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自巴哈姆特
2018-11-29 20:04
特約編輯 尊師 K
任天堂於 2018 年 11 月 29 日在官方網站公開「於網路服務上使用任天堂著作物相關規範」,公告玩家在使用同公司遊戲著作物時製作影片或圖片時的相關規範,其中也包含許多玩家十分在意的遊戲實況影片以及直播等內容。
任天堂官方網站「於網路服務上使用任天堂著作物相關規範」(日文):
https://www.nintendo.co.jp/networkservice_guideline/ja/index.html
規範內容全文翻譯
個人用戶在利用任天堂遊戲著作物製作影片與圖片內容時,只要不使用在營利範圍內便可自由上傳。透過另外指定的系統時,也可以讓上傳內容獲得收益。
用戶可以在遊戲正式發售日或是正式上線日期過後,上傳利用任天堂遊戲著作物製作的內容。關於還沒有到正式發售日或上線日期的遊戲作品,僅限利用任天堂官方有正式公開的著作內容。
上傳內容中包含任天堂以外第三方智慧財產權內容時,除了本規範以外,還必須要獲得該智慧財產權持有者同意。
除了利用 Nintendo Switch 主機截圖分享等功能以外的情況,任天堂期待看到包含用戶本身創意或是感想的影片或圖片內容。請避免上傳不含用戶本人創意和感言的內容,或是單純為任天堂遊戲製作物拷貝的內容。
用戶請勿違反事實,暗示並誤導有接受任天堂及任天堂關係人士的贊助或是委託。
任天堂對違法、不適當或是違法善良風俗的上傳內容,以及沒有遵守本規範的上傳內容,“有可能”採取法律行動。
根據以上規範內容,可以說任天堂對於包含遊戲實況在內,利用同公司遊戲著作物創作的網路內容採開放式態度。如果透過公司同意的特定網站收益系統,就可以開放營利。目前有開放使用哪些網站系統獲得收益,有在網頁下方的問與答中提到,將會刊載在本篇新聞最後。
另外也要注意,從問答內容中可得知,單純轉載任天堂製作的遊戲宣傳影片,或是未透過 Nintendo Switch 主機錄影功能錄製的遊戲音樂、影片和圖片集,可能會被視為不含玩家創意和感言的內容,所以算是違反此一規範。
同時官方也說明,包含二次創作圖片等「並無直接利用任天堂遊戲著作」所創作的內容,並沒有包含在這個規範當中,請各位玩家在創作相關內容時,遵照自己所在國家法律規範,在合理使用範圍內進行創作。任天堂原則上無法針對各對創作物回答是否符合法律規範。
目前開放營利的網站與系統
Facebook 的「遊戲直播」與「遊戲影片創作者升級計畫」
niconico 動畫/生放送的「創作者獎勵程序」以及「niconico 頻道」
OPENREC.tv 的「OPENREC Creators Program」
Twitch 的「Twitch 實況盟友方案「以及「Twitch 合作夥伴方案」
Twitter 的「Amplify Publisher Program」
YouTube 的「YouTube 合作夥伴計劃」
※ 名單將隨時更新。
此條款在巴哈的評論裡,被狂刷庫巴姬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