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稍早修正液沒了,加上最近想畫畫
所以去附近的書店買代針筆順便補貨
書店把漫畫區跟文具靠在一起
我拿起代針筆準備結帳時,
看到走道一旁的漫畫區有五等分花嫁第一集(封面五月巴),拿起來端詳了一下
這時,有個媽媽提著手提籃帶著蘿莉女兒(大約七歲)到文具區
應該是要幫女兒買文具
小女孩蹦蹦跳跳的,看到漫畫區的漫畫
忽然眼睛一亮,說:"媽媽這裡有大人看的書欸!!"
我眼睛一瞥,
好奇是什麼書能這麼吸引蘿莉注意
結果一看,笑了!這妹妹真是識貨!!
拿的是 出包王女愛藏版!!
封面上就是一個限字!!
那媽媽趕緊說 妹妹~把書放下,這書不適合你看喔
妹妹說 "可是封面的兩個女生好可愛喔"(春菜跟菈菈)
媽媽說 "那是給你旁邊這位哥哥這年紀的人看的"
"喔,好吧 "說完她就放下出包 跑去端詳另一本BL漫封面了
靠北..雖然沒說錯喇
可是我這樣算不算躺著也中槍啊?
我原先想說些什麼來幫自己辯駁
可是後面想想說什麼都怪怪的
最後默默去櫃台結帳離開了...
請問各位碰到這情況該怎麼辦呢?
我是不是該建議老闆改變一下漫畫的擺設區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