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am1234580 (貓貓豪可愛)》之銘言:
文章寫的不錯
不過提告的成本可能太大這點
首先第一點
有聽過哪家企業公告禁止對旗下IP二創否則提告後
同人界不聽硬要作或是集體抵制嗎?
在這件事情上,同人方一直都是絕對弱勢
同人展的營運和通路也都會站在版權方幫忙取締
即使還是有人可能不怕死
但基本上都是在網路上偷偷摸摸的二創更別提賺錢了
第二點
即便提告成本還大於賠償
但大多數企業還是會選擇提告
這就是為了殺雞儆猴,引起寒蟬效應
台灣的勞資糾紛中也常常聽到資方不惜損失也要提告
否則沒了威信以後就很難帶人(壓榨)也很難混了
在已知的案例中
絕大多數會禁止二創的
除了美漫那種獨特的經營生態外
像任天堂和老鼠帝國和三麗鷗等
通常考量的是旗下角色的形象
特別是不想看到十八禁二創
倒不是說會覺得二創搶收益之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