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港女來台當女僕 涉非法打工將強制出境

作者: f59952 (雷神 ライジン)   2019-01-22 19:12:59
那之前企鵝他來台灣見面會然後還直播盈利怎算 ?
因為是外國給錢 ?
在國外拍片的水管人呢
去國外錄影領通告費應該要申請工作證吧
拍水管的怎算 ?
好奇
※ 引述《dora314 (賣女孩的小男孩)》之銘言:
: 〔記者魏瑾筠/桃園報導〕23歲譚姓、綽號鈴鈴的香港女子外型甜美可愛,卻涉嫌持觀光
: 簽證來台,到桃園市中壢區某「女僕主題咖啡店」擔任1日女僕,出發前還在臉書預告、
: 宣傳,移民署桃園市專勤隊接獲檢舉、20日查獲,譚女雖供稱,來台只是想認識台灣女僕
: 同好,不知道這樣會違法,但仍將被強制出境並管制入境,這也是桃園市專勤隊查獲首例
: 港女在女僕店打工案件。
: 專勤隊指出,譚女持觀光簽證並以觀光名義多次入境台灣,此次入境後隨即前往高雄某咖
: 啡店從事女僕交流活動,20日接著前往桃園某女僕主題咖啡店邀約擔任一日女僕,並穿著
: 女僕裝上台即興表演。
: 此外,專勤隊也發現,譚女出發來台前,還先在臉書宣傳預告,20日將來台至該咖啡店進
: 行女僕文化交流活動,並以女僕裝扮展現招攬生意,希望顧客能給她支持與鼓勵。
: 譚女被查獲後供稱,此次來台目的只是要透過臉書認識台灣女僕同好,想與台灣喜歡女僕
: 文化的人士交流,並不清楚這樣就會違反台灣地區的法令規定。
: 專勤隊表示,該隊查獲過多件外來人士以觀光名義入境台灣,卻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的工
: 作或活動案件,但這是第一次查獲香港居民於咖啡店從事女僕工作的違法行為,此外,該
: 店負責人是否涉及違反就業服務法,將於案件調查完畢後,儘速函請主管機關桃園市政府
: 裁處。
: 專勤隊再次呼籲民眾,未經申請許可,僱、受用或仲介港、澳居民從事工作,恐違反上述
: 相關規定,譚女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的活動或工作,依法將被強制出境並管制入境,雇主
: 及仲介除最高將被裁處75萬元,若5年內再犯者還會觸犯刑責,提醒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678848
:
作者: fullsorry (tt)   2019-01-22 19:24:00
要看他是否是為他人從事工作,又或是自營行為。前者要申請工作許可,後者則僅看他與來台簽證目的有沒有相符。
作者: wohtp (會喵喵叫的大叔)   2019-01-22 19:31:00
其實很好懂,原則上都是不給外國人隨便賺走境內的錢這樣
作者: KK10305   2019-01-22 19:34:00
王丹也沒工作許可還不是賺了一堆稿費
作者: wohtp (會喵喵叫的大叔)   2019-01-22 19:34:00
拍水管的那種錢怎麼轉來轉去都在國外,人也沒有搶走本國人原有的工作,一點問題都沒有樓上噓王丹的政治衝腦辛苦了。稿費跟薪水是不一樣的,然後人不在境內稿費收入應該會先扣19%的稅,他奉獻給台灣的比你多
作者: KK10305   2019-01-22 19:41:00
以你的邏輯 管中閔也不算兼職吧? 笑死監察院都彈劾了 代表稿費=薪水 你會比別人懂?
作者: wohtp (會喵喵叫的大叔)   2019-01-22 19:57:00
跟別人比不知道,做為一個領有居留證在台灣合法工作的外國人,我對我自己的處境大概懂得比您多一點,感謝指教
作者: KK10305   2019-01-22 20:01:00
好可悲 當低等外勞感覺如何XDDD
作者: fullsorry (tt)   2019-01-22 20:19:00
為台灣經濟付出貢獻的外勞並不低級啊...而且其實......外籍勞工類型很多...k大你太快定論了,在台工作的外國人也可能是經理人喔。不過,w大請容我更正一下,用核發工作證控管主要目的,一是在保障本國人工作機會,以及引進所需的專業人才,至於是否隨便賺走境內的錢部分,反而比較像是控管後的效果之一。
作者: realblueken   2019-01-22 20:27:00
扯管中閔是新聞看一半的吧 可以領稿費 但是管中閔領超過限制
作者: canhong   2019-01-22 21:22:00
某人不懂還敢嗆人XD
作者: Swampert (巨沼怪)   2019-01-22 22:26:00
有沒有人檢舉的差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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