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創作時化用別人的梗到底算不算抄

作者: abinssigh (宅斌)   2018-12-26 12:01:40
一直很好奇,創作時化用別人的梗到底算不算抄
像是
1.人物或既有形象型
就是在自己的創作內直接搬動漫角色或物品進去
或寫出來的劇情是創作內的人物與現實的作者互動
ex.一位中二體弱的主角穿越到異世界
拿到了七殺天凌又遇到姆咪與棉被王決定跟她們一起打倒壞蛋
這例子應該非二創吧(?),而是在自己的世界觀內放入各種不相干動漫的東西
2.句子型
把動漫經典名言拿來當作咒語或是絕招的名字
ex 看我的「如果手中沒有劍,我就無法守護你;如果手中握著劍,我就無法擁抱你。」
語畢,一道漆黑的光束迸然噴發狂噬敵人...(下略
3.設定型
在自己的世界觀內搬JOJO替身的設定
ex 小說設定是奇幻魔法世界觀,但直接導入JOJO替身,把魔法師描述得像是替身使者
(但是替身能力都是自己想的,沒有直接抄現有的)
4.組合型(上述三者混用但處理的很巧妙)
這個直接用例子比較好講
ex 一個以玻璃組成萬物的世界,有三派人馬
人們的頭髮或是肌膚也都像琉璃一樣亮晶晶有華麗的色彩(仿寶石之國設定)
但大夥打架的方式是使用鋼推鐵拉,但推的是建築物的玻璃、
或是玻璃做的子彈(仿迷霧之子)
因為感覺有不少小說家都這樣用 = =
雖然通常來說都是 4.組合型 比較多啦,可是很好奇這到底有沒有踩線啊
還是說這些都是看人家告不告這樣,但通常懶得告居多?(不好告贏又沒錢錢)
作者: YoruHentai (*゜ー゜)b )   2018-12-26 12:02:00
銀魂那種算什麼
作者: shawntwo (耀旭)   2018-12-26 12:04:00
第一點還是網小的分類之一
作者: lturtsamuel (港都都教授)   2018-12-26 12:04:00
怎麼告? 告哪條?
作者: qqq3892005 (ShinyaS)   2018-12-26 12:05:00
無限恐怖:
作者: axzs1111 (★~板橋本環奈~★)   2018-12-26 12:05:00
致敬
作者: peterw (死神從地獄歸來)   2018-12-26 12:05:00
唯一確定的是用歌詞或品牌名稱會有危險
作者: mp2267 (風筆)   2018-12-26 12:07:00
第一種就常見的同人網小 幾乎全是文筆差勁 內容空洞的毒物
作者: kirarajump (될U ` )   2018-12-26 12:09:00
像銀魂那種也要明顯到大家一看就知道在致敬,但是直接搬人物世界觀比較不妥吧,這樣反而比較接近二創,如果只是寫說有類似的身影或是跟那個角色特徵相近的某人比較合適,因為直接指稱就是那個角色本人的話有種干涉原作世界線的疑慮
作者: O187 (187cm)   2018-12-26 12:11:00
銀魂空知表示...
作者: LOLI5566 (蘿莉56)   2018-12-26 12:11:00
看不懂你的論述
作者: xxxxae86 (非洲大草原)   2018-12-26 12:12:00
1. 犯案權+同一性保持權的侵害2. 比較偏致敬3. 看使用的程度多少,不過這個要告也可以很簡單反駁4. 前提有處理的很完美,基本上會被認定是不同作品並非二次創作物
作者: berice152233 (WASHI買的zenfone2)   2018-12-26 12:13:00
呃…正如上面說的,通常是低劣的毒物比起什麼抄襲,不過就只是自嗨玩梗而已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18-12-26 12:14:00
二創跟抄的差別大概就在有沒有宣稱是自己原創的東西
作者: xxxxae86 (非洲大草原)   2018-12-26 12:15:00
翻案權*選字噴掉ry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18-12-26 12:16:00
至於設定相近這點……就跟玩法相近差不多吧
作者: abinssigh (宅斌)   2018-12-26 12:33:00
原來如此…謝謝解說,我自己是不會看啦,只是很懷疑這樣創作真的沒關係嗎XD
作者: arrakis (DukeLeto)   2018-12-26 12:36:00
這能告會有多可怕你知道嗎...
作者: hayate232 (CY)   2018-12-26 12:49:00
可以告,但通常都是涉及商標 才比較有問題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8-12-26 13:05:00
看地區啦,如果是在中國跟台灣的話,不算
作者: kumaneko (我不是貓熊)   2018-12-26 13:09:00
看標題想到某屁股下巴藝人...
作者: juncat (モノノフ)   2018-12-26 13:17:00
不想被當作抄 就放一個吐槽役去解釋梗是哪來的
作者: bnd0327 (阿噗噗)   2018-12-26 13:18:00
討論過很多次了,沒有侵犯到作品的核心價值就不算抄襲比方說你把推理小說的詭計抄走,就算劇情完全不一樣還是算抄襲
作者: Shichimiya (便當)   2018-12-26 13:19:00
這種寫不好都變成龍傲天YY自嗨小說
作者: Dirgo (靜!)   2018-12-26 13:31:00
你看骷髏精靈那種抓LOL來用,結果LOL反過來找他去寫小說的.
作者: abinssigh (宅斌)   2018-12-26 13:36:00
D大說的骷髏精靈LOL,比較不像是我說的那三種之一咦,原來是核心價值嗎 感覺這個蠻抽象的
作者: Dirgo (靜!)   2018-12-26 13:41:00
骷髏精靈那個比較像設定型,他用到LOL競賽的部份大家很容易就由LOL去想像那個畫面,不過這部也沒有全部都繞在這邊轉.
作者: abinssigh (宅斌)   2018-12-26 13:53:00
直說好了,我看簡介感覺骷髏比較像二創(?) 感覺不是「化用」他人的設定來補充自己作品不過沒關係啦,大概瞭解了 QQ
作者: Flandre495 (芙蘭)   2018-12-26 14:46:00
第一條不就同人文章 還說不是同人是想怎樣不是二創(更正)
作者: abinssigh (宅斌)   2018-12-26 14:48:00
咦咦?所以一次碰多個作品還可以算是二創嗎?好,了解,my bad
作者: AlwaySmile (alwaysmile)   2018-12-26 15:26:00
沒拿來盈利都很難被告吧 用別人東西賺錢真的可悲
作者: haohwang (haohwang)   2018-12-26 16:05:00
到底算不算抄,先不說上法院層次(有營利或紅)。一般人看了覺得好像、類似、既視感、似曾相似或根本一樣的體驗後,多少會影響觀感,除非就是單純玩哏或是作者事先有說參考XXX,或者致敬什麼的。像無限流大家都知道本來就拿一堆他人東西再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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