕對
作者:
madaniel (大孩子的小童話)
2018-11-04 17:49:00有誰剝奪了創作者的創作自由了嗎? (黑人問號) 有本事取得授權付版權費得到原創同意,更有本事的自己搞原創啊?這是一個人的自由不能建立在侵犯他人權益的基本概念,非常絕對。 當搞原創的智障?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4 17:52:00二創又不會剝奪原作的創作自由,不只能讓經濟更活絡,從社會角度來說更可以增加階級流動,讓基層也有抒發壓力的空間Z>B阿,我相信任何一個人當日本首相都不會去扼殺這個環境
作者:
madaniel (大孩子的小童話)
2018-11-04 17:53:00二創侵害了原創的利益,沒本事自己搞原創說一聲嘛。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4 17:53:00沒有一個國家會跟經濟作對
笑死人 今天我搶你的錢 我也沒有妨礙你的賺錢自由啊我搶錢是搶錢 你還是可以去賺錢來讓我搶啊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4 17:56:00二創會造成原作的收入減少嗎?還是增加曝光率?我相信固然
好奇怪喔 為什麼你不多賺一點來讓我搶 而是要我不能搶你的錢呢?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åŠå·”)
2018-11-04 17:56:00以削弱獲益來扼殺原創就是跟經濟作對了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åŠå·”)
2018-11-04 17:57:00原創有一定要二創增加曝光率?
因為~~~~~~ 受害的不是自己~~~~~~ 所以沒差~~~~~~~~~~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11-04 17:57:00二創不等於盜版,要假設所有二創的獲利都是原屬於原作,那我也是醉了
作者:
madaniel (大孩子的小童話)
2018-11-04 17:58:00要給多少空間是原創方的選擇,而不是原創方應該送的,我相信任何一個人當日本首相美國總統德國總理都不會主張原創方應該吃土,智財權不能受保障的環境,但有亂扯崩潰人會大哭不能二創就不能創作,可能沒能力原創吧~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åŠå·”)
2018-11-04 17:58:00我辛苦創的角色被二創搞成本子王 這叫不會影響創作動力?
去你媽的二創又不會剝奪原作的創作自由,要做出原創遠比二創辛苦多了,會有這些法律保護原作者就是尊重這些人的辛苦,你一個二創抄別人東西還那麼大聲,有時就只是尊重問題而已,還在那邊扯經濟,你連基本的尊重道德都不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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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daniel (大孩子的小童話)
2018-11-04 18:01:00人家醉到良心被狗吃了怎麼會有道德
作者:
dotZu (良牙)
2018-11-04 18:02:00講TPP怎樣的應該很久沒關心最近的進度?
作者:
madaniel (大孩子的小童話)
2018-11-04 18:03:00要二創盈利就去好好取得原創同意,該取得授權就去爭取,該付授權金就好好付,不然人家原創要不要告你侵害他們權益是他們的權利。 想盈利不想付錢就"自己搞原創"
法律一開始建立都馬是為了保護人的權益和社會的和諧,在那邊扯左派右派確忘了法律的本質真是讓人做噁
話說私人自製的版權Figure都是有去問原作是否能作能賣才做跟賣的
作者:
valorhu (123)
2018-11-04 18:08:00美漫那個不都同一間公司的人在畫?跟二創有啥關係?
作者:
DaneiLJ (鍵盤鄉民)
2018-11-04 18:08:00看就不懂法,以為法律沒有在穩定社會制度阿
作者:
kingo2327 (NakedGenius)
2018-11-04 18:10:00風向好亂啊@@
Figure是因為立體物日本有別的規範,包含立牌好像也算他們在立體物的規定上面比較嚴
作者:
dephille (一鍼同體!全力全快!)
2018-11-04 18:11:00要舉例子嗎?艦娘要是沒二創大概早就演吳港大空襲了
所以日本很多做週邊當作贈品而不是拿來賣的作者立體物取得授權後還只有特定場合可以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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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pin97 (Lupin97)
2018-11-04 18:12:00好像看過樓主類似的文章,是那個自稱認識黑道然後跑去讀法律的那位嗎= =?西洽一條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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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lorhu (123)
2018-11-04 18:14:00可是艦娘應該有禁周邊商品吧?
舉屁例子,艦娘那種特例不用講啦,大多數的例子都是原創優秀二創去寄生人家來賺錢,一個好的ip跟作品根本不需要二創去豐富他也能活的好好的
作者:
Puye (PUYE)
2018-11-04 18:32:00我覺得不管是不是靠二創救的 但人家不給用是他的權利
作者:
Lupin97 (Lupin97)
2018-11-04 18:33:00作者:
Puye (PUYE)
2018-11-04 18:33:00把二創講得很偉大 我是看不懂 這東西不就是出於自身喜愛所以腦補去創作的嗎? 想和同好分享沒問題 但基本上現在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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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pin97 (Lupin97)
2018-11-04 18:34:00作者:
Puye (PUYE)
2018-11-04 18:35:00的 也不在少數 有些就只是賺錢罷了
作者:
valorhu (123)
2018-11-04 18:35:00喜愛作品想推廣不是都是買三套分收藏/觀看/推廣用嗎?x
作者:
hutten (荷騰)
2018-11-04 18:57:00"原創同人"...噗
作者:
valorhu (123)
2018-11-04 19:01:00原創同人怎麼了嗎?
作者: dolpy3269 2018-11-04 19:02:00
嗅到一絲法匠搞小圈圈傲慢的氛圍
作者: bdong (佑) 2018-11-04 19:03:00
美漫也不都是同一作者,這算不算二創?
更正,你算什麼咖?亮系所啊,不然怎麼滿嘴法盲,釣魚?
作者: Fuuin (FSErureido) 2018-11-04 19:28:00
原來是正義魔人呀 你還是逛逛書展就好 同人場不適合你
作者: zeroneo1020 (阿翔) 2018-11-04 19:30:00
哈哈,這就是懂法律的水準
作者:
Kagero (摩荔枝天(茄汁))
2018-11-04 19:42:00給個紅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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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LUNE (若為管九願為陸伍)
2018-11-04 19:52:00銀英有本啊...還吉永史出的...www那個只是時代太久遠der問題
銀英後來就被禁了齁,不過是二創白目的問題有人寄本本給田中,不知道在想啥話說二創打造知名度的最強例子,不就三國演義和金瓶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